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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绍兴商会本体组织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山会商务分会的成立过程绍兴商会的整个组织体系,按照其地域分布,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其一是位于绍兴城内的城会,这是绍兴商会的本体组织;其二是位于各乡镇的分所,它们是绍兴商会的分支组织。绍兴商会最初的本体组织——山会商务分会的建立,主要是官厅推动的结果。1905年4月,浙江省商务局派出专员到绍兴城,要求各业商人组织商会。抛开商会公举的总理、业董等职来看,绍兴商会的专职职员是比较少的,一共只有八人。

建立绍兴商会本体组织

(一)山会商务分会的成立过程

绍兴商会的整个组织体系,按照其地域分布,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其一是位于绍兴城内的城会,这是绍兴商会的本体组织;其二是位于各乡镇的分所(清末称商务分所,民初称为“商会分事务所”),它们是绍兴商会的分支组织。这两部分的成立顺序是:城区的本体组织先成立,乡镇的各分所后成立。

绍兴商会最初的本体组织——山会商务分会的建立,主要是官厅推动的结果。义和团运动之后,清廷为自保计,不得不大力改革,谋求振兴。由于商业在国家强盛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加之当时朝野上下共同持有的商战理念,清政府开始讲求商务,奖励工商,并于1903年设立了商部。商部设立后不久,便下达了建立商会的命令:

商会者,所以通商情、得商利,有联络而无倾轧,有信义而无诈虞,各国之能孜孜讲求者,其商务之兴如操左券。现在体察情形,力除隔阂,必先使各商有整齐画一之规,而后臣部可以尽保护维持之力。则今日当务之急,非设立商会不为功。夫商会之要义有二端:一曰剔除内弊;一曰考察外情。[1]

浙江的地方官员在商部的命令下,要求各地建立商会组织。1905年4月,浙江省商务局派出专员到绍兴城,要求各业商人组织商会。绍兴城内各业的著名商号,应声集议公举总理、各业司董之事。“近因省垣商务局派有专员劝兴商会,故由各业著名行号集众,议设商业公会,公举总董并各业司董。”[2]不过,这次各商家的集议并未取得任何实质成果,实际上是不了了之。

1905年8月浙江官厅再次催促绍兴建立商会,“前月杭州商务局总办有信到本府里,劝开商会”。[3]面对上峰的压力,绍兴地方官员不得不有所行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绍兴官员们是与地方士绅商议成立商会事宜,而非与商人商议。绍兴知府熊再青与绍郡官员、士绅商议,“熊再青太守因与各官绅商酌,拟派张缪二绅为总董”。[4]绍兴城内的山阴、会稽二位知县则在同善局设下酒席,邀请地方绅士商量办法。“现由山会两县,已在同善局里办酒,请绅士商量办法。”[5]显然,这次官厅筹备商会,主要依靠的是士绅的力量。

对于商人在筹办商会过程中的缺位,绍兴的地方报刊《绍兴白话报》给予了相当多的指摘。该报记者认为商会是商人的组织,商人应出面组织。“可惜绍兴明白的商人太少,全靠绅士出场,恐怕兴起来,也不过像箔业董事、米业董事,大家钻谋几个铜钱。这商会那里会有实效呢?”[6]商人被排除在组织商会的过程之外,商人并不知道商会组建的情况如何,这使借商会名义敛财成为可能。当时绍兴出现了打着商会旗号向商人募钱的人。“一个谋充土业董事的,并未得到官的照会,也没有商人公举,竟先到各土店去捐钱,做自己薪水。”《绍兴白话报》大声疾呼,“商人赶紧出来会议,会议商个办法,免得将来权落他人之手,反要生得多阻碍,有害商务”。[7]

诚如绍兴当地报刊所言,商人在筹建商会过程中的缺位,是绍兴商人见识浅陋的表现。“绍兴的商家真正太驽下了。到这个时候,还有这个机会,还不肯用点心,把商会立起来。”虽然后来,商人终于出面商议,筹办商会,可是这批商人对筹办商会之事一窍不通,“一班商家日里都说要开商会,无如他们,商会如何章程,如何开法,却是一毫不懂,真真可怜可笑”。[8]

1905年12月,绍兴商会(山会商务分会)终于成立了,不过这个商会显然是在山阴、会稽两位知县的主导下,联合两县士绅组织成立的,“越郡前由山会二县主遵奉宪札,会绅设立商会,选定各业商董,公举总董,先就大善寺集议开办,详报立案”。[9]

由上可见,绍兴商会的前身山会商务分会的成立,是绍兴知府与山阴、会稽知县联合地方士绅,执行上峰组建商会的命令的产物。绍兴商人虽然曾一度集议,讨论组建商会,但他们见识驽下,能力不足,对制定章程等事丝毫不懂。他们在山会商务分会的建立过程中,起的作用微不足道。

(二)试办章程

山会商务分会在成立的过程中拟定了两份章程——《山会商务分会试办章程》和《山会商务分会续拟试办章程》(以下简称《试办章程》《续拟试办章程》),后者稍迟于前者。[10]值得一提的是,与《苏商总会试办章程》《上海商务总会暂行试办详细章程》相比,山会商务分会的《试办章程》及《续拟试办章程》要简单得多。《苏商总会试办章程》分十一章,共有八十条,[11]《上海商务总会暂行试办详细章程》分为十三章,共有七十三条,[12]而山会商务分会的《试办章程》与《续拟试办章程》却均只有区区十条。

综合来看,山会商务分会的两份试办章程的主要内容,是对山会商务分会宗旨、内部分工、经费、会议规则及办理事项的简单规定。

对于山会商务分会的宗旨,《试办章程》主要是从便利商民的角度来书写,将商会的宗旨归为联络商情,“开通商知,保全商利,排解商衅,扩充商力”。[13]而略迟的《续拟试办章程》则将商会与国家的富强联系在一起,强调商会对于国家的巨大意义,称商会之设,“实为富强之基”。[14]

对于山会商务分会的内部分工,两份章程的规定大体相同:总理一人,由公举产生;各业业董一人或数人,由各业公举;[15]干事员四人,负责文案、司账、书启、度支等事务;商会中设伙夫、听差、把门、茶房各一人。抛开商会公举的总理、业董等职来看,绍兴商会的专职职员是比较少的,一共只有八人。[16]

商会的经费:组建商会所花的费用,由各位会董暂时垫付。各业入会后,按年缴纳会费,会费存放于殷实钱庄。每年商会的开支,在次年正月会董开会时当众宣告,以昭信实。[17]商会所需会费,由各业“视生意之巨细,酌量岁认经费,定期收缴”。[18]

会议:山会商务分会的会议分为“期会”“特会”“年会”三种。“期会”在《试办章程》中又被称作“常会”,于每个月的初八、廿三召开,会上讨论整理、疏通市面之事。“特会”是为了调解商业纠纷而特别召开的会议。商号遇有纠纷,先向商会呈递说帖,“由总理请该会业董,并一面传集两造,或邀集同业,秉公理断”。若是商会无法理处,便提交官厅办理。若是事关重大,则禀请省宪、商部。[19]“年会”于每年正月召开,参会者为总理及会董,会上宣布上年商会的开支,并盘点上年各业商情。[20]

会务:从两份章程来看,山会商务分会的会务主要被设定为调解商业纠纷、调查商情、维护行规三项。商业纠纷的调解在特会上进行。如果是华洋纠纷,华商受洋商欺凌,山会商务分会要“禀请洋务局照会领事据理力争,以资保护”。[21]值得注意的是,《续拟试办章程》中规定商人不得以“琐屑细故,呈会申理”,更不得“因挟嫌隙,思假公会以报私仇”。笔者推测这应与当时绍兴的健讼风气有关。[22]

《试办章程》将调查商情规定为会务。绍兴的商业状况,各项土产产量的升降,以及新出现的商品,“均应随时调查列表,以备查考”。此外,商会还要将会中各商家的信息编订成册,以便整顿、提倡地方商务。[23]

《试办章程》还将维护行规作为商会的职责。如果绍兴商业中有“不遵行规,违碍大局”,以及将民生日用各物无故抬价之事,商会总理应会同会董,“随时稽查,邀集该商,晓以大义”。如果该商不听理喻,商会有禀请官厅惩治之权。[24]

(三)商业精英的商会组织形式(www.xing528.com)

清末绍兴商会(山会商务分会)本体组织成立的最直接作用,便是把散居商界各处的商业精英们筛选并组织起来,使商业精英拥有一套堪以应付商业事务的组织结构。绍兴县商会的前身——山会商务分会初建时,商会的组织结构有四层:入会商家、业董、会董、总理。其中,“入会商家”指的是加入商会的普通商人,而业董、会董、总理则是从商人中遴选出来的商业精英的三个层次。

山会商务分会作为商务分会,其组织结构与商务总会还是有差别的。天津商会在刚刚建立时,其组织分为三个层次,即总理、会董、会员。总理是商会领袖,会董承上启下,会员是自愿入会,每年交纳四元以上会费的商家。[25]天津商务总会的“会员”相当于山会商务分会的“入会商家”,与山会商务分会相比,天津商务总会的组织结构中缺少“业董”这一名目。

山会商务分会成立之后,绍兴的各业商人便纷纷入会,这些入会商人是绍兴商会的组织基础。根据现有材料来看,当时绍兴城的商人是以旧有行业组织为基础,整体地加入商会的。山会洋药公所记述当时入会情形时说:“敝业向来俸请杜绅一人为董事,自贵会成立后,虽曾随众入会,分认经费。”[26]从这句文字中可以看见,绍兴商会刚刚成立时,山会洋药业众商是以行业为单位,随其他行业加入商会的。

加入商会的商号,要交纳会费。由于绍兴城中各商号是以行业为单位,整体地加入商会的,所以商会会费的缴纳,也是以行业为单位进行的。商会的会费,被商人称为“商会捐”,“视业之大小,认股之多寡,每业自二十股至一二股不等,按年清缴”。[27]由于各业的会费,是由各业整体解缴,所以会出现某业虽然缴足了商会会费,但该业中的某些入会商家未缴纳会费的现象。绍兴城内的茶漆业便出现了这种情况,该业商人分为徽绍二帮,“其系吾徽入会有十三家,绍店入会只得七家。其于七家之中尚有二家,至今春被汪君查出,始再派钱。旧前二年,竟有入会而不派费之弊”。[28]

由于相关史料的缺乏,绍兴商会成立时,到底哪些行业加入了商会,现在已经无从得知。表2.1是笔者从绍兴商会档案的1912年之前文件中整理的明确隶属山会商务分会(绍兴商会)的各行业的名单。

表2.1 1912年之前山会商务分会行业名单

在山会商务分会的组织层次中,入会商家之上的是业董阶层。业董这一名目,在绍兴商会成立之前便已经存在。业董一般由缙绅充任,由于有士绅的身份,他们有权和地方官员晤谈,而作为行会的代表,则具有认可的职员身份,他们沟通上下,捉刀代笔,领取薪俸。[29]由于业董可以从办理行业公务中获得收入,他们成了行会体制的既得利益阶层。《绍兴白话报》在绍兴商会成立之前,曾嘲笑箔业董事、米业董事以追营金钱为目的,“像箔业董事、米业董事,大家钻谋几个铜钱”。[30]

山会商务分会的业董由各业商家投票选举产生。这一点可以从茶漆业商人的说帖中得到应证:“商会此次照例选举业董,既已早凭投票矣。”[31]在选举业董时,山会商务分会要向各业商人分发选票和投筒,选举结束后,商人要“遵章呈交选票、投筒”。[32]山会商务分会推行的业董选举制度,使部分行业的原有业董无法继续担任业董一职,丧失营利渠道,从而与原有的业董体制发生冲突。

洋药业业董杜鋆“捺票享利”的案例,清晰地展示了这种冲突。洋药业商号“向来俸请杜绅一人为董”,加入商会后,各商家只是承担会费,“因陋就简,讫未更章,故不知选举业董为何事”。直到1910年,“方知历年奉发选举票均被前董捺留”。于是该业商人遂另举他人,不再承认杜鋆为业董。[33]

商会的业董负有交通官场,连联上下,办理官厅差务的责任,“吾业之有董事者,所以上达官场,下接商界,上下交通,庶无隔阂,所以吾业收缴各款,及按月册报各项,公事冗繁,均由官长移文责成董事办理”。[34]此外,业董还有在商家发生纠纷时,负责调解纠纷,向商会代递说帖的职责。如1910年染业业董徐桂山认为调处纠纷是业董的职责,“其所以理处,系业董应尽之义务”。[35]现存的绍兴商会档案中的不少说帖就是业董代递的,如1910年一份绸业纠纷的说帖,便是业董代递的,“后街绸业董□子景君递来说帖一扣”。[36]

加入商会的每个行业均举有业董,这使得绍兴商会(山会商务分会)在各行各业都有了能打探消息、传递讯息的网络。业董群体的存在,使绍兴商会有一定的能力在商会社会的各个行业中进行“商业行政”,使商会有一定的能力去维护商民社会的基层秩序。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当时的大部分行业均没有设立同业公会式的组织严密的行业组织,而且业董只有区区数名,所以绍兴商会在行业事务方面的行动力是有限的。

会董与总理属于山会商务分会的领导层,均由业董选举产生。会董在绍兴商会档案中又被称为“与议董事”“议董”。商会在选举领导层时,先由业董选举会董,会董选出后,业董们再投票从会董中选举总理。1910年旧历十一月的商会选举,即是遵行这一流程:“提前于十一月初八日开会,先投票公举与议董事十三员,复于初八日开会,即与议董事十三员中公举总理。”[37]

商会总理自然是总理商会所有会务,由于会务繁重,且总理可能有其他职务,所以有时山会商务分会有“代办总理”一职。根据现有史料,1909年、1910年山会商务分会曾设置过“代办总理”,当时由会董陈维明担任。这是因为当时的总理钱静斋“系咨议局议员,逢开会时,必须赴局,恐于总理有旷职任”,所以推举陈维明为代办总理,以维持会务。[38]

会董或者说议董的职务有二:一是参加年会,听取关于商会上年度开支的报告。这一点可以从上文提及的《试办章程》得到证明。二是参加特会,与总理及当事行业的业董一起调解商业纠纷。绍兴商会档案中保存的巨量说帖可为证据,很多说帖在结尾时,指明说帖是交给总理、会董(议董)的。“仰祈贵会总董大人暨诸议董大人主裁牒覆,照说存案。谨具说帖。”[39]“为此陈请总董大人暨诸议董大人,迅速察核,传令归给。”[40]

从表2.2中可以看出,在1909年选举出的商会领导层,总理与公董(议董)一共11人,均有功名在身,其中执业钱庄者最多,共有三人,执业布庄者次之,共有两人,其余茶栈、铜店、提庄等业,均只有一人。钱业议董人数最多这一情况,与绍兴钱业的发达相一致。

表2.2 1909年山会商务分会当选总理、议董名单[41]

续表

毫无疑问,总理、会董、业董都是绍兴商界的精英分子。绍兴商会通过总理—会董—业董—入会商家这一结构,把商业精英从商界的各种角落筛选并组织起来,使这些商业精英具有了行动力。特别是通过商会内部的业董一职,绍兴商会基本上与绍兴城内的各行各业建立了联系。通过这一联系,一方面各业商人可将遇到的问题向绍兴商会反映,另一方面绍兴商会在遇到要事时,也可通过这一联系寻求各业商人的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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