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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收支业务,防范风险?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未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收费业务,缺乏对收费行为的统一管理和监控,内部部门或个人未经批准进行收费,因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而带来了截留挪用、账外账和“小金库”风险。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二是对支出申请或报销票据的合法合规及真实完整性未能认真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可能发生支出业务违法违规的风险。

如何规范收支业务,防范风险?

1.收入业务风险点

(1)收入管理制度不健全。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建立了与收入业务有关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但没有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收入业务和收入岗位进行制约和监督,也没有对这些制度是否有效执行进行完整的测试。没有制度规范,单纯地依靠收费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约束,导致收入业务操作不规范,收入管理无章可循、无据可依,管理和核算上存在着风险。

(2)部分单位除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外,还要利用自身的教学、科研、医疗等优势多渠道筹措资金,以满足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行政事业单位在拓宽收入渠道的同时有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些单位存在应收未收、金额不实、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行为;部门职责不清晰,收入岗位人员不足,而有的单位一人经办多个岗位的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收入业务不相容岗位没有分离;财务收费系统管理岗位、收费岗位、收费结算岗位和票据管理岗位没有相互分离和制约,为收费岗位人员舞弊和挪用行为埋下了伏笔。

(3)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缺乏对收入业务的统一管理,收入多头管理。未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收费业务,缺乏对收费行为的统一管理和监控,内部部门或个人未经批准进行收费,因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而带来了截留挪用、账外账和“小金库”风险。

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有些单位对非税收入的范围和使用对象界定不清,单位职责不清晰,非税收入的设立、征收、取消、停征、免征随意性大,存在越权批准和不合理收费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或专户,会带来政策性风险。

(4)系统信息不共享。单位信息系统各自为战,形成信息孤岛,一旦某环节内部数据生成不准确,就会造成部门间数据传输有误,给收费工作带来风险。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收入业务实施离不开对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依赖,但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风险,比如网络病毒的感染、黑客的攻击入侵等,因此加强对网络的安全性保护势在必行

2.票据业务风险点

(1)未建立票据管理制度,导致票据管理无章可循;对票据管理规定不熟悉、不掌握,导致票据的使用种类、适用范围、形式、联次等使用混乱;票据领取数量与实际工作需求脱钩,一次申请过多或过少。

(2)没有做到票据的专人专柜保管;单位私自转让、出借、买卖、代开财政票据,违规拆分使用票据;违规使用往来票据、自制票据或“白条”收取非税收入,甚至出现收费不开票、收入不入账的问题;票据填写内容不齐全、字迹不清、随意涂改、上下联内容不一致;票据保管不当,未经审核便随意销毁。

(3)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职权变更或收费项目已被取消或名称变更时,未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私自转让、销毁收费票据。

3.支出业务的风险点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业务与资金的流转关系密切,是单位经济活动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预算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控制目标重点是支出业务符合开支范围标准并经过适当的授权审批。

(1)单位未及时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未能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内部支出管理制度,导致单位支出管理无章可循、管理混乱。

(2)支出管理相关岗位设置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清晰,或支出申请与内部审核、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www.xing528.com)

(3)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业务管理内容包括编制支出预算,事前申请、审批和审核,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及支出分析等环节,其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于对预算执行不严格,忽视预算的严肃性,支出申请不符合预算管理要求。未遵从“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支出申请无预算,支出范围及开支标准超预算,不同项目预算资金互相挤占,没有根据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和领导批示并结合预算指标进行事前审批,可能导致单位预算失控或预算形同虚设、经费控制目标难以实现。

二是对支出申请或报销票据的合法合规及真实完整性未能认真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可能发生支出业务违法违规的风险。支出不符合单位预算和整体规划,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支出业务审批权限不明确,重大支出未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违反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支出业务岗位设置不合理,缺乏内控监督,可能导致错误或舞弊的风险。缺少对借款范围、金额的要求,缺少对借款办理程序的规定,未及时清理借款备用金,可能导致借款行为混乱、控制流于形式、资金管理失控。

三是未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坐支问题严重,资金支付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要求,政府采购未纳入预算管理,对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或采购限额标准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违反公务卡支付结算政策规定,未强制推行公务卡结算,增加现金支付方式的局限性,可能导致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的风险。超额向单位公务卡转款,公务卡使用不规范。各类原始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未经严格审核或票据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可能导致支付不当的风险。单位支出业务不合法不合规,出现虚构支出、“假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等舞弊情形,会造成单位财政资金流失,甚至有可能给单位带来法律风险。为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进度,非财政性支出也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违规从财政零余额账户向单位自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

四是会计资料不全,可能导致责任确认不清。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可能导致支出不完整、不真实。各项支出的费用报销计算不准确,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或未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进行信息披露,可能导致单位账实不符,造成财务报告、财务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

五是未实现全过程预算控制,只重视事前控制,不重视事中控制,对各项支出缺乏定期分析与监控,对重大问题缺乏应对措施,可能导致单位支出规划不合理、资金管理失控。

(4)“三公”经费支出的风险点

擅自改变出国(境)线路、擅自改变出国(境)计划,脱团行动、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公款出国(境)旅游,超标准列支出国(境)费用;计划外出国和超“三公预算”控制数;不按规定赠送礼品;安排无关人员参加出国团组;为非本单位人员列支出国费用,向其他单位转嫁、摊派出国(境)费用等。

超预算、超编制以租赁方式违规配置公务用车。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报销不应该单位承担的小区停车费;不在政府采购定点加油、修车等。

没有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安排参观旅游景点和高消费娱乐等。无接待公函,招待费用超标准,陪餐人数超标准,接待单位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4.单位债务管理的风险点

缺少充分的债务风险防控意识,未建立健全债务内部管理制度。债务管理岗位职责权限不明确,不相容岗位未相互分离;未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要求、单位发展实际和市场因素,未经充分论证或者未经集体决策,擅自对外举借大额债务,超过单位承受能力,可能导致不能按期还本付息、单位利益受损的风险;债务业务监控不严,债务的具体情况不清,没有做好还本付息的相关安排,可能导致单位利益受损或者财务风险;违反国家或行业规定,违规担保,可能导致单位利益受损或者财务风险;债务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债务没有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单位的会计核算,形成账外债务。缺乏对账和监督,单位偿债准备不足,无法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导致单位利益受损或者财务风险;融资模式单一,缺乏创新。没有采用PPP等方式,导致公益性事业投资或运营资金不足;采取伪PPP等方式违规举债;对债务状况缺乏评估和风险预警,没有有效的应对措施,导致单位风险居高不下。在债务考核上方法不够科学,内容不够全面,在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上不够严肃坚决,导致出现债务风险累计循环的不良局面,严重制约单位的长期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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