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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涵与监测体系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政治前提和制度保证。这一阶段,标志着我国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迈出的至关重要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涵与监测体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处于引领地位的战略目标,其核心要义在“全面”,实现难点也在“全面”,要求发展必须更加注重协调性、均衡性和整体性,更加注重包容、可持续发展,既要依靠适度的经济增速、雄厚的物质基础作保证,更要依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的协调发展、整体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协调发展就是旨在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着力形成均衡发展、普惠城乡的社会经济结构,实现社会各系统、各领域在发展过程中的相互适应、相互支撑和齐头并进,不断增强发展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全面”的重要保证。

“小康”是中华民族自古孜孜以求的理想生活状态。“小康”一词最早源于3000多年前《诗经·大雅》中的“民亦劳止,汔可小康。”[2]意思是说,人民劳苦够了,希望过上安康生活。西汉官员、学者戴圣编纂的《礼记·礼运》上说:“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3]这是儒家首次系统阐述“小康”,将其作为一种“社会形态”与“大同”世界的理想相比较。在漫长的封建社会进程中,儒家又对小康思想进行丰富和完善,使之成为世人所追求向往的理想社会形态。实际上,这只不过是一种建立在落后生产力和封建私有制基础上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总体上反映了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的中国老百姓对于衣食无忧小小安康生活的向往。现在“小康”一词越来越多被解释为“经济比较宽裕”“生活温饱,不愁吃穿”“家庭和睦”的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政治前提和制度保证。从邓小平同志首次提出小康到现在,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总体小康阶段: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第一次用“小康”“小康之家”来描述“中国式的现代化”。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4]1982年,党的十二大正式将小康目标确立为今后20年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确定了“翻两番”、“三步走”的构想。到2000年,我国如期解决温饱问题,实现了“总体小康”,但这种小康还只是一个低水平、偏重物质消费的小康。第二个阶段是全面建设小康阶段:2002年,党的十六大指出,“现在我们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提出新的目标,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此后,一个以低水平的“总体小康”为基础制定的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发展规划破茧而出。2007年,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发展了“小康社会”的内涵,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范畴,提出要继续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一阶段,标志着我国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第三个阶段是全面建成小康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明确指出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提出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目标,首次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大建设并列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在顶层设计上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既与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目标相衔接,又更加切合我国新的发展实际,开辟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从“进入总体小康”到“全面建设小康”,再到“全面建成小康”,表明我们党对小康社会的概念是不断发展的,对如何建设小康社会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目标是不断明确的,内涵是不断丰富的。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如何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是对目标的认同,寻求最大公约数,抓住不同阶层人们的普遍愿望,取得共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新时期伟大的中国梦应运而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国梦,第一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目标。只有如期实现了这个目标,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才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更为牢靠的基础,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特别强调“这个时跨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历程到了需要一鼓作气向终点冲刺的历史时刻。”[5]全面小康、民族复兴,是两个紧密联系、相互交融的目标任务。没有全面小康的实现,民族复兴就无从谈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迈出的至关重要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

总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我国人民的千年历史追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统一,是对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创新理论成果,体现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部署和道路设计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

从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小康”,在十二大首次把小康作为主要奋斗目标、十三大正式把小康上升到国家战略,列为“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到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七大首次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再到十八大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30多年的历程,不断发展丰富其内涵,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www.xing528.com)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核心是“全面”。这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基础。这个“全面”,体现在涵盖的内容、覆盖的人群、实现的地域都是全面的。早在十三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就对小康表述为:“人民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生活资料更加丰裕,消费结构趋于合理,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健康水平继续提高,社会服务设施不断完善。”这既包括消费、居住等物质生活,也包括文化、教育医疗等精神生活,还包涵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内容。此后,对小康的认识逐步深化,由偏重经济增长向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全面发展拓展,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能保障小康社会的建成,即使经济指标能够顺利完成,这样的经济发展也不是可持续的,特别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不可能提高。只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补齐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公共服务等社会民生领域和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发展短板,解决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部门差距和行业差距,决不让一个民族、一个地区掉队,特别是不让老少边穷地区掉队,实现各族人民共同繁荣进步。还要解决好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社会风尚,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的全面小康。

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小康”。这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经验,就是坚定不移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推动社会生产力极大发展。发展经济学把人民生活分为贫困、温饱、小康、富裕四个发展阶段。所以,小康是从贫困走向富裕的发展过程,也是衡量生活水平的综合指标。这个过程从个体看是“小康生活”,从群体看是“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然是全民共享的“小康社会”。小康生活和小康社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小康生活一般是以家庭或个人为主体,致力于家庭或个人物质财富的增加,虽然也含有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但偏重衣食住行为核心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康社会处于更高的层次,内涵更丰富、更全面,更加注重社会全面进步,其前提是物质生活水平的小康,但是又不止于此,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方面有新的更高要求。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结果,是以整个社会为主体,以一整套衔接严密、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来保障,也正是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才能使个人的小康生活向全体人民的小康社会的转变成为可能。

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是“建成”。这是实现中国梦的战略保障。原来提出的“总体小康”是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的小康,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则是更高水平、内容比较全面、发展较为均衡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让人民群众不断增强获得感,深切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全面小康,是“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全面小康,是“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力量支撑”的全面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对全国各族人民的庄严承诺。从“全面建设”到“全面建成”,一字之差彰显的是党对小康社会必将建成的决心,但也是一项巨大挑战,对经济社会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甘肃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虽然全省贫困人口由2011年底的842.2万人减少到2016年底的227万人,贫困发生率由40.5%下降到10.9%,但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采取超常规措施,大力开展精细精准精微的“绣花”式扶贫,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才能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小康”是一个抽象的理论概念,究竟什么样的社会才能称之为全面小康社会,现实中如何监测评价?从改革开放初小平同志首次提出“小康”,到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七大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再到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明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理论界对小康社会的研究探索从未间断,以蔡昉、朱庆芳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了诸多与时俱进、适合国情的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为切实解决“小康社会”进程的评价问题,国家统计局集各领域研究成果,在1991年与12个部门联合制定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全国人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础标准》《全国城镇小康生活水平的基础标准》和《全国农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础标准》三套小康评价指标体系,这对评判和指导各地总体小康建设起到了重要引领作用。十六大提出“全面小康”后,国家统计局按照全面、系统、可操作原则,于2003年首次发布6个方面23项指标构成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2007年将指标体系修订为28项。

十八大以来,随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涵进一步丰富,国家统计局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又对全面小康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完善,2013年制定出台了5个方面39项指标构成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2016年12月,国家再次对监测体系做出重大修订,形成了《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修订稿)》,将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文化建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5个方面的监测指标,进一步细化完善为42个二级指标(详见表1),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描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展情况,标准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评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在与时俱进中不断调整完善。就整体而言,该监测指标体系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相对应,充分反映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涵和特征。从个体上看,每项指标的数值作为衡量一个地区是否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标准值,综合考虑了“三步走”发展战略,提出了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的测量值,适用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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