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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给欧洲和平秩序带来的挑战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上所述,乌克兰危机说明,欧洲和平秩序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综合来看,俄罗斯的行为对现有欧洲和平秩序造成了如下关键性挑战:1.和平秩序的基本原则和合法性之争。乌克兰事件发生后,西方国家和媒体纷纷谴责俄罗斯破坏了欧洲和平秩序的基本原则,以及战后国际条约和国际法。俄罗斯并未成为欧洲和平秩序的平等建构者,只成了大西洋规则的被动接受者。

俄罗斯给欧洲和平秩序带来的挑战

如上所述,乌克兰危机说明,欧洲和平秩序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正如亨利·基辛格所描述的那样,国际秩序的活力在于合法性与权力的动态平衡。而“当平衡被打破,限制消失,国际社会出现了代价高昂的声索和难以和解的竞争对手时,混乱就会随之而来,直至一个新的秩序建立起来为止。”[22]

在乌克兰危机中,俄罗斯作为“难以和解的竞争对手”,对现有欧洲和平秩序形成结构性挑战。这是因为经过冷战后将近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努力,俄罗斯仍然无法融入现有的欧洲—大西洋安全结构体系之中,它过于庞大和独立,难以成为“大西方”(an expanded west)的一个部分[23]。但它同时不甘于被边缘化,有着建构欧洲乃至全球新秩序的诉求。而原有欧洲和平秩序自身的局限和矛盾在遇到外部挑战时被凸显出来,也开始反思应如何构建新的和平秩序,以从制度上彻底解决俄罗斯所带来的结构性问题。2015年的慕尼黑安全会议便以“崩塌的秩序,不情愿的保护者”为主题,将乌克兰危机视为对后冷战格局的一次重大调整,其主要要解决的就是俄罗斯对旧秩序的挑战问题。

综合来看,俄罗斯的行为对现有欧洲和平秩序造成了如下关键性挑战:

1.和平秩序的基本原则和合法性之争。乌克兰事件发生后,西方国家和媒体纷纷谴责俄罗斯破坏了欧洲和平秩序的基本原则,以及战后国际条约和国际法。前者主要指《新欧洲巴黎宪章》中所确定的“欧洲国家边界的不可侵犯”“对欧洲国家主权的尊重”和一个“民主、和平、团结的新欧洲”,后者则主要指1975年《赫尔辛基最后文件》中所规定的“不使用武力、互相尊重领土与主权完整”,以及1994年的《布达佩斯备忘录》中所保障的“乌克兰独立和领土完整”[24]。在西方国家看来,俄罗斯的行为违反了冷战结束以来不以武力改变政治边界的规则,因此使西方国家致力建设的合作性欧洲安全秩序的基石受到破坏,开启了欧洲内部对抗和不稳定的新时代。俄罗斯在克里米亚的行为表明,只有当西方国家制定的秩序和规则没有侵犯俄罗斯的原则利益时,俄罗斯才会予以遵守,一旦与其基本安全利益相悖,俄将悍然违反这种规则,破坏现有秩序。俄罗斯不愿失去在“后苏联地区”的影响力,在欧洲和平秩序层面,俄罗斯与西方国家所追求的秩序目标是不相符的,因此,西方国家有理由认为,即使乌克兰危机最终缓和,一旦有类似情况出现,俄罗斯还将做出相同的选择:对现有秩序提出挑战,以实现符合俄罗斯国家利益的新秩序诉求[25]。因此,普京治下的俄罗斯属于“修正主义国家”,即谋求改变现状的国家[26]

针对这种看法,俄罗斯方面则认为,西方国家目前所建构的欧洲和平秩序,本身就是对冷战后初期设想的一种修正,与《新欧洲巴黎宪章》中所规定的“一个民主、和平、团结的新时代”有本质区别。俄罗斯为摆脱冷战所做的努力,没有在制度安排上得到认可;众多的理念,如建立欧洲安全议会等新机构,在平等的基础上管控潜在冲突等,都未能落实。西方国家以“建构新欧洲和平秩序”为幌子,实际上是在促使西方势力范围的不断扩大,占领空间,以实现“大西洋一元主义”,使欧盟成为欧洲主导性的政治机构,北约成为首要的安全机构,大西洋共同体的价值观成为主流的意识形态[27]。因此,俄罗斯的做法并没有挑战国际法和国际治理体系,而仅是反对“霸权”国家在现实操作中滥用这些规则。同时,在乌克兰事件中,俄罗斯挑战的也并不是欧洲和平秩序的原则,而只是这些原则的实际操作。通过这种挑战,俄罗斯希望重新成为欧洲命运的共同缔造者,这并不违背《新欧洲巴黎宪章》,反而是在重铸《新欧洲巴黎宪章》的原则和理念,从这个角度来说,俄罗斯应属于“新修正主义国家”(neo—revisionist)即针对已经偏离既定原则的现状进行批判,并试图改变现状,使之重回原有秩序的国家。

笔者认为,不能简单界定国际秩序的“修正现状国家”和“维持现状国家”。也不能由于美国和欧洲是当前主流欧洲和平秩序的制定者,俄罗斯是崛起国,就认为俄罗斯一定是“修正主义”。因为全球或地区性的霸权势力也有可能借助其实力优势,进一步改变现状,使其朝着更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28]。冷战后欧洲和平秩序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乌克兰事件前所建立的欧洲和平秩序,以及其未来潜在的发展方向无疑有利于美国和欧盟,但它与冷战刚刚结束时,《新欧洲巴黎宪章》中所规定的欧洲整体和平规划并不完全一致。俄罗斯并未成为欧洲和平秩序的平等建构者,只成了大西洋规则的被动接受者。随着俄罗斯的崛起,它的诉求越来越难以被忽视。因此,乌克兰事件究其实质,是对冷战后欧洲地区的原有安全制度设计的一次考问,是欧洲和平秩序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水岭。建立一个新的、对俄罗斯具有吸引力的欧洲和平秩序,已经成为欧洲安全日程上的核心工程[29]。(www.xing528.com)

2.和平秩序的实现路径之争。乌克兰危机中所凸显出来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欧洲和平秩序的各保障机构中所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在面对俄罗斯时被尖锐化了:针对这样一场完完全全属于“欧洲事务”的危机,美国认为,应当由欧盟作为主导力量。此外,俄罗斯在乌克兰危机中更多使用非传统军事力量,而北约的优势在于传统军事力量,对于混合性危机应对能力不够[30];由于乌克兰危机的解决与欧盟国家利益太过息息相关,欧盟内部对如何应对乌克兰事件意见并不统一,造成行动力低下、政策执行不坚定且几乎不可能采用军事手段的局面;欧盟与俄罗斯经济上的联系和交流并未实现“以经贸促改变”(Wandel durch Handel)的既定目标,反而是欧盟国家在能源上对俄罗斯的依赖使欧盟的经济制裁效果大打折扣,“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从俄罗斯的角度而言,由于俄对于欧盟和北约的信任早已大打折扣,俄本身的传统现实主义安全观也更认可国家行为体的作用,因此,俄更愿意与国家,而非与国际机构打交道。因此,到目前为止,真正在乌克兰危机解决过程中起到实质推动作用的只有国家间政治谈判,且主导谈判的国家除事件直接参与国外,均为全球或地区强国。无论是欧盟、欧安组织,还是北约,在该过程中均只起到了次要作用。

综上,根据赫德利·布尔所提出的国际秩序的五种维持方法论,乌克兰事件的解决目前依靠的主要是传统外交和大国管理的方式,而非欧盟所设想的在国际法和区域秩序框架下,基于多边机制共同合作解决。事实上,就连德国这个最为强调多边秩序的国家,在面对俄罗斯时,都更多采取国家首脑间一对一交流,以及国家间互访和谈判等传统双边外交模式。有学者指出,乌克兰危机使得国际事务中的“再民族国家化”(Renationalisierung)倾向抬头[31]。而这对于目前在军事力量和安全驻防上已经完全弱化的欧盟国家来说,是很危险的趋势。如何设法加强欧洲团结,明晰各安全机构和国家层面的分工,使冷战后建立起来的欧洲多边和平机制不至于因为乌克兰危机而从根本上被动摇,是俄罗斯给欧洲和平秩序提出的另一深层次问题。

3.欧洲和平秩序建构者内部矛盾的凸显。乌克兰危机实质上是俄罗斯从外部对原有大西洋模式的欧洲和平秩序提出的一次挑战,但它却同时将大西洋盟友之间本身存在的矛盾摆到了台面之上。这其中包括欧美矛盾,也包括欧盟内部的矛盾。有学者认为,在面对俄罗斯时,美国和欧盟的秩序建构目标是不一样的。欧盟国家更害怕俄罗斯为欧洲带来安全威胁,因此更希望能够通过与俄罗斯合作而非对抗的方式维系欧洲和平。因此,尽管北约和美国对欧洲的安全保障对于欧洲秩序的存续至关重要,但它同样也威胁到欧洲的内部整合[32]。与此同时,即使在欧盟内部,中东欧国家和西欧国家针对如何应对俄罗斯的问题也有千差万别的回答。

此外,俄罗斯对于战略多元主义的呼唤对原本占主导地位的大西洋共同体价值观提出了挑战,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世界新兴力量的权力重构诉求,也造成了原有秩序利益既得体内部的反思。甚至有西方学者认为,西方所谓的“规范性工程”(das normative Projekt des Westens)不过是一种“唯我独尊的意识形态”,是“西方国家试图为整个世界代言”,一种“历史性的狂妄”,它不是建立在“更高的道德标准”,而是建立在“强权”的基础之上[33]。这种观点虽然只占少数,但乌克兰危机后,对俄罗斯表示同情和理解,认为西方政治精英应当反思自身做法的欧洲人不在少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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