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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科学中的抽象力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马克思说,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以上论述表明,把“抽象力”或者“抽象法”当作政治经济学或《资本论》特有的“方法”是完全不正确的。应该说,“抽象力”是一切科学家必须具备的思维能力,“抽象法”也是一切科学必然使用的方法。于是,“商品”成为《资本论》的第一个范畴,并且也是最具抽象性的范畴。

探讨科学中的抽象力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说:“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不必须用抽象力代替。而对资产阶级社会说来,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者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在浅薄的人看来,分析这种形式好像是斤斤于一些琐事。这的确是琐事,但这是显微解剖学所要做的那些琐事……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观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15]

马克思的这段论述将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与自然科学的研究相比较,一方面揭示了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另一方面又强调了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特殊性。首先,一切科学,无论是自然科学(以自然为对象)还是社会科学(以社会为对象),都是为了揭示事物的运动规律。其次,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由于它们本身从来都不是天然的“纯而又纯的”,而是诸多不同性质的成分的混合体,因而,为了发现和揭示特定的规律,就必须对作为整体的自然或社会进行“分解”。于是,不仅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分成了各种门类,而且即使是某一门学科在进行研究的时候,还必须对所要研究的对象进行“提纯”。自然科学家是通过实验的方法来实现这一点,也就是通过特定的手段(科学实验手段和工具,例如“显微镜”或“化学试剂”等),“人为地制造一个理想的研究环境和条件”。然后,反复进行试验和观察,直到发现那些自然规律。社会科学的研究也一样,也需要对研究的对象进行“提纯”,并且需要“人为地制造一个理想的研究环境和条件”。但是,由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是每天都活动着的社会本身,因而,也就不能通过任何物质的手段在实际上对研究的对象去进行“提纯”,当然更不可能在实际上将社会放进一个“理想的研究环境”之中。所以马克思说,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换句话说,人类对于社会自身的研究,依靠的是由于人类文明的发展而产生的抽象思维能力。具体来说,虽然社会科学研究者不能在实际上去分离社会的不同部分,但是,根据对社会的观察和已有的理论思想成果,仍然可以在“思维”,即人的头脑中通过“假设”来实现这一点。

这就是说,作为科学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有着相同的要求,但是,实现这一要求的途径或手段却存在着根本的差异,这一差异,正是使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具有很不相同的特点的根本原因。一切社会科学的共同之点是:相对于自然科学而言,它总是会更多地受到研究者的世界观、方法论、价值观等主观因素的影响。这正是人们往往把人文社会科学叫作“软科学”的原因。当然,人类的任何行为都会受到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影响,因而,自然科学家在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同样会受到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影响,例如正是由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不同,爱因斯坦玻尔对于世界的本质和运动规律的认识是存在差异的。

以上论述表明,把“抽象力”或者“抽象法”当作政治经济学或《资本论》特有的“方法”是完全不正确的。应该说,“抽象力”是一切科学家必须具备的思维能力,“抽象法”也是一切科学必然使用的方法。在这一点上,一些学者的理解是不正确的,而苏联的《资本论》研究专家卢森贝早就正确地指出过“抽象法”的普遍性及其限度。[16]

在经济学研究中,一方面必须进行抽象,也就是必须通过“假设”将研究对象中的“杂质”或者“次要因素的影响”舍弃掉,同时,又要将研究的核心对象抽取出来;另一方面,究竟“舍象”什么,“抽取”什么,却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在这一点,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而且实际上受到研究者的立场、方法和观点的重大影响。例如,对于马克思而言,由于商品是客观上的资本主义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在理论上,“商品”就是资本主义的“经济细胞”。为了弄清整个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内部结构及其运动规律,也就必须首先从对商品的分析开始。于是,“商品”成为《资本论》的第一个范畴,并且也是最具抽象性的范畴。

然而,对于资产阶级经济学来说,虽然也都运用了抽象法或抽象力,但却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从来都认为他们面对的不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而是具有普遍性的、自然的、永恒的社会制度,因而,在理论上,他们不仅总是愿意从最抽象的那些“假设”开始(例如从“鲁滨孙的孤岛”开始),而且他们愿意把实际上只是反映了资本主义经济特点的那些范畴和理论看作是具有“普适性”的永恒的真理。对于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理论而言,大量数学推导的引入,使这一点更加具有迷惑性。

可见,科学必须进行抽象,但是,并非抽象的即是科学的。问题不在于要不要“抽象”,而在于“怎样抽象”,什么才是“合理的抽象”,什么又是“不合理的抽象”。其中,正确把握抽象的“界限”或限度是关键。马克思的《资本论》与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根本区别在于:马克思明确地把自己的研究对象严格地界定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虽然在一些地方也谈到了有关“生产一般”的内容(例如,第一卷第三篇第五章第一节“劳动过程”),但是那仅仅只是为了“避免重复”,而不是研究的落脚点,因而是一种“合理的抽象”。而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将抽象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当作解释一切资本主义经济现象的出发点和一般依据,这种把“抽象的一般”直接当作“具体的特殊或个别”的做法,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就是完全错误的。事实上,从亚当·斯密一直到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家们讲的那个“经济人”,并不是通行于各种不同社会历史阶段和形态中的“一般的人”,而只不过是资本主义这一特殊条件下的“特殊的人”在经济属性上的一种概括罢了。退一步说,即使我们承认“经济人”假设在资本主义范围内的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个抽象的、一般的认识水平上,也丝毫不能推进人们对于资本主义本身的了解与认识。(www.xing528.com)

问题不在于是不是要认识事物的共性或一般特征,更重要的是必须认识事物的个性或特殊性。“人也是一种动物”这样一个判断,对于任何成年人来说,即使重复一千遍一万遍,也无助于推进人们对于人自身的更加具体的认识。就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来说,把资本家、雇佣工人、政府公务员等等一切社会成员都理解为没有任何区别的“经济人”,这不仅是肤浅的,而且也是虚伪的。

那么,就《资本论》而言,马克思在进行抽象的时候,他遵循的原则又是什么呢?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就是唯物辩证法了。唯物辩证法规定了需要进行抽象的对象和范畴,也规定了抽象的界限和不同的层次。

首先,根据唯物辩证法,马克思确立了《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因而,一切抽象以“资本主义”为边界,换句话说,凡不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至少是首先必须予以舍象。

其次,依据唯物辩证法,通过研究之后,马克思发现,对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而言,商品是资本主义“经济细胞”,是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元素形式”,因而,首先必须从商品的分析开始。同时,资本主义生产作为商品生产,货币与商品紧密相连,并且是和商品一样普遍,甚至更为普遍的现象。在依次研究商品和货币之后,然后再直接研究资本本身。这样,《资本论》给我们呈现出一个三层的逻辑结构,即:商品—货币—资本。

由此可见,真正科学的“抽象”必然以特定的“具体”为前提和对象。离开了这一原则,用抽象来代替甚至取消具体,抽象就是不科学的、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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