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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融资:法律风险与产权结构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业企业在缺乏充分公正性的融资环境下要更加注意对法律风险的防范。除此之外,绝大多数的农业企业产权结构比较单一,家族式管理模式使其在外部排斥外来资本的进入,在内部劳资关系紧张,无法推行职工持股。

农业企业融资:法律风险与产权结构

(一)农业企业融资风险1.传统负债融资风险

负债融资相对其他资金来源来说,成本较小。但是一旦企业决策失误或经营项目失败,就会面对无法偿还本金和利息的风险。实务中,大多数农业企业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获取外部资金支持。一些个体和私营农业企业由于其资产质量不高,“抵押无物,担保无人”,很难通过资产抵押获取贷款,于是求助于民间的个人借贷活动。据调查,近年来在私营企业的融资结构中,有约占融资总额10%的资金是通过非正规渠道融进的,这种借款来源分散、成本高,缺乏法律保障,因而极易造成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的风险,使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2.传统权益融资风险

权益融资的成本相对较高,股票发行的数量、价格、时机的决策,以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都可能给企业带来潜在的风险,能够通过上市融资的农业企业寥如晨星。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完善,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上市的农业企业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可能会非法操纵利润,以致影响企业声誉,打击投资者信心,而绝大多数农业企业规模较小、资产质量参差不齐,要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短期内是不太现实的。除此之外,农业企业在上市额度成为稀有资源的当今资本市场争得一杯羹,也不符合财务管理的成本效益原则。

3.其他风险

(1)融资租赁风险

融资租赁是解决农业企业长期资金不足的有效手段,但它会给企业带来如下风险:①内部决策风险,即对设备、租赁公司的选择引起的风险,及无法及时支付租金的财务风险;②外部连带风险,即不能按期获得租赁资产,致使企业停工停产的风险;③市场风险,即租期内由于资产的无形损耗,企业产品不能及时更新换代,造成滞销的风险;还包括市场利率频繁波动带来的利率风险等。

(2)法律风险

农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由于利益的驱动,或缺少法律意识,极有可能违反法律从而招致法律风险。农业企业在缺乏充分公正性的融资环境下要更加注意对法律风险的防范。美国通用、埃克森、雪佛龙等企业能够进入世界500强与其长期坚持守法经营是分不开的。

(3)兼并收购风险

农业企业为谋求协同效应,实现战略重组,经常采取并购的方式进行融资,以迅速提高竞争力。但这一过程也充满了风险,主要是:①信息风险。有些农业企业家忽视信息的重要性,在并购中没有认真地调查分析,凭感觉贸然行动,结果频频翻船。②并购中的操作风险。企业并购要合理选择融资方式,准确把握并购时机,综合考虑资本成本,并购过程中还可能遭遇反收购风险。③并购后的整合风险。多数农业企业的并购由于缺乏专业分析,仅凭业主“拍脑袋”决定,并购后的新企业常常因为规模过于庞大,缺乏一统的企业文化而出现规模不经济,无法实现营运整合。

(二)农业企业融资风险的成因分析

1.宏观原因

(1)国家对企业的政策法规限制

目前我国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不健全,与民营经济的发展不相匹配。直到2000年9月有关部门才决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在此之前,个体企业一直面临双重征税的问题。另外,国家对农业企业的开放管理尚不尽人意,其税收负担相当沉重,民企遭受严重的非国民待遇,经营环境的有利程度甚至不如外资企业。

(2)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限制(www.xing528.com)

一方面,农业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仍然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国有银行仍掌握了74.4%的存款资源,同时垄断了77%的贷款权。而实际上80%的信贷资金是倾向于效益较低的国有企业的。对银行而言,农业企业贷款规模小,贷款期限短,其利率水平相对较低,因此银行获得的收益也比较少;少数农业企业缺乏专门的财务管理人才和机构,存在严重的逃废债现象,使银行常常无法按期收回贷款,银行出于对自身风险的规避,也不得不对农业企业看低一线。银行与企业之间极度的信息不对称,还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此银行在向农业企业发放贷款时不得不设置额外的屏障。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已经将贷款权限级级上收,这一举措大大减少了与农业企业联系最密切的县级支行,其信贷审批权限也层层缩小,很多资信状况良好的农业企业也因为成本或缺乏信用观念,甚至不愿意参加信用评级活动。

(3)资金市场准入制度的限制

在金融领域中,国有商业银行长期处于垄断地位,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受到严格的限制,其业务范围小,业务能力差,不能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然而,正如经济学家们所指出的,“如果没有金融业的民营业,那么民营经济的发展就是跛脚的。”

股票市场的建立是以支持国企改革为宗旨的。农业企业即使采用了诸如“借壳”等方式上市,也因为企业整合过程中不同的文化背景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而达不到上市目的。

(4)全国范围内的信用担保体系尚不健全

缺乏担保是造成农业企业直接融资难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政府正在尝试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政府组建担保机构,造成新的行政干预,农业企业受到歧视;农业企业信誉状况参差不齐,如何评定信用等级、营造守信的市场环境等问题亟待解决。

2.微观原因

(1)农业企业自身的内部组织形式、管理模式和产权结构的限制

我国农业企业大多起源于业主个人或合伙投资设立的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据资料显示,某地区50家农业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存在亲情关系的企业占62%。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简单,各层次管理人员的权责不够明确,出于人情关系,管理人员不能从企业的利益出发进行计划和决策,限制了企业的发展。浙江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就充分意识到“炒庸亲,用贤能”的重要性,对企业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广招社会贤才,推行股份制,大胆引入资金,使正泰集团发展成为年销售额超过60亿元的大型农业企业。

除此之外,绝大多数的农业企业产权结构比较单一,家族式管理模式使其在外部排斥外来资本的进入,在内部劳资关系紧张,无法推行职工持股。红桃K集团公司总裁谢圣明对此就深有体会,他说:“只有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才能使农业企业转变成为公众型企业,真正实现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的有效结合。”

(2)农业企业缺乏有效的融资机制,融资结构不合理,不能有效

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由于我国的农业企业遭受非国民待遇,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企业税赋沉重,直接融资困难,大量资金都用于内部积累以扩大再生产,没有多余的资金来吸引人才,导致企业无法形成用人机制。专业管理人才的缺乏,使农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没有切合实际的财务规划,导致融资决策体系失灵。而由于农业企业融资困难,一旦发现融资机会,管理当局不论是否有融资需求,就盲目融资,从而要么造成资本闲置,要么使资本投向缺乏战略性,不能达到预期的投资回报,从而进入恶性循环。

(3)经营管理和投资理财能力的限制。农业企业仍主要集中于劳动

密集型产业,既缺乏管理人才,又缺乏技术人员,其产品的技术含量低、质量差、竞争力不强,企业的经济管理效率低下,缺乏决策管理信息系统,限制了企业的融资能力,这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最大的潜在风险。农业企业大多规模较小,缺乏专门的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素质低下,投资理财的能力较差,很少编制现金预算,财务预警系统更无从谈起,加大了农业企业的融资风险。

农业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融资风险预警系统,以利于企业防范、化解其融资风险,从而为缓解农业企业的融资压力提供技术方法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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