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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教育改革的思路和原则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3.3.1 突出土地的“三资”属性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特殊资源,其对于大国管理的战略地位在现代的经济结构中得到了深化,凸显出了资产与资本属性。土地的“三资”属性,是土地管理领域改革的原则和出发点。在当前的体制背景下,参与土地管理改革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市场主体间的边界模糊。

探讨教育改革的思路和原则

13.3.1 突出土地的“三资”属性

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特殊资源,其对于大国管理的战略地位在现代的经济结构中得到了深化,凸显出了资产与资本属性。土地的“三资”属性,是土地管理领域改革的原则和出发点。

就总体结构看,土地管理领域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如何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如何在市场经济中体现出土地的资产价值,如何在当前权利结构中实现土地权利,即如何在当前的市场宏观布局及未来改革导向中,合理地处理土地属性间的关系,土地的资源、资产及资本属性应在何种制度背景和体制机制中实现平衡。

基于此,未来土地管理顶层设计秉承的理念和原则,应从土地属性出发,保护资源,显化资产,激活资本。

13.3.2 建设一元化土地市场

当前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由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下所引起管理方式、管理观念的变革滞后所引起的矛盾,二是政府管理如何向公共管理过渡,三是地方政府的利益驱动与中央政府的目标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从当前土地管理领域的主要问题看,城乡二元体制导致的农村土地问题成为焦点,近年来中央提及的农民权益保护、征地制度改革等均围绕该核心问题展开,尤其要从农村、农民入手,进行具体架构的设计。

在当前的体制背景下,参与土地管理改革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市场主体间的边界模糊。从监督、管理与经营角度看,我国政府与市场间边界模糊;从公权力分配角度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实际上,从土地属性管理角度出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市场主体面临的主要是三方面任务:监督、管理与经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监督与管理权责分配不清,中央政府一手抓,地方政府缺乏自主权,导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同地方发展不相匹配。而地方政府与市场主体管理与经营者之间又存在边界模糊现象,地方政府往往介入具体的土地市场经营,存在与市场主体夺利现象。这两个层面边界不清晰的问题,导致了当前土地管理领域的种种乱象。

首先需要明确三方主体的各自任务:中央政府负责监督,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掌握管理权,而市场经营任务则完全置于市场体制下进行。如此分工,可以很好地把握主体间权利责任边界,从根本上破解土地管理过程中由于边界模糊导致的权责不清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了未来我国土地改革的方向。“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质意义是在某一区域范围内,让集体土地入市,使得用于建设的土地供求竞争关系更加充分,更加反映市场供求。“就是某一块土地值多少钱,应该让统一的公开透明的市场来起作用,形成竞争关系下的合理市场价格。”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13.3.3 创新管理体制和权利机制

当前,我国土地管理领域的问题均可以归因于体制机制和权利机制,因此有必要分析两者间的区别。体制机制是由国家政策具体规定的,如我国当前土地资本化的主要实现方式是拆迁征地、出让;权利体制,如果从正统的学术角度讲,则是体制机制的制度根源,产权体系是一切经济行为的根源。(www.xing528.com)

从土地属性变迁角度看,体制问题是我国土地管理领域问题的根源,产权问题则是法律框架下的具体表现。所以,进行土地管理领域的改革顶层设计,需要结合现实问题,在宏观与微观层面双管齐下,结合问题产生的现实基础,即市场的逐利本质(土地市场的过度投资、投机)、行政手段的“去法律化”(规划的软约束)、财政压力下的政府趋利性等,进行改革抓手的设计,从“治标”向“治本”过渡。

国土资源管理改革顶层设计的路径选择包括两个层面,即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按照设计理念,宏观层面主要是从消除既得利益群体的改革阻力入手,优化土地资源、资产、资本运营的市场环境。因此,改革需要从宏观经济和社会环境出发,对影响土地制度变革的宏观因素进行剔除。只有通过宏观面改革消除既得利益群体的阻力,具体微观层面上进行的改革路径设计才能切实发挥实效。

具体到土地管理领域,改革顶层设计的抓手需要从体制和产权两个层面进行考虑。当前,我国土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均可归因于体制或产权,虽然分析表明,大的产权背景是由国家体制要求决定的,即体制决定产权说。

第一,体制变革中要赋予规划法律地位,使对耕地红线的保护效应上升到法律层面,从而达到保护土地资源的目的。同时,规划的法律定位能够同市场机制协调,控制土地资产资本化的范围和速度。

第二,产权体系变革中要逐步破除城乡二元产权体系,实现同地、同权、同价,从而使城乡能面对平等、公平的市场环境。偏向于农村土地资本化路径的市场机制改革,是解决当前农村土地问题的关键

第三,建立政府管理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市场机制是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关系、优化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产权明晰,规则完善,调控有效,运行规范”的国土资源配置新机制,以产权建设为中心,明确和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关系。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明确农村集体土地资产属性和法律地位,加快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第四,重建资源价格税费体系。通过资源价格和税费杠杆,合理调整资源取得和占用的成本和收益,切实抑制资源的粗放利用和浪费行为,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集约利用,协调不同地区、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和行为,发挥对资源利用的调控作用。

从目前以及长远来看,需要适时开征不动产保有环节地产税(不动产税)。同时,将现行的各种土地税费合并为三个税种:土地保有税、土地占用税和土地交易税(流转税)。土地保有税是对拥有建设用地者的征税。土地占用税是对土地农转非的行为征税,将现在的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有偿使用费一并征收,体现保护耕地的目的。土地交易税是对建设用地的交易行为征税,既让地方政府可以获得稳定的税源,也有利于土地高效使用。

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让地方政府在现行分税制下可获得有保障的税源,建议土地财产税全部留给地方享用。总之,以“三税(土地保有税、土地占用税和土地交易税)+一金(城镇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出让金)”为主体,构成较为完整的土地财政体系,可彻底解决地方政府新的土地财政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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