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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炭废水零排放研究优化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废水“零排放”及设计供需水平衡。全厂水只需进行处理后回用,可实现废水“零排放”。由于废水中氨氮和挥发酚的浓度较高,直接进入生化处理会对处理效果造成严重影响。图3-30兰炭生产废水预处理单元流程蒸氨法是焦化废水预处理脱氨中常用的方法,一般经处理后可使氨氮含量降到150~300 mg/L。

兰炭废水零排放研究优化

3.3.5.1 兰炭废水“零排放”方案

(1)兰炭生产工艺流程。

在原有生产工艺的基础上,确定其生产及污水处理总体流程(图3-29)。兰炭生产流程分为备煤、炭化、筛焦、煤气净化和污水处理等五个工段。合格原煤经筛煤工段后,运送至炭化炉炉顶煤仓,经中温干馏后,再经湿式熄焦处理后得到兰炭。炭化过程中所产生的煤气、焦油等产品则通过净化等处理工段后,进行回用或外售。

(2)废水“零排放”及设计供需水平衡。

如图3-29所示,该生产工艺流程可实现废水“零排放”:其新鲜水主要用于直冷池与间冷池,同时部分废水送入污水站处理之后回用;污水站出水则主要用于熄焦补充水,熄焦所产生的水蒸气则继续用于炭化工段;蒸氨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浓氨水则将被用于脱硫净化煤气。

同时,根据生产流程及规模,利用物料平衡分析初步确定其供需水平衡表3-19。由表3-19可见,各工段水输入输出数量平衡。全厂水只需进行处理后回用,可实现废水“零排放”。因此,能否实现兰炭生产废水“零排放”,其关键在于其生产废水能否经污水处理工段后,满足生产回用要求。

图3-29 兰炭生产工艺流程

表3-19 供需水平衡表

3.3.5.2 废水处理工艺设计

(1)废水来源及水质特点。

由图3-29与表3-19可知,生产污水主要源于煤气净化工段的剩余循环水、熄焦废水以及厂区生活污水,其水量分别为18.5 t/h、2.6 t/h和1.7 t/h。由表3-20可知,焦化生产废水中COD和氨氮含量较高,并含有机酚类物质、少量焦油等其他有机污染物,属于较难处理的工业废水之一。

表3-20 某焦化企业生产废水监测数据 单位:mg/L

(2)废水处理工艺及其规模。

传统焦化废水处理多采用化学法、物理化学法以及生物化学法,我国已有各种规模的焦化厂数百家,采用生物法处理较多,且以传统活性污泥法为主,但处理后出水中的氨氮远远不能达标。目前采用的生物强化工艺多采用A/O法、A2/O法和A/O2法等,处理效果明显(需在生化工艺前添加蒸氨等预处理措施)。其中A/O工艺在充分利用普通好氧生化工艺中蒸氨、除油、污泥沉淀、混凝沉淀等设施基础上,只需将生化曝气设施改造并扩建成反硝化反应池和硝化反应池,完善好氧处理,即可提高COD和氨氮处理效果。此外,此工艺是《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三批)》中推荐的工艺,并已经在安阳钢铁集团、常州中天等企业焦化废水处理中得到很好应用,且运营费用可为多数焦化企业接受。因此,可选用A/O工艺作为废水处理生化单元

1)水质、规模确定。

类比已有企业污水来源、特点、水量,确定兰炭污水进入生化处理阶段前(经预处理后)的水质(表3-21)。

表3-21 兰炭污水处理废水水质 单位:mg/L

污水处理站所处理的污水主要包括在正常情况下需处理的生产污水18.5m3/h、生活污水2.6 m3/h,以及前10 min初期雨水收集池的雨水(约为624.6 m3/次),按3天处理排放,处理量达8.97 m3/h。再考虑供水不连续等因素,确定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规模为40 m3/h。

2)预处理单元。

由于废水中氨氮和挥发酚的浓度较高,直接进入生化处理会对处理效果造成严重影响。为保证入水水质,可对废水进行稀释或实施蒸氨、脱酚的预处理措施。若对废水稀释,必然增大处理规模,还会造成水资源浪费。因此,在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前设置蒸氨再脱酚的废水预处理单元。其流程如图3-3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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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0 兰炭生产废水预处理单元流程

蒸氨法是焦化废水预处理脱氨中常用的方法,一般经处理后可使氨氮含量降到150~300 mg/L。虽然蒸氨过程对水蒸气消耗较大,但是如将此过程所得氨水用于生产废气的脱硫过程,可取得一定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剩余污(废)水再经脱酚处理,不仅可以降低废水中的挥发酚含量,还能除去水中的焦油等物质。设计预处理单元采用络合萃取法,选用磷酸三丁酯(TBP)-煤油溶液为萃取剂,可以有效脱除碱渣废水中的高浓度酚,并可通过碱洗反萃取的方式进行再生(再生萃取剂性能稳定),同时试验研究表明,能满足循环使用需求。在已建成的企业运行中,已可满足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中COD≤2000 mg/L、挥发酚≤200 mg/L、氨氮≤300 mg/L,可保证后续生化处理单元稳定运行。

3)污水处理单元。

设计选用A/O单元流程,如图3-31所示。该处理单元主要由除油池、浮选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混凝反应池、混凝沉淀池等组成。废水首先进入除油池进行隔油处理,除去少量焦油及轻油后进浮洗池,除去水中乳化油;然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均合池调节水质、水量并进行预曝气;随后进入缺氧池及好氧池除去氨氮及大部分COD、BOD5等污染物。现有研究结果表明,前述污水经A/O处理后,仍有8%左右的溶解性有机物难以生化去除。如只采用净循环水系统为补充水,则需考虑该废水深度处理宜采用混凝沉淀、过滤、臭氧氧化、活性炭过滤及超滤等工艺,有研究表明通过采用铁碳微电解、微波辐射等工艺也取得了良好的处理效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将出水经沉淀后进混凝反应池进行深度处理,以进一步除去水中有害物质,最后出水经沉淀后送熄焦作为补充水。

图3-31 兰炭生产污水处理单元流程

4)污泥处理和处置单元。

对污泥有效处理和处置是最终实现污水成功处理的必要条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焦化废水处理装置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因此确定将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贮存后,统一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理。

(3)其他辅助设施与方案。

1)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

为防止工程建设对地下水的污染,应做好以下防渗措施:

a.施工期应做好厂区工业场地的防渗措施。工业场地地面硬化处理,尤其是焦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b.工业场地各生产装置附近,尤其是各类贮槽、气柜以及生产废水的所有贮运管线、处理设施、事故池等,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

此外,若建自备电站,因其排水主要为锅炉、循环冷却器以及含盐(排)水(锅炉和循环冷却器排水一般不含污染物质),所以可将其直接回用厂内熄焦;浓盐水则可经中和处理后用于厂内熄焦。

2)应急方案。

应急方案主要针对非正常及事故排放下所采取的环保工程措施。非正常及事故排放主要是由于高浓度生产废水直接送污水处理系统,因冲击负荷过大,会使厌氧菌丧失功能,生化处理效果短时间难以得到恢复;或遇停电事故、炉体发生事故或需要检修时可能导致生产废水得不到处理,不能满足复用水要求。可采取的应急方案如下,以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

a.设双回路电源,备用循环水泵和生化处理装置出水泵,尽可能缩短事故的持续时间;

b.可利用原有调节池等构筑物(如消防、事故污水池)兼做污水处理站事故废水临时存放池,待事故解决或检修完成后,再抽回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3.5.3 处理效果及环保投资可行性分析

(1)处理效果可行性分析。

本类似工艺在攀钢焦化场已投入使用,运行一直比较稳定。2007年1—10月计20次的监测结果表明:该焦化废水中污染物COD、挥发酚、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220mg/L、1.20mg/L、4.3 mg/L,去除率分别为93.7%、99.9%、98.5%,除COD外,其余出水水质均达到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焦化生产工艺》(GB 13456—92)一级标准(COD排放浓度满足二级标准),该系统对污染物去除效率相对较好。

(2)环保投资可行性分析。

经类比分析,初步确定上述污水“零排放”建设投资为10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9.26%;项目年运行费用约为154万元(含15年折旧费74万元),约占该工程设计产值的0.484%,两者均略低于类似企业的设计项目,所以该投资可为大部分同等生产规模兰炭企业所接受。

3.3.5.4 结论

榆林市兰炭企业生产污水“零排放”工艺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该工艺可实现兰炭企业生产废水“零排放”,且具有相对较低的建设与运营成本,由此既保证了环境效益又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对榆林地区兰炭产业发展模式的构建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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