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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与渐变:尚家沟的代际关系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直至新中国成立,尚家沟一直延续着数千年以来子辈从属于父辈的代际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实施的阶级划分和地主财产没收、分发,虽然改变了尚家沟乡村社会的资源分布和社会阶层,但所有这些变革并没有对乡村家庭代际关系产生明显的影响,尚家沟代际关系依然延续着“父慈子孝”的传统模式。这种“说话的权利”,在分家这一家庭变更与重组行为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延续与渐变:尚家沟的代际关系

在传统社会,“顺亲”“无违”是代际关系的核心标准,历史上虽然也有忤逆不孝行为的发生,但总体来讲,传统的代际关系基本都是子辈依附于父辈的、不平等的人际关系。无论是财产分配、子女婚嫁等重大事情的决定权,还是春种秋收、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的安排,父辈都有着绝对的掌控权。那么,在政治制度、经济运行、思想宣传发生巨大变化的集体时代,尚家沟代际关系又有怎样的变化与表现形态?

直至新中国成立,尚家沟一直延续着数千年以来子辈从属于父辈的代际关系。1951年,在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中,尚家沟的地主、富农被打倒,贫下中农登上了乡村社会的历史舞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实施的阶级划分和地主财产没收、分发,虽然改变了尚家沟乡村社会的资源分布和社会阶层,但所有这些变革并没有对乡村家庭代际关系产生明显的影响,尚家沟代际关系依然延续着“父慈子孝”的传统模式。或许,这是因为,如何处理代际关系,作为深藏于我们内心之中的观念文化及其外在的行为表现,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并不会随着社会制度文化的变化而立刻发生变化。但是,随着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生产的集体化和党的政治思想宣传,逐渐撼动了传统代际关系赖以生存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根基,使得传统代际关系逐步发生了变化:父辈绝对权威的代际关系开始松动,父子代际关系逐渐走向均衡。

2016年,在尚家沟做调研时,我的一位叔叔陈开知,正好从新疆返回山村。在他长满荒草的庭院前,几位长辈七嘴八舌地说起尚家沟代际关系的变化与表现。陈开知讲:“原来大就是大,小就是小;长辈就是长辈的样子,小辈就是小辈的样子。家里老人地位高,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老人说了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源于政治宣传和经济运行模式的改变,农业高级社成立之后,子辈完全从属于父辈的传统代际关系模式就有了一定的改变,“慢慢地,成了家的儿子就敢和爹妈‘辩理’了。也有的嘴上不说,但他就是按着他自己的想法去做”。几位老人接着讲,“到农业社后期,爹妈就‘降’不住结了婚的儿子”。说到这一点,几位老人用“辩理” 和“降”这两个词来描述高级社之后尚家沟代际关系的变化,用得非常贴切。首先是“辩理”一词,在传统“父为子纲”的代际关系模式中,相对于子辈,父辈有着绝对的权威,与父辈“辩理”就是对父辈权威的“冲撞”,是不孝的表现,是不被当时的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那时候就是爹妈说得不对,你做儿女的也不能犟嘴!”其次是“降”,传统社会中父辈能够“降得住”子女,实质上就是父辈拥有绝对家庭事务掌控权的表现,这种掌控权包括家庭春种秋收、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对家庭财产的把控权,也包括对子女思想行为的约束。村民讲,进入高级社,大致在集体食堂解散之后,尚家沟代际关系就有了微妙的变化,虽然父辈依然牢固地掌握着家庭婚丧嫁娶、人情往来等事务的决定权和家庭财产的支配权,但对子女思想行为的绝对管束就有了一定的改变,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子女(成年子女)敢于和父辈“辩理”了,已婚子女有了一定的“说话的权利”。这种“说话的权利”,在分家这一家庭变更与重组行为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按照中国传统的思想,几对已婚子女生活在一起,既意味着家庭和睦,也意味着家业兴旺,是人们倡导和学习的榜样。一般情况下,父辈不允许已婚子女分家单过,即使已婚子女分家单过,也必须由父辈提出,让已婚子女搬离本家自己生活。这充分表明,传统社会分家的主动权、话语权和决定权都在父辈手中。进入农业高级社之后,尚家沟的分家形式开始出现了变化,一些已婚子女自己主动提出分家单过。据陈开知讲述,陈开德的分家就是如此的情况。农业高级社实施不久,他便提出分家,要求单过。

那么,进入农业高级社之后,尚家沟的代际关系为什么会发生如此的变化,成年子女有了“辩理”和主动提出分家单过的胆量?关于这一点,在社会学研究中,迪尔凯姆(E.Durkheim)的研究视角——对某种社会事实的变化及其动因的分析,我们应该从另外一种社会事实中去探寻[1]——可能更符合社会现象的分析模式。因此,我们需要将这种变化放置于当时宏观的社会环境中加以解读,那就是,新中国成立之后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乃是尚家沟乡村代际关系发生变化的原因所在。

第一,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改变了传统的资源掌控模式,从而引起了乡村代际关系的变动。我们知道,家庭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形成的社会单位,其生存的重要基础在于情感,但在家庭中同样存在着财产的掌控权决定家庭权力和权威的不争事实,虽然听起来不怎么舒服。在农业集体经济实施之前,家庭是乡村社会主要的或者唯一的生产单位。传统的财产继承模式决定了父辈是家庭土地、耕畜、房屋等生产、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子辈的劳动所得也衍生自父辈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掌控权决定了父辈的家庭地位和家庭权威。农业集体化将土地、耕畜等生产资料从家庭中剥离了出来,父辈不再是生产资料的掌控者,而且,农业集体经济模式下,村民生活资料的获得也不再依赖于父辈的财产,因为父辈已经没有了任何生产资料。集体既是生产资料的掌控者,也是村民生活资料唯一的或者主要的来源之处,村民讲:“离开农业社你就活不下去。”随着父辈生产资料掌控权的丧失,他们的家庭绝对权威也被削弱,一位老人讲:“为啥长大的儿子不像以前那么怕老子?还不是因为他不靠你了嘛!”

第二,集体劳作的分配方式提升了子辈的家庭地位。进入农业高级社之后,尚家沟生产大队也采用了“人七劳三”的分配方式,除人均“口粮”之外,其他粮食等生活资源的分配主要依据社员一年劳动所得“工分”。相比之下,体力优势决定了青壮年在“工分”获取上强于年老父辈,“年轻人体力好,挣的工分多”,成了挣取家庭生活资料的主要劳动力。家庭生活资源获取方式的变动必然多少不一地影响着家庭代际关系的表现,代际关系逐渐从“七十食肉”向“劳力食肉”转变,“年轻人的家庭地位慢慢就高了”。生活资源获取层面的“弱势”不可避免地“弱化”了父辈的家庭权威,年轻人便有了“胆量”跟父辈“辩理”。老人们讲,当时一些已婚子女“嚷着”分家的原因在于,他们不再愿意“用他们两个壮劳力”所挣“工分”来养活“一大家子”,当然主要指的是他们尚未成家或者尚未成年的弟弟妹妹。

第三,新政权成立之后的系列运动,在去除年老父辈经济掌控权的同时,也猛烈地冲击着传统的乡约、族规和家法。宗法制的瓦解和乡村治理方式的改变,将原本从属于父辈的社会个体在政治思想和经济活动层面从家庭中剥离了出来,使之遵从于集体。至少在生存层面,遵从于公社这一集体乃是获得生活资源的唯一有效路径,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个体对家庭的依附和子辈对父辈的尊崇。其次,社会对社会个体的评判标准也从他是否遵从于家庭,如孝敬父母,转向了是否忠实于国家,如对国家、国家领袖、社会阶级的尊崇和认可。也就是说,国家从政治、经济、思想宣传等层面促使个体摆脱了家族、家规、乡约、民规的约束,个体因以忠实于国家、集体为主导的思想宣传,也必然弱化了子辈从属于父辈的传统。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农业集体时代,虽然代际关系重心有所下移,父辈逐渐失去了绝对的权威地位,子辈在父辈面前不再唯命是从,但代际关系的变化也仅限于子辈有了“些许”话语权。子辈些许话语权的获得并未完全颠覆父辈的家庭地位,在子女婚姻选择、家庭事务安排等方面父辈依然有着决定性的权力。按照村民的说法,“年轻人能挣上‘工分’,就慢慢在家里有了说话的余地,有些年轻人敢和爹妈‘讲理’”。这种变化并没有颠覆父辈对家事的决定权,“家里还是大人说了算,你比说娃娃们的婚姻大事啊,分家啊,等等的,都是家里老人说了算,都得经过老人的同意”。整体而言,贯穿农业集体经济时代,尚家沟父辈还是拥有很高的家庭地位,在子女婚事、人情往来及其他大小家庭事务上依然有着绝对的决定权。

值得思考的是,在父辈权威赖以生存的经济、政治和思想基础瓦解的农业集体时代,又是什么维持了尚家沟父辈的家庭事务掌控权?学者贺雪峰对此有过比较深刻的分析,首先,集体时代“人七劳三”的分配方式为年老父母提供了足以生存的生活资源。“口粮”与“工分”相结合的分配方式,确保了老人即使没有了劳动能力,也能按照标准分得一定数量的粮食、柴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尚家沟走访时也得到了证实,一位老人讲:“那时候就是再不行,老汉们[2]也能从队里分上点东西。”其次,强有力的政治、经济措施倡导和贯彻了孝敬父母的文化传统。新中国成立之后采取的各项举措并没有完全否定和抛弃“尊老”的传统,相反,人民公社强有力的政治压力保证了“尊老”传统的延续。“那时候你对爹妈不好,有的时候开会(批)斗你呢。”再次,熟人社会所产生的强大社会舆论也对杜绝不孝行为的发生产生了一定的作用。[3]正如村里老人们说的,“还有庄子里的人说呢,谁家不孝顺爹妈,将来自己的娃娃连个媳妇子都说不上”。此外,文化所具有的惯性作用,也是尚家沟父辈家庭地位得以维持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传统社会,宗族、家规、家法乃是制约社会个体思想与行为的重要因素。土地改革实施之后,虽然改革消除了家族对乡村社会的影响,但源于文化发展的惯性,在村民的思想中,传统的尊老观念依然比较深厚,加之宗族势力的微弱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村民不孝行为的发生。说到这些,一些老人无奈而又义愤填膺地说:“现在这社会咋了嘛?把娃娃们拉大爹妈就成了拖累,成了祸害了。原先农业社的时候很少听到谁家的儿子、媳妇子不孝顺老汉的。别说对自己的爹妈不孝顺,就是对其他的婶娘叔老子你也不敢说个过分的话。但现在人就啥都不顾了!”

在家庭代际关系中,与父子关系并行存在的另一个核心代际关系就是婆媳关系。婆媳关系是以母子血缘关系、夫妻婚姻关系为纽带形成的一种家庭关系。与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相比较,由于婆媳关系的建立缺乏直接的血缘亲情,也并非源于人际情感而建立的,因此,婆媳关系表现得更为复杂,既具有代际关系的普遍特点,又具有异于父子代际关系的特殊性质,是一种既合作又富于竞争的代际关系。(www.xing528.com)

作为代际关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婆媳关系与父子关系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婆媳关系的表现形态取决于父子关系。在中国传统社会,父子是一种依附性的、不平等的代际关系。父子主轴的家庭结构模式也必然决定了不对等的婆媳关系,在婆媳的合作与竞争中,婆婆往往占据优势而儿媳则处于劣势。因此,传统社会的婆媳之间是一种管束与被管束的、不平等的家庭关系。新中国成立之后,虽然女性解放、人人平等的新思想已经得到广泛宣传,但由于尚家沟地处偏僻,信息闭塞,受外界影响小,加之传统文化惯性使然,直至农业高级社建立以及之后的几年里,尚家沟婆媳之间依然延续着传统的婆媳互动模式。据村里长者回忆,农业集体经济初期,尚家沟婆媳之间仍然有着严格的尊卑之分,儿媳的家庭地位非常低,完全听命于婆婆的指示,任何事情都需得到婆婆的许可。在家务分工方面,虽然婆婆也会分担一些家务,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婆婆只是一个指挥者。儿媳在从事农田劳作的同时,还要承担绝大部分属于女性的家务活,包括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照顾孩子、喂猪、喂羊等等。

对于这一时段的婆媳关系,我母亲就有过亲身的经历,在过去,她也时常提起初到陈家的情形。那时,除了爷爷、奶奶和我父亲之外,家中还有几个尚未成家的叔叔和一个还未出嫁的小姑,属于一个比较大的家庭。过门之后,她便承担起了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几乎所有“女人们该干”的家务活。据她讲述,那时候“婆婆就是个婆婆的样子”,“儿媳妇就是个受气的主”,所有的事情她都要听命于我奶奶,“看着我奶奶的脸色行事”。小到做饭,大到回娘家这些事情,都需要请示。作为初到陈家的儿媳,母亲的地位甚至低于我的小姑,有时候还要听从小姑的指挥,如果“做不到我小姑的心头上”,小姑会给奶奶告状,母亲自然免不了要受一顿训斥。

也是在2016年调研时,说起农业集体初期尚家沟的婆媳关系,我的几位婶娘,王梅兰、孙月兰、李翠兰等人的讲述再次佐证了当初我母亲所说的话:“那时候媳妇在家里根本没啥地位,做什么事情都得请示婆婆,早上做什么饭,中午做什么饭,都得先问婆婆,婆婆说做什么就做什么。媳妇子要回娘家,也得先请示婆婆,叫你啥时候去你就啥时候去,叫你啥时候回你就啥时候回。回来晚了,那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你就说做饭,饭做好了,得先端给公公婆婆吃。把家里的人都伺候完了,儿媳妇才吃呢,还不能到书房里吃,只能蹲在厨房里吃。有时候饭剩不下,也就只能是个干噘嘴[4]。”“婆婆总是对媳妇子横挑鼻子竖挑眼的。”“稍有不顺就在儿子跟前翻舌[5],男人听了肯定会骂,有的还打哩。”

当然,儿媳在婆家也并非永远都是受气的角色,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媳妇养育多个子女之后,儿媳的地位会逐渐得到提升,协助婆婆或者在婆婆的指导下管理一些家庭事务,尤其在婆婆年老的时候。但是,无论儿媳地位上升至何种程度,都不能够改变婆媳之间尊卑有别的角色关系,对于婆婆而言,媳妇始终处于从属的地位。

随着集体化的推进,如同父子代际关系,儿媳受制于婆婆的传统婆媳关系也出现了一些变化。“女性解放”“男女平等”和“妇女能顶半边天” 等思想宣传为年轻女性家庭地位的提高创造了舆论基础。农业集体化将农业生产经营从家庭中剥离出去,女性成为农业集体的劳动力而有了获取量化其劳动价值的机会,又为儿媳家庭地位的提高提供了经济基础。自此开始,儿媳绝对服从于婆婆、不平等的婆媳关系逐渐向均衡的方向转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日趋明显的态势。村里老人讲,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婆婆的绝对权威地位就受到了挑战,儿媳不再完全地、无条件地听命于婆婆。儿媳在家务处理方面逐渐有了一定的“说话余地”,不再像之前那样“怕婆婆”,婆媳矛盾也有了表面化发展的态势,“媳妇在家中有时候也会和婆婆拌嘴”。等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村里老人讲:“媳妇们不再像原来那么听话,有些婆婆也开始怕媳妇子。儿媳妇不顺心了也敢在家里表现出来,甚至有的时候也敢和婆婆争(吵)两句,庄子里也有了婆婆和媳妇子吵架的事情。”

正如前文所言,贯穿整个农业集体时代,虽然代际关系从传统的子辈从属于父辈逐渐向均衡转变,但这种变化并没有完全颠覆父辈的“家长” 地位,这在分家这一重大家庭变更事务上体现得十分明显。

农业集体经济中后期,尚家沟很多年轻夫妻开始主动提出分家。有趣的是,“闹着”分家时,年轻夫妻有着迥然不同的态度:绝大多数的分家要求都是儿媳提出,并表现得比较“决绝”,作为儿子一方,大都保持了沉默。为什么年轻夫妻会有截然不同的表现?根据村民的讲述,这算是中国代际互动中“儿子们”惯常采用的一种策略。按照人们的认知,与其他家庭成员相比,儿媳始终是一个“外人”,人们对儿媳提出分家的行为往往给予了更多的理解。村民讲:“儿子闹着分家,人笑话哩,说儿子不孝顺,白养了。但是媳妇子闹着分家,人最多说儿子是个窝囊废,儿媳妇是外人嘛。”忌惮于舆论的压力,作为连接父母与配偶纽带的儿子一方,在权益的诉求中大多采取了保持沉默的态度,默许妻子争取权益。老人们讲:“媳妇子闹着分家,其实问题还是出在儿子身上,儿子不说,就把媳妇子支到前面说话。”在那时,虽然很多“分家”都是年轻夫妻主动提出的,但分家的方式依然能够充分体现出年老父辈对家庭事务的掌控能力和决定权力。一般都是已婚子女分得两间房屋、一副被褥、一个旧木箱、一个旧面柜和一些锅碗瓢盆之后,便搬离了以父母为核心的主家。这种分家,我们称之为“分爨型分家”,也就是将已婚子女从主家分出去,仅给予分家单过子女适量家产,而其他绝大部分家产仍属于父母及其他未婚子女所有。

“分爨型分家”充分说明,集体时代的年长父母依然是家庭财产和权力的掌控者。在生产资料等财产从家庭中剥离出去,削弱了父辈家庭权威地位的情形下,又是什么因素支撑着他们对家庭财产和权力的掌控?究其原因,首先依然在于传统文化的部分延续和农业集体时代村民对“家庭” 概念的理解。据村民讲,虽然子辈通过“获取工分的优势”提升了家庭地位,但这种提升也仅在于“敢和老人辩理”,并没有完全颠覆父辈在家庭中的掌控地位;其次在生产队和社员家庭互动的过程中,作为“家长”的父辈是生产队和家庭互动的直接接触者,生产队也以作为“户主”的父辈为单元来分配财物,由此也维护了父辈在家中的地位。

随着农业集体经济的解散,尚家沟代际关系又出现了新的变化,父辈在失去绝对权威的同时,代际关系的天平从趋于平衡逐渐向子辈倾斜。在家庭地位的博弈中,父辈最终落败,失去了家庭事务的决定权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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