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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融资现状与发展瓶颈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现状据银监会统计,在全国已获准开业的10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有89家,贷款公司有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只有10家,这种农民自我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严重滞后。

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融资现状与发展瓶颈

农村金融改革的最大难题是农村金融发展不能惠及广大农户。虽然农信社、农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正在积极推进小额信贷业务,但截至目前,全国仅有1/3的农户获得了贷款,只占到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农户的六成。贷款供需不平衡的主要原因是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放贷者无法了解借款者的风险偏好和还款意愿,也无从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因此,让正规金融机构来监督和实施分散在整个农村的数以千万计的小额信贷合同是不可能的。

如何让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体系服务之外的经济主体也能获得贷款?出路在于合作金融。合作金融通过人和资本的联合,有效地运用农村本地知识和信息,改变了弱势群体在信贷市场上的不利地位。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设立背景

2005年国务院《关于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明确提出了“探索发展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2006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2006年12月,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引入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农村资金互助社就是一种原汁原味的合作金融形式,以社员为本,管理监督费用少,信息费用微不足道,即使微小利差的小额贷款也能稳步经营,能适应农户分散多样的融资需求。从这一时间顺序不难看出,农民创造和选择得到了中央政策的强力支持。

虽然资金互助社规模小、形式初级,但大力发展资金互助社可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大战略。这是因为,一方面,资金互助社更接近农户,可以满足被商业性金融机构排斥的农户的贷款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参与资金互助社,农户们不但获得了更多金融知识,而且在信贷交易中证明了自己的信誉。因此,农村资金互助社也起到了改进金融文化、培育客户的作用,从而降低了正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成本。因此,资金互助社这种具有代表性的合作金融形式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可以进一步设想,借助众多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商业可持续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项目,中国必将建立起一个包括所有农户在内的普惠制金融体系。

(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现状

据银监会统计,在全国已获准开业的10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有89家,贷款公司有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只有10家,这种农民自我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严重滞后。问题在于,村镇银行的发起人主要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较好的从业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懂得如何规范经营,可以说“背景很硬,出身很好”,因此生存发展不成问题;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起人是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虽说对自己的社员较为熟悉,但缺乏金融从业经验,也不知道如何同监管部门打交道,先天不足,经营发展受到局限,因此需要更多的政府扶持,而这恰恰是政府所忽视的。

资金互助社的良好发展对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力争商业化经营的正规金融机构至关重要。农户和中小企业通过参加资金互助社,不断熟悉金融交易的运作,经济行为和信用观念也发生了转变,金融文化的熏陶使他们更加注重自身的信誉。随着收入的增加和财富的积累,他们必然会向资金互助社之外的正规金融机构寻求贷款,而这些“合格的”经济主体正是正规金融机构所要发展的客户。商业化金融机构总是不愿第一个向没有接受过信贷的个人或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而必须对潜在客户进行金融制度和规则方面的培训,必须对潜在客户进行筛选,这些前期工作都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和较大的费用。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恰恰为正规金融机构培育了客户和信用土壤,节省了它们开拓市场的成本,从而吸引它们不断深入农村金融市场。单从这方面看,投入资金对农村资金互助社进行扶持也是非常必要的。

要建立一个普惠制的农村金融体系,必须要以小额信贷和合作金融为两翼才能满足所有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但是从动态发展的角度看,合作金融更加重要,因为它不仅可以为被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业务排斥在外的经济主体提供融资服务,还能为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业务培育优质客户和信用土壤。因此,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应优先发展合作金融,政府应该投入财力、物力和人力去推广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合作金融模式,让亿万农民可以使用金融服务来谋求自身的发展,让资金互助社为正规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培植土壤,让资金互助社这一小机构去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大战略,请不要见其小就否定它的巨大作用,殊不知农村金融大河流淌的原动力正是这些涓涓细流。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功能

1.资金互助合作社具有信用与经济功能双重属性

这种属性决定了资金互助合作社与其他银行业机构的直接区别。其他银行业一般在政策上不支持具有实业性的经济功能,而是作为纯粹的社会信用工具虚拟经济存在,是为实体性经济服务的。资金互助合作社之所以天然的要具有信用与经济功能而存在,是因为它要发挥联结作用,发挥农村经济组织对内联结农户和对外联结市场作用,是要发挥对内信用组织和对外经济组织作用,如果它不能发挥这种双重功能的属性作用,与其他银行机构就没有根本的区别了。这种双重属性和功能作用,起到了农村资金蓄水池的作用,发挥了农村金融免疫细胞组织之功效。有了它,农村金融才不会出现败血症,因此资金互助合作社具有农村金融体系基础地位作用,其他任何组织具有不可替代性。(www.xing528.com)

2.资金互助合作社具有货币政策传导功能

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社决不仅仅是发挥“蓄水池”进行余缺调剂的作用,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发挥货币政策传导工具作用,建立起国家引导农村经济、扶持农业产业和帮助农民作用。商业银行不愿意或不能够服务农户,那么就要建立农户自我服务的金融制度,而仅仅依靠农户自我服务能力是不够的,为此必须建立起国家帮助机制,通过国家财政或政策银行(央行支农再贷款)支持,增强农户自我服务能力和扩大服务领域,不断产生对农村商业银行的竞争压力,促进商业银行转变机制、改进服务效率,才能产生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

3.资金互助合作社具有推动购销合作、生产合作和消费合作功能作用

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社一方面要满足农户家庭经营的生产和生活资金需求,促进经济和福利的增长,但这样一家一户的生产关系,是难以容纳更高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力不发展农户就难以增收,社会问题就难以解决,因此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社另一方面的作用,是依靠组织资金把农户的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形成共同销售、购买和消费,联合组织生产把先进科学技术应用到农业产业中去,不断通过合作的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结构调整与升级。通过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社促进农业生产组织和土地制度变迁,发展新型农产品加工业,通过资金互助合作社开展买方信贷,培育农民自己工业的发展。

(四)农村资金互助社同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区别

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我国曾经有过规模高达2000亿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现在一说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马上就有人会问它和当年的农村合作基金有什么不同?可以说最大的不同就是这不是政府的小金库,这是农民自己的组织,跟政府没有从属关系,以前的合作基金会办在乡级的其实就是乡政府的小金库,办在村级的就是村两委的小金库,上级让给谁钱就把钱给谁,越给呆坏账越多,直至瘫痪,再具体地说这两者有本质的不同,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也不同:

1.农村合作基金会最初是“管好用活集体资金”的产物

20世纪80年代大包大干把集体资产全分到户,集体资产分完了,集体债务当年有几百亿怎么办?也就分到了户。1985—1986年完成了撤队建村,很多地方开始清财收欠,地分给你,债务也分给你,很多农民还不上,村集体就把它转成了农民向集体借的钱,当时叫做“以欠转贷”。那谁来管理这个贷呢?当然是村两委和乡政府,所以过去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出现,从根本上就是贯彻国家政策,清财收欠,以欠转贷的产物。当时如果不让政府干预,欠款就收不上来,所以原来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依赖于政府存在,直至沦为县、乡、村级的小金库。

2.资金互助合作社完全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的产物

资金互助合作社完全独立于政府运作,不像基金会那样依附于政府存在,资金互助社社员自己出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担风险,资金合作依赖于生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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