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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的方法详解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是《刑事诉讼法》第50条所规定的八种证据之一。笔录具有证据特性,必须符合法定要求。为此,笔录的制作必须在勘查过程中完成,勘查结束时当场履行法律手续。在了解这些情况的基础上,作好现场勘验笔录前言部分的记录。定位是作好现场勘查笔录的关键。现场勘查笔录中的叙述事实部分自始至终存在着位置的固定问题,如现场方位的固定、犯罪后果位置的固定,犯罪嫌疑人进出口部位的固定,痕迹、物品位置的固定等。

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的方法详解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是《刑事诉讼法》第50条所规定的八种证据之一。笔录具有证据特性,必须符合法定要求。为此,笔录的制作必须在勘查过程中完成,勘查结束时当场履行法律手续。否则,勘验笔录便会失去客观性、相关性以及合法性,从而不具有证据效力。制作笔录的方法如下:

(一)了解情况

在到达事件现场后,现场勘查记录人员应当立即同其他参与现场勘查的人员一起,运用询问的方法,向事件的报告人了解发生、发现事件的时间、地点以及经过情况,向保护现场的人员了解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是否有人进入现场,如有人进入现场则要弄清缘由,其进入现场又到过哪些地方,接触或移动过哪些物品,现场是否发生过变动或破坏。在了解这些情况的基础上,作好现场勘验笔录前言部分的记录。

(二)认真观察

观察是为笔录的叙述事实部分作准备。在巡视现场时,现场勘查记录人员要同其他参与现场勘查的人员同步,仔细观察现场环境、外貌以及内部的大体情况。

现场环境是指现场周围的情况,即现场周围东西南北的交通道路、建筑物、障碍物和其他设施等。对于室外现场,要观察现场周围的地形、地物、公路、铁路、水流等情况;对于室内现场,要观察相邻的建筑物、固定设施、通道情况,观察现场周围有无围墙,围墙有多高,有无缺口,有几处大门等。现场外貌是指现场的外部形象。如为室外现场,确认事件发生在树林、草地、丘陵田野沼泽、河道、铁路、公路、街道等什么地方;如为室内现场,观察现场是平房还是楼房,是独门小院还是深宅大院,是集体宿舍还是公寓住宅等,房屋为何种结构、质量怎样、朝向如何。

现场内部情况,即观察现场中心和进出口情况,犯罪嫌疑人翻动、撬压以及其他破坏情况。随着现场勘查的逐步展开,还要认真观察现场痕迹、物品的位置、特征,尸体的姿势、伤痕、血迹的分布等情况。

通过以上观察,可以对现场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在实地勘验的同时制作笔录,以保证笔录的准确性和有序性。

(三)准确定位(www.xing528.com)

在制作笔录的第二部分即笔录中“现场勘查所见”时,首先要对各种现场现象准确定位。所谓准确定位,是把现场和犯罪后果以及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位置,以笔录的方式准确的固定下来。定位是作好现场勘查笔录的关键。现场勘查笔录中的叙述事实部分自始至终存在着位置的固定问题,如现场方位的固定、犯罪后果位置的固定,犯罪嫌疑人进出口部位的固定,痕迹、物品位置的固定等。定位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以固定标志定位。需要在笔录上定位的事物,如果周围有固定标志(如建筑物、道路、河渠或其他固定设施),可以按这些固定标志与定位事物的方位、距离关系,来反映该事物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通常情况下,现场方位就是这样确定的。如发生在城镇的案件,往往是先写明辖区、街道、门牌号码,然后再叙述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发生在农村的案件,则先写明镇、乡、村、地名,然后叙述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

2.以坐标定位。对于室内现场的痕迹、物品、尸体等位置的确定,常以墙基线为纵横坐标线,运用尺测的方法,测出某一现场现象在坐标上的位置,再记入笔录。对于门窗、墙壁上的破坏部位以及痕迹等,要表明属东南西北哪一壁墙,然后以坐标定位的方法确定其位置。

3.以相关物体定位。现场某种痕迹出现在某个物体上,或某种物品遗留在某个物体上,对这种痕迹、物品的定位,首先要确定物体在现场上的位置,然后再叙述痕迹、物品在物体的哪一个部位,以此确定痕迹、物品的位置。对于现场上相邻的物体,一般也是首先确定某一物体的位置,再叙述该物体与相邻物体的位置关系,从而确定相邻物体的位置。需要注意的是:以相邻物体定位一般不要使用“前、后、左、右”等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除非叙述的对象本身具有前后左右(如尸体),否则会使人的理解产生偏差。

对于尸体伤痕的定位,要以生理解剖学关于人体各部位的名称为依据。

(四)客观描述

现场勘验笔录,在对现场以及破坏的部位、痕迹、物品、尸体等定位以后,紧接着是对这些现场现象进行描述。譬如现场外貌属何种形象,建筑物是什么结构,门窗是木质还是某种金属构件,手印是加层还是减层,脚印是立体还是平面,尸体是何种姿势、面貌,有何特征,伤痕属于死前还是死后形成,属于钝器还是锐器造成的,血迹是何种形状、颜色,等等。勘验笔录对每一现场现象的描述分别从属于相应现象定位以后的记载。对于这些描述的用语,一是要反映真实形象,二是要符合规范。真实形象是要给人以实际事物的感觉,符合规范是要尽可能使用专业术语,如痕迹、文检、法医、建筑等有关的专业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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