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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消费的影响因素

时间:2023-05-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济收入的提升将促进休闲消费行为的能级提升和种类拓展。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基础设施和休闲设施较为完善,生活节奏较快,环境污染严重,较易催生休闲消费行为。年龄、性别、职业等人口特征影响休闲消费行为的类型和水平。而带薪休假的推行使得休闲消费活动更加自由化和灵活化,同时公民休假权的保障也将大大增进休闲消费行为的实施。

休闲消费的影响因素

1.经济因素

当前和预期的收入是产生休闲消费需求和行为的基础。可支配收入增多,人们将更加乐意参与休闲消费活动,所以发达国家对休闲消费的需求量大于发展中国家,各类休闲消费活动也更加丰富多彩。随着“工业4.0”时代的到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更多劳动力被解放出来,休闲消费成为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经济收入的提升将促进休闲消费行为的能级提升和种类拓展。

2.非经济因素

1)人口规模、人口分布和人口结构

人口规模决定了休闲消费行为的数量。一般来说,人口规模较大的国家,产生的休闲需求的绝对数量较大,休闲消费的总量也相对较大。由于休闲消费水平分布具有层次性,人口规模较大的国家可以有源源不断的人口进入不同层次的休闲消费群体中,有利于休闲消费的持续性健康发展。

人口分布决定了休闲消费行为的地区分布和类型差异。城市人口相比农村人口对休闲消费的需求更大。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基础设施和休闲设施较为完善,生活节奏较快,环境污染严重,较易催生休闲消费行为。对于我国整体而言,东部地区居民休闲消费活动较丰富,休闲消费水平较高,也更容易获得高效和优质的休闲服务。

人口结构决定了休闲消费的类型和水平。年龄、性别、职业等人口特征影响休闲消费行为的类型和水平。从年龄来看,年轻人向往户外、运动、体育、旅游等具有活力的休闲消费活动;中年人向往沉稳、高端的休闲消费活动;老年人向往安静、轻松、较实惠的休闲消费活动。从性别来看,女性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后,休闲消费需求更加迫切,偏爱逛街、购物等休闲消费活动;男性偏爱高尔夫户外运动类休闲消费活动。从职业上来看,城市“白领”由于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大,对休闲消费需求强烈;学生群体闲暇时间较多,偏向于从事消费水平较低、对体力和时间都要求较高的休闲消费活动。

2)休闲设施供给水平和休闲产业发达程度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下的休闲设施和休闲消费服务的供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休闲消费行为的数量、方向、类型以及消费者对休闲消费项目的选择。休闲消费服务的供需不仅受休闲资源、休闲设施、休闲服务等的影响,还受到各种配套服务和社会条件的制约。休闲消费服务供给充足而丰富、休闲消费服务完善而质优、地区休闲产业发达的地方,休闲消费活动比较旺盛,休闲消费水平也比较高。相反,休闲消费服务供给贫乏而单一、地区休闲产业发展滞后的地方,休闲消费活动也相对滞后,消费水平相对较低。

3)假期制度设计

休闲制度设计和休假制度的调整也影响着一个国家的休闲消费形式和休闲内容。我国的休假制度几经调整,总体趋势是长假减少,假期更加分散,带薪休假正努力推行,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调节了我国居民的休闲消费活动。以往的休假制度迫使大部分居民只能在固定时间从事迫切性的休闲消费活动。时间集中的休闲消费活动影响消费质量,无法实现休闲消费活动的效用最大化。而带薪休假的推行使得休闲消费活动更加自由化和灵活化,同时公民休假权的保障也将大大增进休闲消费行为的实施。

拓展阅读4-3

新中国假日制度的历史演变[108]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假日制度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的演变。

1.第一阶段(1949—1978)

新中国刚刚成立,政务院于1949年12月23日便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形成了目前我国法定假日的基本格局:规定每年有4个节假日:元旦(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十一国庆节(放假2天),共7天规定为全民法定假日。另外,从1949年到1995年的40多年里,我国一直实行的是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的工时制度,即星期天公休一天。所以,全国每年的法定休息时间为59天。这一时期,我国假日制度的特点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突出政治,除春节外,整个法定节假日都是政治性的,民俗的节日都被排除在法定节假日之外。而1967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国务院在1967年1月29日发出通知,说是为了适应革命形势,根据群众要求……决定1967年春节不放假。第二天,全国的报纸发出一片响应之声,要求大家过一个“革命化的春节”。

2.第二阶段(1978—2007)

1995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我国“公休假日”延长至两天,也就是每周五天工作后休息两天。这样,我国的法定公休日就由原来的52天变成了104天。(www.xing528.com)

1999年国务院修正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五一”劳动节放假一天的旧例延长为放假三天(增加2天),将国庆节放假两天延长为三天(增加1天),法定节假日总量由7天延长至10天。因此,从1999年开始我国的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全年总计为114天。

虽然按照国务院1999年9月新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每年的春节、“五一”节和国庆节都只有三天法定假日,但各地在实施中一直是通过上移下借两个周末的形式,来形成每年长达三个七天的全国性长假,200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旅游局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国办46号文件),把以上三个七天连放的假日正式确立“黄金周”假日制度。这一阶段的假日制度,明显地反映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特点。首先,每周单休日改成双休日,旨在一方面减少由于人浮于事造成的可变成本的额外支出,另一方面让居民有更多的休闲时间去消费;而1999年实行七天长假的主要动因之一则是在亚洲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为了刺激消费,特别是提供促进国内旅游,拉动国内经济。

但是,“黄金周”制度自实行之日起,其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并没有像人们所想象的那么大。事实上,“黄金周”对旅游业收入的正效应被夸大了或被误解了:旅游业和统计部门只强调了每年“黄金周”的出行人次和旅游收入与上一年相比增加了多少,而没有注意或有意掩盖了全年的旅游收入同比增加了多少,更没有对比实行“黄金周”后与实行“黄金周”前旅游收入增长率的变化。这表明,“黄金周”的所谓正效应,完全是一种虚幻!

国务院于2007年12月14日,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至此,我国的假日制度演变进入了第三个阶段。

(资料来源:清华大学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蔡继明.我国假日制度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C],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集萃——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2009.)

4)国家休闲政策

政府对休闲活动的政策取向将影响居民的休闲消费倾向。在社会经济相对不发达、物质生活较匮乏、生产力较低下的发展阶段,政府政策倡导人们积极地从事生产,投身经济建设,因而缺乏从事休闲消费活动的条件。当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经济有了一定积累,物质生活也达到一定水平,政府开始推行鼓励居民从事休闲消费的政策。

我国政府对休闲消费活动的政策具有历史的阶段性和时间的演化性。特别是2010年后,国民经济发展面临“调结构”和“促内需”的新阶段,国家正在推进社会公共事业和旅游产业的战略性发展,国家政策正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大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转型,休闲消费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休闲消费活动作为新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调节器,符合当前国家经济发展战略背景,在促进供给侧改革、国民经济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等进程中的作用更加显现。

5)居民生活观念

此外,人们的生活观念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居民的休闲消费行为。积极开放的民族和人群乐于从事休闲消费活动。生活观念和价值观念的变化也不断改变着居民的消费行为。后工业化时代的来临,促使人们的生活观念极大地改变。人们更加看重休闲消费活动的重要性,也更加愿意从事休闲消费活动。

拓展阅读4-4

“全国假日办”撤销背后的民意诉求[109]

运行14年后,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简称“全国假日办”)于近日正式撤销,其全部职能并入新设机构。对“全国假日办”的正式撤销民众反应很热烈。平心而论,一个政府机构存活了14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更何况“全国假日办”曾经为规划、调剂、拼凑国民的休假“方案”费尽了心机。但透过网友“早就该撤了,看看今年的假期就知道”“严重支持啊,精简机构利国利民”等评语,其质疑与不满的情绪显而易见。欢送“全国假日办”,究竟是人们难掩对倒班、拼凑型休假制度寿终正寝的喜悦,还是缘于对未来全新休假模式的期待?值得关注与思考。

值此“全国假日办”撤销之际,人们也许会不由自主地联想起那些曾经引发争议、不悦与诟病的陈年往事,比如“连上7天班”的“休不起”“除夕不放假”的“抢头条”“上3休3,上6休1,上2休7”的“最坑人”“黄金周”乱成“黄金粥”等。尽管始于1999年的“黄金周”休假方式,不无刺激民众消费、振兴假日经济、促进旅游产业的决策善意,但受每年两个“黄金周”和四个“小长假”的裹挟,“全国假日办”凭借公权力推行缺乏人性化的“拉郎配”,毕竟伤害到了民众自由出行、多元休闲的休假权利,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员、交通与旅游的拥挤不堪和安全风险。欢送“假日办”折射出人们对漠视民意的休假模式的厌弃。

依据“辞旧迎新”的社会常理,欢送“全国假日办”,更有民众对科学合理的休假方式的诉求。比如,人们能否拥有“说走就走”的选择休假的自主权,而不是由政府大包大揽地“被休假”;旅游休闲能否更从容不迫,而不是行色匆匆赶路程、走马观花瞧人头。更为重要的是,带薪休假制度能否真正落实到位。带薪休假,1995年就正式写入《劳动法》,2007年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定了包括具体休假等级在内的带薪休假制度,但至今这个条例仍属一纸空文。我们不禁要问:“全国假日办”的远去,是否预示着“带薪休假”的到来?

其实,改革国民的休假模式,绝非撤销一个“全国假日办”那么简单。只有摒弃蕴含于假日安排工作中的功利思维,把包括带薪休假在内的公休制度视为民众权利和社会福利,才能真正地正本清源和功能回归

(资料来源:张玉胜.“全国假日办”撤销背后的民意诉求[N].中国建设报,20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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