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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根基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普照的光”是一致的,即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为主体。可以说,公有制和公有制为主体是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普照的光”,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应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应当注意的是,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把它放在相关论著的第一章。

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根基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学界也有不同主张。笔者认为,应借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资本主义经济所确立的逻辑起点。从表面上看,《资本论》是从研究商品开始的,似乎商品就是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但应看到,商品生产与流通早在奴隶社会就存在,并在以后的社会制度中不断发展。商品、商品生产、商品流通都是中性的,不具有特殊的社会属性。它既不决定也不影响任何社会经济制度的本质规定。因此,商品不能成为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马克思也一再批评庸俗经济学家用商品市场关系来说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此掩盖资本主义本质关系。

马克思确立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体系结构时,提出了两个不同层次的逻辑起点。

一个是宏观层次的逻辑起点。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专设一节讲“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指出,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不能从人口开始,也不能从劳动开始。“从地租开始,从土地所有制开始,似乎是再自然不过的了……但是,这是最错误不过的了。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研究任何社会经济制度,都要确定在该社会起主导作用的“普照的光”。封建社会“普照的光”是土地所有制和地租。资本主义社会“普照的光”是具有资本主义私有制性质的工业资本。远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社会制度中就存在商业资本、借贷资本,但不构成资本主义。正是工业资本的产生和发展,推动形成资本主义私有制,才形成了资本主义。因此,《资本论》第一卷研究工业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二卷研究工业资本的流通过程。在具有资本主义私有制性质的工业资本这一“普照的光”主导下,商业资本、借贷资本、土地所有制及其经营方式都具有资本主义性质,但它们都从属于工业资本,放在《资本论》第三卷中研究。

另一个是从单个资本主义企业即微观层次研究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这是从《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开始的。这一章研究了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的所有制关系以及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它说明:非劳动者占有的货币成为资本,劳动者成为为资本服务的雇佣劳动者。正是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决定了所有制的资本主义性质。先有这种生产关系的形成,才有资本主义直接生产过程的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分配关系和交换关系。因此,《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论述的内容,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体系“入口处”的前期关系。

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普照的光”是一致的,即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为主体。这在我国宪法中主要体现为两条规定:一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坚持与继承;另一条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与创新。可以说,公有制和公有制为主体是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普照的光”,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应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www.xing528.com)

一种经济形式的社会性质是由其内部的生产关系决定的。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我国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应表现为,企业职工以主人翁的身份与属于全民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公有制要体现在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相结合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上,具体表现为职工拥有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选举权等。

应当注意的是,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把它放在相关论著的第一章。这方面论著的第一章或导论,要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与方法,讲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及其相互关系的基本原理,讲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关系等。

人民日报》(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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