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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整合的精英制与社会化:解析与思考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现代中国建构中的乡村治理来说,政党整合发挥着政权整合所不能够发挥的作用。这正是政党能够持续不断地将农民整合到国家体系中来的重要原因。随着政党的下乡,中国共产党将其领导体制延伸到农村社会,从制度上沟通了党和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联系。对于新兴的农村精英来说,国家不仅赋予其干部地位和身份,更重要的是赋予其以治理农村社会的国家权力。

政党整合的精英制与社会化:解析与思考

对于现代中国建构中的乡村治理来说,政党整合发挥着政权整合所不能够发挥的作用。乡村社会在相当程度上正是通过党组织而不是政权组织加以治理的。党组织成为乡村治理的权力主体。这在中国的国家转型的一定时期是必要的,它是传统乡村社会精英治理体制的现代替代物。

政治整合包括精英—群众的一体化,即将政权与民众联系在一起,以缩小其间存在的距离。在乡村治理中,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始终是核心问题。在传统中国,联系国家与农民的是士绅一类的乡村精英。“士绅的产生是用来填补早期的官僚政府与中国社会(它正在不断扩大,非官僚政府力量所能控制)之间的真空。”自废除科举制和帝制之后,传统的士绅阶层不复存在,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因此而脱节。面对分散的农民,如何重构国家与农民社会之间的联系成为十分紧迫的问题。而这种联系依靠政权组织是很难建立的,因为政权组织的权力来源于国家并对上负责,它总是外在于农村社会。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以后,主要依靠政权组织体系建立国家与农民的联系而未能取得成功。虽然执政的国民党也意识到政党整合对于乡村动员的重要性,并力图将基层政权组织党化,但它始终未能在农村建立起组织体系,更没有依靠这一组织体系建构一个新兴的精英阶层。共产党通过“政党下乡”,不仅在农村建立了党的组织网络,更重要的是建构了一个新兴的农村精英阶层。

共产党组织向农村延伸并不是简单地网络成员,扩大其数量,而是有着明确的政治要求。一是属于党的阶级基础的农民,最主要的是没有土地的农民。这部分人在传统社会中属于精英以外的人群,但是他们人数多,特别是因缺乏土地而有改变传统秩序的强烈政治要求。如果将这部分人纳入党的组织体系,会大大增强党在农村的力量。二是属于能够充分实现党的意志的“积极分子”。农民虽然属于党在农村的主要依靠力量,但并不是什么农民都可以进入党的组织的。能够成为党的成员的更重要的依据,在于是积极为党工作的各种“积极分子”。这些“积极分子”都是在完成党的中心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并因此得到党的信任,同时也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拥戴。在土地改革中,党组织吸纳的对象主要是出身贫下中农的“土改积极分子”。在合作化运动中,党组织主要吸纳的是那些积极参加并引导农村互助合作的“集体化积极分子”。在人民公社时期,党组织主要吸纳的是高度认同公社体制,特别是积极参加为巩固公社体制而开展的政治运动的“积极分子”。公社体制废除后,党组织则主要吸纳能够带领群众走富裕之路的“致富能人”。党通过来自农民群众的“积极分子”扩展了政治影响,同时也造就了一个新兴的精英群体。正如陈益元通过调查所发现的:“在政权的影响下,一大批从运动中涌现的认同党的路线和政策的积极分子、骨干,以及土改中出现的各种响应党的号召的群众性组织,使得国家权力对农村的驾驭得到了加强。这种加强,体现得最为突出的,是党和国家重新界定了新的政治精英的上升通道。”

以农村党员,特别是农村党的干部为主的农村新兴精英,与传统精英有很大区别。它的社会基础更为广泛,是一种社会化的精英群体。一是它的成员具有草根性。传统精英主要是那些有功名的人士。这些能够通过读书而获得功名的人在乡村毕竟是少数,而且他们始终是居于农民之上的阶层,与农民有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他们与国家的政治联系远远甚于与农民的联系。这正是传统国家无法将底层农民整合进政治体系的重要原因。“经过土改,农村社会的评判体系和指标发生了转换。阶级出身、经济地位取代了原有乡村基于知识、才能、财产、声望等方面的标准,成为判定农村社会各阶层政治地位及获取相关资源的标尺。”新式的精英主要来自草根性的农民。这些人与最广大的农民有共同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能够充分体现和表达农民的要求,获得农民的信任。他们生活于农民之中,而不是居于农民之上。他们能够以农民熟悉的话语传达党和国家的意志。所以,通过他们能够将最广大的农民整合到国家体系中来。二是它的成员必须是乡村动员中的积极参与者。传统的精英是一个固定不变的阶层,只有那些取得国家功名的人才能进入这样一个阶层。一旦取得功名,他们便可享有固定不变的特权地位。这种由国家特别赋予的地位使他们并不需要通过其自身的活动获得权威。而新兴农村精英的地位取得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其“政治表现”,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表现不好,活动不积极,他们就有可能失去其地位。中国共产党十分强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并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其工作作风。在党的这种群众意识的训练下,农村新兴精英必须以其在群众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获得群众的信任和认可。他们需要通过自己的活动而不是固定的关系建构自己的地位,由此促使他们与农民密切联系。这正是政党能够持续不断地将农民整合到国家体系中来的重要原因。

随着政党的下乡,中国共产党将其领导体制延伸到农村社会,从制度上沟通了党和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联系。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其领导和组织体制。民主制要求党必须得到民意的支持,集中制要求党的组织内部遵循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通过这一体制,保证党的基层组织下对民众负责,上对党的领导负责。当这一体制延伸到农村之后,便可以有效地打通国家与农民的联系,使农民的意见能够向上传达,党和国家的意志能够有效地贯彻。这是传统的精英体制难以实现的。也正因为如此,传统国家的政治始终是国家与农民制度性隔绝的政治。

新兴农村精英是在变动中的社会里出现的。随着党取得执政地位并进入国家权力结构,新兴农村精英群体也发生着变化,并妨碍着有效的政党整合。

首先,新兴精英中的特权问题。传统精英尽管居于农民之上,但他们只有国家功名赋予的特殊地位,而没有获得国家赋予的统治乡村的体制性权力。这种正式权力只有“官府”才拥有。正如魏光奇先生所说:“传统士绅历来都是一个无形的‘声誉群体’,它对于地方社会的影响,首先是靠声誉而不是靠权力实现的。”对于新兴的农村精英来说,国家不仅赋予其干部地位和身份,更重要的是赋予其以治理农村社会的国家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随着党组织在农村的全面建立,党组织获得了全面治理农村的权力,党组织的领导人成为所有农村事务的统管者,并具有“干部”或者“官员”的身份。一旦他们取得这一特殊权力赋予的特殊身份,他们就有可能根据特殊的权力逻辑支配其行为。特别是中国农民长期存在着“打江山坐江山”的意识,他们所奋斗的一切不是为了解放全人类而是首先解放自己。这就是所谓的“农民意识”。当政党下乡,尤其是党组织的成员主要来自农民时,这种“农民意识”不能不深刻地影响新兴的精英群体。自1950年代人民公社体制形成,不仅乡村治理权力,而且农民的经济社会的日常生活权力也愈来愈集中于党组织。与此同时,少数党组织领导人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现象也日益突出。早在1950年代末兴办公社公共食堂之时,就出现了干部多吃多占的现象。195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北京郊区人民公社社员有十五个不满的反映》,其中一个不满就是“对少数干部贪污腐化不满”。1960年代,中共在农村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四清”运动,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打击和制止干部中的特殊化和以权谋私的行为。虽然这一运动出现了打击面过大等问题,但农村干部的特殊化和以权谋私的行为已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即使经过了“四清”运动和进一步延伸的“文化大革命”,农村精英的特殊化和谋取私利的行为也远没有消除。《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通知》(俗称“一号文件”)指出:“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放宽经济政策的过程中,以权谋私,化公为私,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新兴农村精英中的特权问题影响着农民对党和国家的认同。因为,农民是从他们身边的干部认识、判断党和国家的。特别是共产党长期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经过长时间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农民也开始用这一理念衡量身边的党员和干部,并形成他们的政治意识。这是政治化后的农民与传统农民的区别所在。传统社会,官员贪污并没有发生于农民身边,农民没有直接的感受。但在进入现代化之中的社会,干部以权谋私的行为发生于农民身边,而且现代民主意识使农民对这种行为持强烈否定态度,并影响着他们对党和国家的认同。正因为如此,反对干部腐败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项艰巨任务。(www.xing528.com)

其次,新兴精英的脱草根性问题。传统士绅是一种社会身份,他们为获得地方性权威,偶尔也做出一些义举和善事,但一般不得施以恶行,否则就会失去道德支撑的权威感,成为“劣绅”。这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没有国家权力的直接支持。新兴的农村精英来自草根,一般来说他们与民众之间更有共同的利益和意识。但是,与传统精英不同,新兴精英直接执掌着治理乡村的权力,而且这种权力为国家所赋予并得到国家权力的支持。精英的权力化有助于他们为民众谋福利,做大善事。自政党下乡之后,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与新兴农村精英体现民意,通过为民众谋福利而获得支持密切相关。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特别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选拔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人。但是,当新兴的农村精英权力化之后,也有可能出现脱离群众的脱草根性问题。因为,他们的地位与身份最终是自上而下的组织体制赋予的,是依靠他们积极的工作获得的。这种“积极性”甚至超过上级党组织的一般要求,由此会加速他们脱草根性。自党在农村普遍建立基层组织并日益权力化之时,这一问题就开始出现。1958年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大发展时期,也是农村工作严重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时期。如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争相大放“生产卫星”,虚报浮夸,并对农民群众实行“强迫命令”,由此造成严重后果。1960年冬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要求农村各级党组织:“坚决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彻底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和命令风。反对干部特殊化。反对干部引用私人、徇私舞弊、打骂群众的国民党作风。”1960年代的农村,“四清”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解决干部脱离群众的问题。

新兴精英的重要特点就是其草根性。他们是在农民的“自己人”当中产生的,能够得到农民的天然信任。这正是政党整合农民的最大优势所在。但自上而下的权力体制又会造成农村精英“脱草根性”,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可能来自农民,但其思维和行为已不属于农民的“自己人”,由此会隔离党和国家与农民的联系。如何通过基层组织与人民群众建立和保持密切联系因此一直是执政后的中国共产党进行乡村政党整合的重要任务。

第三,新兴精英的家族化问题。传统士绅一般均出自那些“富户”和“大户”,他们若要建立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联系,还需要通过一定形式获得国家承认的功名。与传统精英相比,新兴精英的乡土性更突出,也更有利于建立国家与农民的沟通,特别是建立农民对国家的认同。但是,本土化的农村精英势必受到乡村家族社会的渗透。政党下乡之初,这一现象就开始存在。早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毛泽东通过调查就发现:“边界的经济,是农业经济,有些地方还停留在杵臼时代(山地大都用杵臼舂米,平地方有许多石碓)。社会组织是普遍地以一姓为单位的家族组织。党在村落中的组织,因居住关系,许多是一姓的党员为一个支部,支部会议简直同时就是家族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组织在农村普遍建立,自外向内、持续不断的政治运动以及人民公社体制,使农村家族主义受到相当程度的遏制,农村社会成员需要通过自己的政治表现进入精英群体。即使如此,家族化仍然存在。因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一个培养“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工作。培养谁、发展谁在相当程度上为在任的党的领导人所决定。特别是当新兴精英群体权力化以后,为了维持权力在本家族的承继,在任的新兴精英往往希望在本家族内部培养“接班人”。这种情况在1980年代的一些地方表现得特别突出。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第一批农村党组织的领导人大都年事已高,面临代际更迭。这种代际更迭不仅是人事的更迭,更重要的是权力的更迭。因此,权力的家族内更迭就成为许多地方农村新兴精英的选择。家族是一个对外封闭的“本家人”社会。党组织的家族化势必排斥非“本家人”的人进入新兴精英群体。1990年代,农村党组织建设面临年龄老化的严重问题,许多人认为是因为年轻人不愿意入党。而于建嵘在湖南省衡阳县农村调查时,一位农村妇女反映,她的孩子多次要求入党却未被接纳。其原因是他们与现任村党支部书记不同姓,她所在的家族是人数较少的“小姓”。

中国传统农村社会是一个家族性社会,具有天然的政治封闭性,造成农民只认同家族,不认同国族。政党下乡的重要成果就是改变了传统家族共同体的局限性,将农村置于更广阔和开放的政党和国家共同体之中。但是,新兴农村精英的家族化将政党组织变为“家族组织”,则有可能阻隔更多的农民进入新兴农村精英群体,建构更广泛的党和国家认同。自1980年代之后,农村出现了农民由政党和国家共同体向家族共同体回归的现象,并引起中央和地方决策层的注意。

1980年代以后,农村社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农民的分散性和流动性突出,农村新兴精英群体仍然是联结国家与农民,进行有效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也仍然十分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其中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推进农村基层组织的体制改革,使新兴的农村精英更具有活力,在分化和流动的农村社会中提高其组织和动员能力。

政党下乡后出现了农村精英的特权化和脱草根性问题。在相当长时间,中共的领导人认为这是由反革命力量的破坏及新兴精英的“蜕化变质”所引起的。为此,中共通过从外部派工作队的方式持续不断地开展政治运动加以整肃。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精英的特权化和脱草根性的问题,但也打击了相当数量的农村精英的积极性。当时,中共领导人没有意识到,正是权力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使得农村精英执掌着巨大的权力而又得不到体制性制约,才造成农村精英的特权化和脱草根性的问题。废除公社体制的一个完全未被预见的结果,就是弱化了农村精英的权力基础。由于实行家庭经营,尽管农村精英仍然有特权化的要求,却没有了支配所有社会财富的权力;尽管农村精英还希望强迫命令,却愈来愈失去命令的对象。他们的地位和身份更多地要依靠自己的能力及其所带来的政绩而不是体制来获得。这就是“能人精英”的出现。这些精英并不一定属于革命时代所依靠的“贫下中农”,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有能力发展经济。农村精英群体的开放性因此更强。

当然,公社体制废除后,党组织仍然下沉在行政村域,并执掌着相当的治理权力。一方面,他们仍然是上级党政意志的体现者和实现者。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引起的“世俗化”和国家“不搞运动”的承诺,使他们的谋利意识大大增强。而公社体制之后的农村社会日益分化,农民对各种“上面”的精神并不是一味地认同,甚至有许多不满,对农村精英的谋利行为更是反感。这种不满和反感以农民不断增多的上访、上告行为表现出来。农村精英的权威基础迅速流失,组织和动员能力大大下降。如何增强农村精英的民意基础,便成为中共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除了对农村干部加强教育的常规做法以外,一些地方还改革党支部的选举制,实行“两票制”“两推一选制”,目的都是为了强化农村精英的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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