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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党和群众参与的报纸办刊活动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全党办报、群众办报”作为党报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传承下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级党报普遍遵循“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方针,加强党对报纸工作的领导,密切报纸和群众的关系。遗憾的是,“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传统在“文革”时期曾遭到严重破坏。“全党办报、群众办报”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意识、群众观念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集中反映和体现,与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一脉相承。

全党和群众参与的报纸办刊活动优化方案

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依靠群众办报的传统上,中国共产党提出并实行的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方针,是在无产阶级报刊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中国共产党办报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早在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人就提出了关于群众路线的基本思想。1922年党的二大关于党的章程的决议案中规定:“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向导》周报在1922年9月创刊时明确提出要根据“全国真正的民意”和“政治经济的事实”的要求来办报,为此专门设置了“读者之声”专栏,主要刊载各地读者对《向导》周报的评价、建议,以及《向导》周报对读者来信的答复等,用以沟通读者与编者,探讨问题,交流思想。最早诞生于革命根据地的《红色中华》报,立足于群众办报的方针,经常刊登工农群众的来稿、来信,为他们提供发表意见的论坛,不断致力于报道反映群众生活中的困难问题,督促各级组织帮助解决,并树立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报作风。作为党最早的政治机关报,《向导》周报和《红色中华》报开党报践行群众路线之先河。

1942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为改造党报的通知》,正式启动《解放日报》改版。《通知》指出,“要使各地的党报成为真正的党报,就必须加强编辑部的工作,各地高级党的领导机关,必须亲自注意报纸的编辑工作,要使党报编辑部与党的领导机关的政治生活联成一气,要把党的政策、党的工作、抗日战争、当地群众运动和生活,经常在党报上反映,并须登在显著的重要的地位,要有与党的生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联系的通讯员或特约撰稿员,要规定党政军民各方面的负责人经常为党报撰稿”[6]。在毛泽东为延安《解放日报》改版确定的基本方针中,增强党性与联系群众是并重的。社论提出这样的问题:怎么才能使报纸成为集体的宣传者、集体的鼓动者和集体的组织者,成为党手中最锐利和最有力的武器呢?回答是:党报必须具有党性、群众性、战斗性和组织性这样四种品质;使报纸的整个篇幅贯彻党的路线,反映群众情况,加强思想斗争,帮助全党工作的改进。

1944年2月16日,延安《解放日报》在纪念创刊1000期发表的社论中,首次提出“全党办报”这一概念,并指出这是办报的一条重要经验。由于实行了这个方针,“报纸的脉搏就能与党的脉搏呼吸相关了,报纸就起了集体宣传者和集体组织者的作用,报纸就能经过党的组织组成了在边区包含六百余人的广大通讯网,并能改革了文风,改进了技术”[7]。改版后的《解放日报》实现了由“一张不完全的党报”到一张完全的党中央机关报的转变,树立了联系群众、“深入实际,不尚空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等党报工作应该具备的工作作风

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从党的性质和宗旨出发,将“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作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作为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这一群众立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群众历史地位和作用的深刻认识,体现了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

毛泽东于1948年发表的《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集中反映了毛泽东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观点,他认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报纸的工作,就是教育群众,让群众知道自己的利益、自己的任务和党的方针政策。明确报纸的使命和任务后,毛泽东提出,“办报和办别的事一样,都要认真地办,才能办好,才能有生气。我们的报纸也要靠大家来办,靠全体人民群众来办,靠全党来办,而不能只依靠少数人关起门来办”[8]。这就是著名的“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方针。报纸工作本身,也要走群众路线。毛泽东举例说,报上常常有错字,如果采取群众路线的方法,报上有了错字,就把全报社的人员集合起来,不讲别的,专讲这件事,讲清楚错误的情况,发生错误的原因,消灭错误的办法,要大家认真注意。这样讲上三次五次,一定能使错误得到纠正。小事如此,大事也是如此。谈到走群众路线的意义,毛泽东认为,“善于把党的政策变为群众的行动,善于使我们的每一个运动,每一个斗争,不但领导干部懂得,而且广大的群众都能懂得,都能掌握,这是一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领导艺术”。在这里,新闻宣传工作被视作党达到革命目的、实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手段。(www.xing528.com)

新中国成立后,“全党办报、群众办报”作为党报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传承下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级党报普遍遵循“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方针,加强党对报纸工作的领导,密切报纸和群众的关系。1956年7月1日,《人民日报》在《致读者》的改版社论中强调,我们的报纸名字叫“人民日报”,意思就是说它是人民的公共武器、公共的财产,人民是它的主人。社论还说,《人民日报》是党的报纸,也是人民的报纸,从它创刊到现在,一直是为党和人民的利益服务的,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能把报纸办好。遗憾的是,“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传统在“文革”时期曾遭到严重破坏。

“文革”之后,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得到恢复和发展。1981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完整表述,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9],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近年来,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以人为本”等一些全新的执政理念,大大扩展了为人民服务的内涵,为新闻宣传工作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方针、当好人民的耳目喉舌,指明了发展方向。

“全党办报、群众办报”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意识、群众观念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集中反映和体现,与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一脉相承。这个方针的要旨是,其一,动员和组织各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积极关心和参加报刊工作,切实地、有力地加强党对报刊的领导。其二,实行“开门办报”,面向群众,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其三,办报人员要有群众观点,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不管情况如何变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闻宣传工作都要信任群众,依靠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中国共产党把“全党办报、群众办报”作为新闻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并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来加以保证,如组织党员和群众做好读报评报工作;开展读者调查,听取读者意见;鼓励党员和群众向党报反映情况,提供稿件;做好读者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健全通讯员队伍,做好通讯员工作;党组织将新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经常讨论、研究、支持和关心新闻工作;党委负责人亲自为党报撰写社论、评论,等等。随着传播生态的变革,如何在新形势下坚持“全党办报、群众办报”方针,需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创新手段,丰富这一方针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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