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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自由与数字水印:这个互相矛盾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时间:2023-06-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数据是自由的,那么想要为它明码标价也就行不通了。当信息被视为数据时,其传播也会更加自由。当下的各大公司都宣称对自身的数据享有专有权益。我们认为数据需要自由,就如同认为被视作财产的土地或其他有价物需要自由一样。数字水印旨在将印记标注在容噪性数据,例如音频、视频和图片上,以明确标识其出处或所有权归属。民主制度的倡导者承认,暴政可以在短期或中期内压制全体民众对自由的强烈向往。

数据自由与数字水印:这个互相矛盾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或许我们展望一下远景就能为确认脸书、23and Me等公司将一切个人数据占为己有并视之为财富的行径增添几分砝码。在字里行间将数据等同于财富的做法似乎在挑战数字革命时代最为口口相传的智慧信条之一。《全球概览》(The Whole Earth Catalog)杂志的创始人及科技评论人斯图尔特·布兰德(Stewart Brand)曾经有一句经典名言,“信息需要自由(free)”。这里的“free”应当从广义上去理解,它指的并不是“价格”上的免费。理查德·马修·斯托曼(Richard Matthew Stallman)是赫赫有名的自由软件之父,他对此做出了如下阐释,“这里提到的‘free’并不是针对价格而言的,而是指能自由地复制信息并将之纳为己用……”我们要将“free”中的自由(libre)与免费(gratis)两层意思区分开。根据斯托曼的说法,“free information”(自由的信息)一词中的“free”与“free speech”(自由的言论)中的“free”同义,与“free beer”(免费的啤酒)中的“free”意义不同。但是“free”一词的两重含义也是相互关联的。如果数据是自由的(libre),那么想要为它明码标价也就行不通了。或许你因为买家利用你的信息达成了某种目的而向他们收取费用,这是合情合理的,但如果你只是将信息的掌控权让渡给买家的话,那你就不能收费了。

布兰德的观点其实由来已久,可以追溯至美国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关于新想法的零成本社会效用论。“任何从我这里接收到想法的人,接收到的是属于他自己的教诲,丝毫不会影响到我;就如同他借用我的蜡烛点燃了他的蜡烛一样,他得到了光明,但这不会令我的烛光黯淡分毫。”由信息催生的产品被经济学家称为“非排他性产品”。如果我知道一些引人入胜的天文知识,了解这些知识本身就能令我愉悦。就算你也通晓了这些知识,我由此产生的愉悦感也不会打折。如果你知道如何烘焙一款美味的意式千层面,就算你把这些信息都传递给我,你的厨艺也不会下降,并且我们俩都能尝到好吃的千层面。信息的非排他性意味着信息可以简单地进行人际思维的传播,而这种自由传播完全不会影响任意一方的效益。当信息被视为数据时,其传播也会更加自由。成为数据的信息可以被完美复制。手抄古代经文僧侣偶尔也会因倦怠或走神而错过一些关键细节,他们无法十全十美地传播原文中蕴含的信息,而以数据形式传递的信息则可以被完美复制。互联网让这些毫无任何失真之处的复制版本得以在按钮被点击的瞬间被传送至千里之外。

一些数字时代最美好的愿景就建立在信息的非排他性的基础之上。如果信息能够不为人独占并被用于提高人类生活水平,那么,数字革命仿佛就预示着人类将迎来史无前例的飞跃。鼎鼎有名的美国经济与社会评论家杰里米·里夫金企盼数字技术能够创造出一种“协作共同体”(collaborative common)。他说:“资本主义市场建立在自我利益的基础之上,它受物质利益驱动,而社会共同体则是由协作利益激发而生的,是由与他人建立联系并共享利益的深层次愿望驱动的。”里夫金随即谈道:“随之而来的结果是市场中的‘交换价值’日益被协作共同体中的‘共享价值’所取代。”在他的数字共同体中,我们可以四处游走,点燃彼此的蜡烛,但自身的蜡烛闪耀的烛光丝毫不会变得黯淡。这种光芒的免费交互让人人都获得了光明,燃起了名副其实的篝火。技术评论家兼《连线》(Wired)杂志的创刊执行主编凯文·凯利也对数据共享理念憧憬无限。他期待数字革命能够转变人们的观念,实现从占有到共享。以共享为核心的经济得以让我们实现“数字社会主义”。在凯利描绘的数字社会主义未来中,我们将利用数字技术创造并广泛共享各种各样的新型福利。

这幅展现全人类数字化未来的图景虽然令人心驰神往,但它忽略了数字革命的某些重要特征,而我们正期盼能够与这些特征携手同行,一起步入数字时代。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有一句名言:“人生而自由,却也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们恰好可以用网络上对这句话的戏仿之言来驳斥布兰德的“信息需要自由”论,那就是,“信息生而自由,却也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如若我们竭尽全力地把信息打造为具有排他性的产品,那它就会呈现出排他性。我说的“竭尽全力”是指制定并履行对信息施加约束力的法律,将信息变更为财产。当下的各大公司都宣称对自身的数据享有专有权益。他们支持打击信息自由化(或称之为偷窃)的法律法规,如果信息是自由的,这些法律便难以为继。

我们认为数据需要自由,就如同认为被视作财产的土地或其他有价物需要自由一样。数字水印旨在将印记标注在容噪性数据,例如音频、视频和图片上,以明确标识其出处或所有权归属。《星球大战:原力觉醒》(Star Wars:The Force Awakens)使用的数字水印想表达的大概是“这是华特迪士尼公司(The Walt Disney Company)的专属财产”。科里·多克托罗(Cory Doctorow)指出,对于内行人来说,要去掉数字水印轻而易举。“想要去除数字水印的人只要将一份文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版本放到一起,一个字节一个字节地进行比对,查看每个版本中字节有出入的地方,然后将这些字节打乱就大功告成了。”我们可以推测,那些最急于制成盗版《星球大战》系列电影的人很可能拥有此项技术的相关知识。但是,规避所有权并不意味着所有权就真的消失不见了。偷窃从人类宣布财产所有权的第一天开始就存在于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将这些产权声明的价值放到其被昭告天下时的社会语境中考量。见不得光的盗版《星球大战:原力觉醒》并不会赋予它的盗版者任何与受法律保护的公认所有权相伴的利益。许多产权声明都假定了愿意并有能力履行这些声明的国家是存在的。

那么,对信息的长久性约束该如何维系呢?民主制度的倡导者承认,暴政可以在短期或中期内压制全体民众对自由的强烈向往。独裁者可以雇用更多的秘密警察,以更丰厚的财富贿赂将领,但其独裁统治最后往往以失败告终,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最终会耗尽资源,无以为继。而这似乎就是导致2011年埃及铁腕人物胡斯尼·穆巴拉克(Hosni Mubarak)失势的原因。富庶的民主国家发觉支持胡斯尼·穆巴拉克所付出的政治代价过于高昂,并且已经不能再以一句“至少他站在我们这一边”这样的声明为借口就对穆巴拉克的种种不义行径既往不咎了。一旦金钱停止了流动,暴君就没有足够的金钱去打赏数量日益庞大并已经察觉到大势已去的亲随心腹。(www.xing528.com)

那么,目前这些想要独占数据的努力一定会付诸东流吗?脸书和谷歌为获取并操控我们数据而付出的努力是否终将不敌誓要重新夺回曾经属于我们的一切的强大集体意志?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通过独占信息,这些公司究竟能从中获利多少。今天的各种版权保护措施与打击数字盗版的庭审案件是软件与媒体公司意图独占信息而上演的孤注一掷吗?我们是否可以将其与穆巴拉克政权的最终垮台或是阻止东德人造访西德的柏林墙的最终倒塌这两件事同等看待呢?独占信息的人或许能取得零星几次胜利,但他们无力改变数据向自由方向转变的长远轨迹。

那些枉费心机捍卫专制政权的做法与目前科技公司施行的独占数据控制权的行径之间是有区别的。那些试图操控数据的人在短时期内并不太可能会因资源耗尽而被迫放弃操控数据,而这单纯是因为独占数据所获得的利益极其丰厚。这些利益会催生政治支持并供养庞大的法律团队。盗版是令数据独占者头疼的问题。那些非法复制了《星球大战:原力觉醒》的人不会花钱去看这部电影,但是我们必须区分两者在程度上的不同:盗版所降低的收益还未严峻到使独占数据的行径无利可图。即便华特迪士尼公司有先见之明,知道影片《星球大战:最后的绝地武士》(Star Wars:The Last Jedi)会遭遇盗版,但它依旧预期能从影片中获取可观的利润。如果无法获利,它断然不会在2012年斥资40亿美元收购卢卡斯影业(Lucasfilm),而会选择把钱包捂得紧紧的,让某些州用自己的税收收入来购买价格分外昂贵的公共物品——《星球大战》的续集。只要有人声称财产私有,就会有人钻营偷窃。诚然,由于盗匪过分猖獗,就算大声疾呼财产私有也完全无济于事的情况也是存在的。电影《疯狂的麦克斯》(Mad Max)描绘了一个后启示录般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中,维护财产私有权似乎完全没有意义。但到目前为止,数据的私有化依然存在,我们还未陷入影片中所描绘的境地。今天,合法的数据所有者都还发展得顺风顺水,他们也对此感恩戴德。古往今来,并没有哪项法律能为财产提供完美周到的保护。但是在如今的诸多社会形态中,有一些物权法运作良好,足以让人们在社会公认的产权主张中高枕无忧。只要能够不断衍生出可以自足的充沛资源,数据私有化就能够生生不息地存在下去。版权保护产生的可观的效益可用于雇用律师和游说政客。因而,从总体上而言,数字盗版的影响力还处于边缘地位。

我们应当警惕,不要从趋势中得出错误的推论。凯文·凯利提出,“盗版的泛滥成灾是势不可挡的”。我们应该如何阐释这种说法所涵盖的范围呢?很可能点点滴滴的数据最终都难逃被自由复制的命运。我们可以假设,在20年后,盗版的《星球大战:原力觉醒》可能将随处可见。如果在2038年,未来的你燃起了一丝怀旧之情,想重温一下这部电影,届时你可能会不太愿意为观影而付钱给版权所有者。你也许会立刻在惯用的数字设备上点播观看。但是现行商业模式与数据的最终走向是并行不悖的。华特迪士尼公司在一定的时限内就会赚得盆满钵满,在这段时期内,它可以高效地独占构成这部电影的数据。这就好比如果在可自由掌控的期限中,你能靠着位于东京的一处顶级豪宅日进斗金,那你也没必要拥有这座豪宅一辈子。

谷歌、脸书与23and Me都明确宣告对于自身数据拥有专属所有权。它们可以获取的利益的多少取决于它们禁锢数据的能力的大小。谷歌十分乐于让你免费使用它的搜索引擎,但你试试拿着一个(容量十分巨大的)硬盘到它的总部去,让它把从我们万亿次搜索中提取出的数据拱手相让。你口口声声呼吁着要遵循的“数据需要自由”的原则,很可能得不到半分回应。这就如同你要去跟约翰·D.洛克菲勒争辩,声称他家冶炼厂中提炼出来的石油需要自由流动一样,对此,他必定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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