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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屋合同:探究最早的对外合作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资源委员会付给西屋公司的技术合作费,在第一个10年内共340万美元。合同具体执行时,恽震呈请批准,指派褚应璜为中央电工器材厂驻西屋公司代表,负责安排中方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接受依照合同由西屋公司分批交送的100多箱技术图样和工艺文件,经审阅校对后运回国内。资源委员会与西屋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中国早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是第一次大规模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尝试,在中国电机工业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西屋合同:探究最早的对外合作

中国电机工业的对外技术合作,开始于中央电工器材厂筹建期间。先是从英国绝缘电缆有限公司进口设备,继而从美国亚克屈勒电子管公司引进真空管的设计图样和工艺规程,再是从德国西门子哈尔斯克公司进口生产试验设备。但最值得一提的,是同美国西屋公司的技术合作。

1944年8月,美国第二大电气制造商西屋公司,为在战后的中国抢占市场,主动向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主任翁文灏提交了一份在中国转让技术的合同草案,拟与中方商谈合作事宜。

当时,翁文灏等认为,同国外公司合作正是中国战后工业化建设所需要的。于是,决定派恽震到美国做实地考察,并与西屋公司直接谈判合作事宜。

1944年10月,恽震抵美后,即与时任资源委员会驻美办事处总代表王守竞会合,共商考察谈判事宜。随后,恽震获任技术考察团团长,程义法为副团长,团员包括中央电工器材厂四厂厂长许应期、电瓷厂总经理任国常、南开大学电机系主任卢祖怡、电机工程师褚应璜等20余人。

1944年年底,恽震等人到达匹兹堡西屋公司总部,正式开始谈判。洽谈过程中,考察团参观了西屋公司的电机总厂、电瓷厂、变压器厂、汽轮机厂、高压开关厂、电表厂以及电器配件厂。

当时,恽震与王守竞都认为,引进技术要“货比三家”。于是,主动联系了美国GE公司和美国艾利斯·查默斯公司(Allis Chalmers Co.,简称AC公司),请他们各自提出一个合作方案,以便相互比较,择优选用。AC公司未作回应,GE公司表示同意。恽震即同考察团成员访问了GE公司总部,还参观了GE公司设在美国东部的几个工厂。

通过参观和初步商定,比较了西屋与GE两家公司,考察团认为,“工艺制造水平,难分高下”,可从商务合作条件选择合作对象。后因GE公司表示暂时不在中国投资,也不愿意与西屋公司竞争,于是考察团放弃了同GE公司的深入探讨。

1945年7月31日,恽震、王守竞代表资源委员会,西屋公司总裁伯纳姆和西屋国际公司总裁麦克曼格尔代表西屋公司,正式签订了“经济技术合作”合同文本。其要点如下:

(1)资源委员会在湖南湘潭建设电机制造厂,生产1万千瓦以下汽轮机和汽轮发电机、各种交直流电动机、变压器、各种高低压开关设备、自动控制设备等。西屋公司负责厂内设备的设计事宜,并提供全部技术图样。

(2)合同有效期内,西屋公司必须根据资源委员会要求,随时向中国方面提供各类产品的最新技术资料(包含图样、材料单、设计单、规范、实验数据、材料卡、相片等),供中国使用。(www.xing528.com)

(3)该厂建成并达到生产纲领后,年生产总值可达3442.8万美元。产品的应用与出售,不限于中国境内(但不包括西屋公司已提供技术专利权的国家)。

(4)西屋公司负责培训湘潭电机厂的技术力量,在合同生效的第一个5年内,中方可派遣工程技术人员300名(每年不超过100名),到西屋公司所属各厂实习,第6年起每年派遣6名。

(5)合同有效期20年。资源委员会付给西屋公司的技术合作费,在第一个10年内共340万美元。

(6)在湘潭电机厂正式投产前,西屋公司委托湘潭电机厂代为经销其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各种电工器材,并付给一定报酬。

(7)中国工厂建成后,年产规模为:汽轮机63台、20万千瓦(最大单机1万千瓦);同步电动机及水轮发电机810台、35万千瓦;异步发电机24.6万马力;单相电动机1.6万台;三相电动机4万马力;直流电机2170台;电力变压器30万千伏安;电炉变压器3万千伏安;整流变压器7.5万千伏安;配电变压器58万千伏安;单相变压器1万台、11万千伏安;电流互感器8000台,电压互感器2500台,整流器500只;有载调压器200台;电力整流器5万千瓦;各种电焊机1600台;电焊条300吨;油断路器2000台;空气断路器2.02万台;发电机自动调压器300台;熔断器3.8万只;隔离开关1万台;避雷器3.46万只;开关控制台3000台;交流电机控制器6.3万只;直流电机控制器1500只;牵引电动机控制设备200台;电阻器和调阻器6500只;电力电容器6000只;电能表27.2万只;电流表电压表4.1万只;继电器8000只;绝缘材料(塑胶、绝缘纸、绝缘布、云母制品、石棉制品、各种树脂制品等)年产值210万美元。总计年产值3442.8万美元。

合同具体执行时,恽震呈请批准,指派褚应璜为中央电工器材厂驻西屋公司代表,负责安排中方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接受依照合同由西屋公司分批交送的100多箱技术图样和工艺文件,经审阅校对后运回国内。

同西屋公司签妥合同后,美国摩根·史密斯公司(Morgan Smith Co.)也以3万美元的价格,与资源委员会签订了水轮机技术转让合同。

资源委员会与西屋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中国早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是第一次大规模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尝试,在中国电机工业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具有重要意义。也正因为有了这次的成功合作,在40年后的20世纪80年代,新中国的电机工业又一次从西屋公司引进了先进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成功掌握了30万千瓦、60万千瓦火电机组的制造技术,并成为我国主力发电机组,投放国内外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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