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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规损害劳动者权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时间:2023-05-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3款086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规损害劳动者权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084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得结婚、生育等,是否有效?

答:婚姻自由、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干涉。该约定不但排除了劳动者的权利,而且也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约定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

0846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4项、第46条第1项、第80条

0847 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0条

0848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2条

0849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

0850 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5条

0851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7条

0852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8条

0853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00条

0854 用人单位无故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01条

0855 用人单位拒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1条

085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倒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不能再据此主张2倍工资,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补签劳动合同,但未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的,对实际用工之日与补签之日间相差的时间,依法扣除1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劳动者可以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而支付2倍工资。

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29

0857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

0858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法约定试用期,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3条

0859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可以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

0860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费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违法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款

0861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3款

0862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

0863 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劳动者有权要求补足,并可以按下列标准请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1.欠付6日以上(不含6日)1个月以内的,支付所欠最低工资部分20%的赔偿金;

2.连续欠付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支付所欠最低工资部分50%的赔偿金;

3.欠付3个月以上的,支付所欠最低工资部分100%的赔偿金。

依据:《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第11条

0864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

0865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

0866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

0867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1条

0868 用人单位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1条第3项

0869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2条第6项

0870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4条

0871 用人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0000元以上30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5条第7项

0872 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1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7条

0873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该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4条

0874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7条第3款

0875 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9条第5款

0876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0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3条第1款

0877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6条

0878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何处罚?

答: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3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1000000元以上200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2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0000000元以上20000000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2倍以上5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4条

0879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4条

0880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

0881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

0882 企业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14条第1项、第67条

0883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4条

0884 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0条

0885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劳动者通过其他渠道自行缴纳后,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该费用?

答:不可以。劳动者通过其他渠道缴纳保险费包括劳动者自行缴纳和在其他用人单位缴纳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均与劳动关系的真实状态不符,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社会保险的登记、核定、缴纳、支付等正常秩序造成影响,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50

0886 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8条

0887 用人单位未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9条

0888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答: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

0889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应当如何处理?

答: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

0890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超出法定期限,超出部分是否有效?

答:无效。法律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超过2年以上部分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4条第2款

089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协商约定违约金条款?

答:除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以及竞业限制约定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外,用人单位不得就其他事项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3条、第25条

0892 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8条

0893 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9条第2款

0894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9条第2款

0895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0条第3、4款(www.xing528.com)

0896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6条第1款

0897 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由建设单位清偿。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7条

0898 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54条第2项

0899 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56条第1项

0900 对于建设资金不到位、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的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对建设单位负责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关机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61条

0901 用人单位一时难以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用人单位拖欠的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对已经垫付的应急周转金,应当依法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进行追偿。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63条

0902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2条第2款

0903 用人单位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2条第1款

0904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罚?

答: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3条

0905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

0906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用工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4项

0907 农民工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损害的,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答:建筑施工企业未为农民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对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损害的农民工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给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人员时,农民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建筑施工企业对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19

0908 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何处罚?

答:公安机关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4条

0909 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3条

0910 违法为外籍人员出具邀请函件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其承担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境费用。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其承担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境费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4条

0911 对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的外国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收缴就业证和许可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29条

0912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第94条

0913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

0914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此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之一

0915 用人单位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4条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1条

0916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8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4条

0917 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等欺诈手段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答: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8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

0918 劳动者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如何处理?

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0条

0919 劳动者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是否构成犯罪?

答: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

0920 用人单位侵犯其他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如何处理?

答: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21条

0921 劳动者“不辞而别”,应当如何处理?

答: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0条

0922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

0923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哪些损失?

答: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

0924 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条款的,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

0925 劳动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用人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否构成犯罪?

答:劳动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

0926 劳动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人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是否构成犯罪?

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

0927 劳动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答: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4条

0928 劳动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构成犯罪?

答: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受贿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3条

0929 劳动者故意毁坏用人单位财物,应当如何处罚?

答: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

0930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2条

0931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3条

0932 用人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

0933 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5条

0934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7条

0935 用人单位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

0936 用人单位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之一

0937 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3条

0938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

0939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2条第2款

0940 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用劳动者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4条

0941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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