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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史:先秦时期的伏羲与女娲传说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汉儒把伏羲和太皞说成是同一个人,但在较早的文献中,伏羲和太皞是分属于两个传说体系的。上述现象并不意味着关于伏羲的传说不可靠。传说中较多显示了伏羲部族在牧猎业领域内的贡献,并不意味着这个部族未曾经营农业。2.女娲的功业伏羲的传说,常和另一位女性神话人物女娲联系在一起。

甘肃通史:先秦时期的伏羲与女娲传说

一、伏羲女娲的传说

1.伏羲的功业

文献记载中,伏羲的传说出现得比较晚,但他所代表的那个时代,却又非常之早。汉儒把伏羲和太皞说成是同一个人,但在较早的文献中,伏羲和太皞是分属于两个传说体系的。上述现象并不意味着关于伏羲的传说不可靠。有的口头传说并非在传说的同时被文字记录下来的,它被记载受传说流行地区文化背景的制约。伏羲是起源于渭水流域的部族首领,关于他的传说主要流播于我国西部地区;而春秋及春秋以前的文献,不仅数量很少,而且多出自齐、鲁文士之手,他们不熟悉西部地区关于伏羲的传说。战国中期以后直到两汉,文化在社会上得到广泛普及,掌握文字的学者越来越多,各类著述层出不穷,许多流传于西部的早期传说,才渐渐被记载下来。至于伏羲与太皞的合二为一,则可能和我国新石器时代后期东西部文化的融合有关。

文献中的伏羲,最早出现在《庄子》和《周易·系辞》中。《庄子》一书多处言及伏羲(3),虽未详述其事迹,但已把他列为远古之帝,视作得“道”且能“袭气母”的“真人”,表明庄子之前,伏羲在传说中的崇高地位已经相当确定了。《周易·系辞下》则主要述说伏羲“作八卦”的功业: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

东汉史学家班固在其《白虎通义》中,对伏羲的历史贡献作了进一步的阐发:

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能覆前而不能覆后,卧之詓詓,起之吁吁,饥即求食,饱即弃余,茹毛饮血而衣皮韦。于是伏羲仰观象于天,俯察法于地。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画八卦,以治下,下伏而化之。故谓之伏羲也。

班固的这段文字,已把伏羲定位在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化的时代,并以“下伏而化之”解释伏羲名字的含义。

古文献中伏羲的名字用字不一,“伏”字之外,还有宓、庖、包、炮、虙等写法;“羲”字之外,还有牺、戏、希、仪等写法;再加上两字的不同组合方式,变化不胜枚举。这本是古汉语书写过程中同音假借造成的现象,但古今都有学者通过解析伏羲的名字而阐扬其功德。同一个班固,在《白虎通义》中以“下伏而化之”释伏羲,在《汉书·律历志》中却又说:“炮牺继天而王,为百王先。首德始于木,故为帝太昊,作网罟以田猎,取牺牲,故天下号曰炮牺氏。”

《尸子·君治》云:“宓羲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据此则是伏羲因发展了渔猎事业,扩大了群体食物来源,改善了人们的生活img19得名。在农业发明以前,初民是赖采集业和渔猎业为生的。那时渔猎业不仅是人类食物的主要来源,所提供的各种肉类对人类体质发育和智力增长,也起着决定性作用。可以肯定,伏羲所代表的那个部族,在史前社会的渔猎活动中,曾作出过杰出贡献。

唐代学者成玄英疏《庄子·大宗师》曰:“伏牺,三皇也,能伏牛乘马,养伏牺牲,故谓之伏牺也。”罗萍注《路史·后纪一》也说:“史传或谓服牛乘马,因号伏羲。”这又把伏羲的含义从渔猎业扩大到了饲养业。上述两种说法不但不矛盾,而且正合乎经济形态的演进规律,饲养业就是在狩猎活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狩猎业发达的部族,必然较早地开始家畜驯养和利用。

还有些文献以“庖牺”或“炮牺”称伏羲,说他因“教民熟食”而得名,视之为熟食之神。伴随着学会用火而开始的肉类熟食,和渔猎业、畜牧业的发展有密切的连带关系,肉类熟食对于人类的健康和进步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这类传说,反映了伏羲时代上限之古远。

闻一多先生在其《伏羲考》一文中,运用大量民俗学资料,结合古文字训释,得出包戏即匏瓠的结论,认为匏瓠(葫芦)也就是传说中开天辟地的盘古(槃瓠)。因葫芦多籽,繁衍力强,其形又似妇女怀孕之腹,故在神话中总是作为造人故事的核心,象征着人类自身的生产。(4)据闻氏之说,则伏羲乃葫芦的化身,反映了初民的生殖崇拜观念。伏羲被后世尊为人之始祖,当与此有关。又有学者在闻氏说基础上进一步展开论述,指出我国汉藏语系各民族都有人类产生同葫芦有关的神话;原始农业初期,曾有一个种植葫芦为主要作物的阶段,故形成了远古时代的“葫芦文化”。(5)

自古至今,人们对伏羲名称的阐释尽管不同,但思路的方向却惊人的一致,即都把伏羲置于群体记忆开始形成并流传的那个最初时代,都把他同早期人类生活中一些影响深远的经历相联系。正是基于这种宏观认识,当时代略晚些的记载把伏羲和另一位声望显赫的传说人物太皞(昊)合并为一人的时候,也便赋予他更大的神通,使他成为能缘建木登天下地的东方天帝了。在以传说圣王为构建框架的上古史体系中,伏羲与神农氏、燧人氏合称“三皇”,许多古籍还把他列为“三皇”之首,如《汉书·律历志》所说,他“继天而王,为百王先”,已成华夏之始祖。

值得强调指出的是,由于传统史学认伏羲为中华民族的始祖,所以当代史学家大都把他定位在新石器时代的开端。神农氏的出现,意味着农业的发明,那么,位列神农氏之前的伏羲,也便只能代表农业发明之前以牧猎为生产形态的那个阶段。这种认识有一定的片面性。因为传说中人物的功业,往往是跨越时代的。立足于辩证唯物史观来审视,就不能把伏羲看做是一个具体的人,一个具体的酋长或部落长。他是一个符号,象征着一个部族的存在。以伏羲为名号的那个部族,曾在我国史前社会中发挥过巨大作用,并经历过漫长的历史进程,不宜把他限定在一个狭窄的时段内。关于伏羲的传说,既有反映时代很早的内容,如喻示原始畜养业的野兽驯服;也有反映时代较晚的内容,如喻示一夫一妻制的嫁娶之礼,喻示文明期到来的书契创造。这种现象正好反映了伏羲所属部族时代之悠久,在群体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外,把牧猎业和农业绝对化为前后相继的两个发展阶段,也欠妥当。考古实践早已表明,牧猎业与早期农业曾长期并存,在自然环境为牧猎业提供了优越条件的甘肃地区,情况更是如此。传说中较多显示了伏羲部族在牧猎业领域内的贡献,并不意味着这个部族未曾经营农业。事实上,伏羲所代表的部族是牧猎业与农业并举的部族。

2.女娲的功业

伏羲的传说,常和另一位女性神话人物女娲联系在一起。他们两位所代表的应当属同一个部族。但其事迹所反映的时代,并不完全一致。综观古籍记载,女娲有两项了不起的功业,其伟大可以说是无以复加。一项是“补天”,一项是“作人”。

先说“作人”。这方面的传说,以应劭的《风俗通义》所载引用率最高:

俗说,天地初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借,乃引絙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者,絙人也。

这是我国最著名的一则人类起源神话。富贵与贫贱之说,显系后起,乃阶级社会观念对上古神话的污染。剔除这层因素,故事母型的原始性显而易见:人类的产生,源自一位女性。《说文》释“娲”字:“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化”字在甲骨文中为两人一正一倒之象,表示胎儿从母体中出生,初义为胚胎的孕育。《世本》载“女娲作笙簧”,宋衷注云:“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以匏为之,其中空而受簧也。”女娲发明的乐器以“生”为名,也在隐寓她与人类繁孳的关系。这类传说的本原,必然产生自母系氏族社会。那个时代女性之所以受到崇拜敬仰,不单纯是由于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亲缘原因,也同社会分工及群体生存方式有关。男子多负责狩猎和保护聚落安全等任务,妇女则从事采集、纺织缝纫及炊事餐饮等活动,后者直接决定着群体的温饱。此外,神用泥土造人的传说,在世界上许多古老民族中都存在,这可能同人们用泥土烧制陶器有关。只有制陶才需要大量抟弄黄土的实际操作,才能产生捏泥塑人的联想。所以,这类神话的出现应在陶器发明之后。

再说“补天”。女娲的“补天”,以《淮南子·览冥训》讲述最完整: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鼇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

女娲用卓越的智慧和英武的神力改造宇宙,拯万民于水深火热之中。这种神话是初民在生产力低弱的情况下,同恶劣的自然环境作艰苦斗争的折射。女娲的崇高形象,反映了初民对为部族生存作出巨大贡献的首领的敬仰,以及对安宁康乐生活的期望。

应当注意神话传说中的两个细节:一是“断鼇足以立四极”。天穹被设想为由“四极”来支撑,这使我们联想到新石器时代的半地穴式建筑,不论方形还是圆形,不论房间中心设不设顶梁柱,通常在周边置4根立柱或内倾的斜柱,构架为四面坡式或圆锥式攒顶。4根房柱当为原始“四极”观念的现实依据。正如有学者所说:“修房,起构架,先要立四柱……断鼇立极的主要意思,直截了当地说,就是立房架。”(6)女娲的部族,应当是一个创构房屋建筑的部族。二是“炼五色石以补苍天”。五色石是“炼”出来的,这应是金属冶炼工艺已经存在的显示。不同的矿石经高温销熔,可以产生不同色泽的固体金属,这是女娲炼石神话的物质基础,它出现的时代无疑较晚。

3.伏羲和女娲的关系(www.xing528.com)

伏羲、女娲神话中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是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在较早的文献记载中,只说女娲和伏羲都是“风姓”,都是蛇身人首,伏羲氏的时代结束后,女娲继之,伏羲、女娲、神农(有时神农居女娲之前)合称“三皇”,形成我国传统上古史框架关于三皇的另一种体系。伏羲和女娲为兄妹而又互为夫妇的传说,出现在较晚的文献中,但却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因为这涉及史前婚姻制度领域中的重大课题。唐人著作《独异志》有这样的记述:

昔宇宙初开之时,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下,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取妇执扇,象其事也。

这里只说女娲与其兄为夫妻,未言其兄是谁。但《风俗通义》早就说:“女娲,伏希之妹。”《广雅·十三佳》亦云:“娲,女娲,伏羲妹。”《通志》引《春秋世谱》:“华胥生男子为伏羲,女子为女娲。”这些材料都对二人的关系交代得很清楚。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以伏羲、女娲为题材的大量汉、晋画像石刻及绢画,其形象均为男女二人相抱。腰以上为人形,穿衣戴帽;腰以下为蛇身,蟠曲交尾。学界对那些画像早已作出绝无异议的考证:二人一为伏羲,一为女娲。东汉人王延寿作《鲁灵光殿赋》,述及刻石壁画中“伏羲鳞身,女娲蛇躯”。闻一多先生曾指出,该赋虽是东汉作品,而灵光殿却是汉初建筑,“人首蛇身的伏羲、女娲像,在西汉初期既已成为建筑装饰的题材,则其传说渊源之古,可想而知。”(7)有的画像中,伏羲举日,女娲托月,在隐示他们的媾尾代表阴阳的交合。这显然渗入了阴阳五行观念,已远离神话的初义;但其蛇身蟠绕交尾的意象,却清晰地展示了神话的原始内核,而且保留着图腾因素。它反映的正是原始社会人类共同体都曾经历过的血亲婚姻现象,即族内同辈男女群婚,互为夫妇。这一人类始生神话,以伏羲、女娲这两个最为远古的人物当主角,也显示了神话内容的时代背景。

血缘群婚是最古老、最原始的家庭形式,这种家庭形式是以女性为主导的,所以女娲不仅是造人之神,也是婚姻之神,是婚姻制度的象征。《风俗通义》云:“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行媒始行明矣。”《路史·后纪二》亦言女娲“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高禖之神。”高禖也称高媒,是我国古代宗教信仰中掌管婚姻、生育之神。尊女娲为婚姻、生育之神,与女娲抟土造人的神话以及兄妹为夫妇以生人的神话是前后呼应一脉相承的,都渗透着初民生殖崇拜的意念。此外,在伏羲传说中还有一项功业,说他“制俪皮嫁娶之礼”(《世本》),即规定男方向女方求婚须以鹿皮为聘礼。联系女娲为婚姻之神、开“行媒”之始的传说,可知伏羲、女娲的时代是一个婚姻制度发生重大变革的时代,很可能血缘群婚由此结束,而族外群婚由此开始。由族内婚转化为族外婚,这是人类社会制度划时代的大进化。

4.伏羲、女娲与甘肃远古史

伏羲、女娲的传说,和甘肃东部地区的史前文化,存在着密切联系。伏羲、女娲为代表的那个部族,就活动在甘肃东部地区。《路史·后纪一》罗苹注引东汉著作《遁甲开山图》云:“伏羲生成纪,徙治陈仓。”《帝王世纪》曰:“太昊帝庖牺氏,风姓也,母曰华胥。燧人之世,有巨人迹,出于雷泽,华胥以足履之,有娠,生伏羲。长于成纪,蛇身人首,有圣德。”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亦言:“大皞包羲氏,风姓,代燧人氏继天而王。母曰华胥,履大人迹于雷泽,而生包羲于成纪,蛇身人首,有圣德。”“成纪”地名其实也是伏羲传说的组成部分,据晋人王嘉《拾遗记》载,华胥履迹受孕后,怀了12年才生下伏羲。我国古代表述时段有12年为一纪的说法,故伏羲之出生地即名成纪。此说无疑是后世的附会,但附会出来的地名落在何处,却包含着史实的因素。

成纪是汉代陇西郡的一个县名,其故址在今甘肃静宁县治平乡刘河村东南约一华里处,《水经·渭水注》对其地望有明确记载:“瓦亭水又南径成纪县东,历长离川,谓之长离水,右与成纪水合,源导西北当亭川,东流出破石峡,津流遂断。故渎东径成纪县,故帝太皞庖牺所生之处也。汉氏以为天水县,王莽阿阳郡治也。”(8)瓦亭水即今纵贯静宁、庄浪两县交界而南入秦安县的葫芦河,成纪水即今静宁县南境的治平河。胡三省注《资治通鉴》(卷36)也说:“成纪县,属天水郡。贤曰:故城在今秦州陇城县西北。”位置确凿无疑。汉代的成纪县辖境,当包括今静宁、秦安、庄浪、通渭等县相邻接的地域。这里是伏羲的出生地,所以也必然有女娲的踪迹。《水经·渭水注》下文接言:“瓦亭水又西南出显亲峡,石岩水注之,水出北山,山上有女娲祠。庖羲之后,有帝女娲焉,与神农为三皇矣。”至今在距大地湾东10公里左右的陇城镇,还有许多“娲皇故里”的传说,陇城风峪西崖有一天然洞穴,俗称“女娲洞”,相传女娲曾居于其中。据《秦安县志》载,女娲“生在风峪,长于风台,葬予风茔”,此三者在陇城均实有其地。陇城风台山上秦代曾建过女娲庙,后毁于山体滑坡,但宋、明时均有重修。(9)

关于华胥履迹受孕于雷泽的记载,除了上文所引外,又见《潜夫论·五德志》:“大人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伏羲。”还有些记载,虽未言及伏羲,但很明显属于伏羲神话体系,所以也值得注意,如《山海经·海内东经》:“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鼓其腹,在吴西。”《淮南子·地形训》:“雷泽有神,龙身人头,鼓其腹而熙。”雷泽在何处?我国古代东方有和舜的事迹相联系的雷泽,但和伏羲事迹相联系的雷泽,应在甘肃境内。

今礼县南部西汉水中游有地名雷坝,东汉以前嘉陵江尚未形成时,那一带曾为一片水域,即《汉书·地理志》武都郡目下所说的“天池大泽”。该地因多水,故又名大潭。汉武帝时所置武都郡,郡治就在该地附近。水之所聚谓之都,郡名也显示为多水之域。当地民间传说中,即有华胥履迹而生伏羲的故事。(10)这片水域,就是传说中西方的雷泽。前引《遁甲开山图》又载:“仇夷山,四绝孤立,太昊之治,伏羲生处。”《路史》亦云“伏羲生于仇夷,长于成纪”。这座仇夷山,又名瞿堆,又名百顷山,就是今甘肃西和县南境著名的仇池山,汉晋期间氐族杨氏所建仇池国,即以此山为中心。《后汉书·西南夷列传》言武都白马氐“居于河池,一名仇池,方百顷,四面斗绝”。注曰:“仇池,山,在今成州上禄县南。《三秦记》曰:‘仇池县界,本名仇维,山上有池,故曰仇池。山在仓、洛二谷之间,常为水所冲激,故下石而上土,形似覆壶。’”《华阳国志·汉中志》言武都郡,云“有瞿堆百顷险势,氐傁常依之为叛”。《水经·漾水注》对仇夷也即仇池的地理位置有更详明的记述:“汉水又东南径瞿堆西,又屈径瞿堆南,绝壁峭峙,孤险云高,望之形若覆壶,其高二十余里,羊肠蟠道,三十六回。《开山图》谓之仇夷,所谓积石嵯峨,嵚岑隐阿者也。上有平田百顷,煮土成盐,因以百顷为号。山上丰水泉,所谓清泉涌沸,润气上流者也。汉武帝元鼎六年,开以为武都郡,天池大泽在西,故都为目矣。王莽更名乐平郡,县曰循虏县。常璩、范晔云:郡居河池,一名仇池,地方百顷,即指此也,左右悉白马氐矣。”郦氏所言汉水,实即今西汉水,在嘉陵江未形成前,今西汉水与汉水相通,是汉水上游的主流。西汉水由北而南,至雷坝折而西流入西和县南境,即《水经·漾水注》所说“径瞿堆西,又屈径瞿堆南”。瞿堆即仇夷山,其主峰名伏羲崖,民间传说为伏羲诞生地。山腹西北侧有一块长5米、宽4米、厚约3米的巨石,相传此石为鲁班修建伏羲庙时所遗留。

前引《山海经·海内东经》说雷泽“在吴西”,吴西指吴山以西,这个吴山,即属今陕、甘两省交界的陇山山系。《汉书·地理志》右扶风汧县目下云:“吴山在西,古文以为汧山,雍州山也……汧水出西北入渭。”古代关中与汉中间的秦岭山路未畅通前,由关中至陇南及巴蜀,是须先西越陇山经天水沿西汉水而下的,故视雷泽在吴山之西。介于成纪和雷泽之间的天水、甘谷、武山一带,也存在许多和伏羲相关的古迹,流传一些伏羲、女娲的民间故事。(11)演变至当代,天水市已成为全国性的纪念伏羲的中心。

伏羲、女娲传说的地域源头,从渭水上游到西汉水上游,遍及甘肃东部;而这些地区,又正是大地湾文化的分布带。古成纪东距大地湾遗址不过28公里,天水西山坪遗址、师赵村遗址,武山西旱坪遗址、傅家门遗址、石岭下遗址,秦安王家阴洼遗址,甘谷灰地儿遗址等,其文化内涵都属于大地湾文化体系。而雷泽、仇夷所在的西汉水上游地区,大地湾文化遗存同样非常密集,而且早、中、晚各期都有。早在20世纪40年代,裴文中先生即曾在礼县、西和、成县等地作过调查,发现了24处同类型文化遗址。(1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一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的发现与发掘,更是硕果累累。如西和县长道乡宁家庄遗址,礼县城关镇高寺头遗址、石桥乡石沟坪遗址,武都县马街乡大李家坪遗址等等,丰富的文化内涵显示出与大地湾文化面貌的高度一致。

从时代与历史发展阶段的角度考察,伏羲、女娲传说所反映的社会面貌,也正同大地湾文化的内涵相符。首先,伏羲、女娲神话传说折射出的漫长时间跨度,与大地湾文化从新石器时代早期至晚期延续3000多年的事实,完全一致。伏羲、女娲传说的文字记载,从战国到两汉无疑经过了许多文人的整理,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所有的记载,都把伏羲尊奉为中华民族的始祖,《汉书·律历志》“继天而王,为百王先”的提法,不过是对众说的概括。有的上古史体系在伏羲之前还列有巢氏和燧人氏,但在传说中却没有他们的事迹和功业,他们只反映了初民对更古远的旧石器时代的一点缥缈印象。含有实质性文化内容的神话传说,是从新石器时代开始的。结合女娲造人以及伏羲、女娲兄妹为夫妇而生育人类的故事思考,可知他们和他们所属部族的活动,是初民群体记忆向远古追溯的最早上限。这一点也恰与大地湾文化相呼应。我国新石器时代最重要的主流文化是仰韶文化,仰韶文化是以渭水流域为中心发展起来的;而大地湾一期文化,是渭水流域时代最早的新石器文化,它是目前所能追溯到的仰韶文化的母源之一。

传说中伏羲的功业,在经济领域主要是渔猎与饲养方面的贡献,这也和大地湾文化的实际情况相符。甘肃地区史前文化渔猎经济之突出,是早在旧石器时代即已存在的传统;在新石器时代的大地湾文化遗存中,仍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大地湾文化繁荣期,甘肃东部地区属于暖温带湿润区向亚热带的过渡地带,生态环境为渔猎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除了遗址所出兽骨的种类和数量,以及用于渔猎活动的众多工具,能够说明大地湾文化渔猎业的繁荣之外,彩陶纹饰上也有所显示。各种形态的鱼纹图案,是大地湾文化彩绘的一大特色;那是人们经常捕鱼、食鱼的现实生活,在艺术领域内的反映。前文介绍过大地湾四期文化F411房内的地画,那种以狩猎活动为题材的交感巫术媒介物的存在,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狩猎业在大地湾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位置。狩猎业是家庭饲养业的前提,在大地湾遗存中,“六畜”除了马之外,猪、狗、牛、羊、犬的饲养已十分普遍,以猪头作随葬品的风习已相当流行。总之,大地湾文化繁荣期,也正是渔猎水平大幅度提高而家畜饲养日趋发展的阶段。伏羲的传说突出渔猎与饲养方面的贡献,正与之相合。

我们分析女娲抟黄土造人及断鼇足以立四极的传说时,曾指出故事同陶器制作及房屋构建存在一定的联系,而大地湾居民恰巧就是擅长制陶和建房的部族。大地湾一期文化遗址出土了我国时代最早的一批彩陶,目前虽然尚未发现时代更早的原始陶器,但大地湾文化无疑属于我国北方地区率先繁荣制陶业的古文化之列。大地湾的主人很早即开始过着定居生活,而陶器的发明,必须以群体稳固的定居生活为先决条件;考古实践表明,早期陶器总是伴随半地穴式房屋而出现的。大地湾一期文化面貌就是如此。最早的一批圆形半地穴式房屋,屋内面积很小,地穴较深,但已用4根向内倾斜的木柱支撑攒顶式屋顶,具备了最简单的房屋地面构架。女娲抟土造人的传说,还隐示着女性在创制陶器中的贡献,这也符合文化考古学女性发明陶器的推论。早期制陶一般有三种成胎方式:挤压成形法、泥片贴筑法和内模敷泥法。后者首见于大地湾文化。所谓内模敷泥法,最初是先用植物类质料如藤条、树枝、芦苇等编制成一定形状的内模,然后在模上敷泥,烧制时内模被焚化,其外敷泥层即成陶器。实际上最原始的制陶内模就是妇女从事采集活动所使用的篮子。大地湾初民首创的内模敷泥法,与女娲抟黄土造人的传说相映生辉,使女性发明陶器的文化考古学推论更具可信性。

此外,传说中的伏羲和女娲,还是两个和音乐艺术极有缘分的人物,女娲是笙、簧的发明者;而伏羲发明了琴瑟,《琴操》甚至说“伏羲琴名龙吟”。《琴操》之说,可能是因伏羲“以龙纪”而生的附会。但两人都有发明乐器的传说,还是令人深思,这反映了他们所属部族对音乐的擅长和热爱。而这一点,也能从甘肃史前文化中找到依据。匏木丝竹类乐器不可能保存下来,我们今天只能见到史前的陶质乐器,甘肃史前文化遗存出土陶质乐器如鼓、铃、哨、埙等,数量之多,形制之奇特,装饰之精美,都昭示着音乐艺术之兴盛。

伏羲的功德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画八卦”,因为在文明时代冠居群经之首的《周易》,就是以八卦为基础演绎而成的。在延续了近三千年的华夏主流文化体系中,《周易》始终处于炫目的位置,被认为蕴涵了东方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的全部要义。毋庸赘言,当今研究《周易》的学者没有人会把围绕该书形成的博大思想,归之于伏羲;即使汉唐诸儒,至多也不过把六十四卦的推演,上靠到周文王名下。但用两种直线符号组成8种固定图案的八卦发明权,却属于伏羲。“画卦”究竟意味着什么?为何初民对“画卦”看得如此重要?前引《周易·系辞下》说伏羲“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强调其画卦最初源于对现实事物的观察,即所谓“观物取象”。这是正确的,因为这符合文化创造的规律。但“取象”的动因,却应当是出于现实生活的需要。

一切知识其实都是记忆。在没有文字的时代,人们的记忆常要靠某种物质形式来辅助。发明某种帮助记忆的物质形式并被群体所接受,是史前社会的一项创举,传说中的结绳、刻契记事,就是最常见的物质性记忆形式。使用一些固定符号来记事记数,应当是结绳、刻契一类形式的进一步发展,它更方便,更精确,功效更高。八卦很可能就缘起于这类记忆符号,是某些符号的规范和整理。伏羲或者说伏羲所代表的那个部族,最早发明、使用这类记忆符号,因此后世传说便把符号的规范、整理之功,以“画卦”的名义归之于伏羲。最早出现在大地湾文化中的陶符,即属于这种性质的符号。

在大地湾一期文化中,陶符是绘在彩陶上的,样式只有十几种;在后来几期文化中,尤其是在由大地湾文化衍生的关中仰韶文化中,陶符则多以刻画形式出观,使用更加广泛,而且种类大为增加,有学者统计多达52种(13);深受大地湾文化影响的马家窑文化,陶符又有更新的发展,多以绘制形式出现在彩陶上。它们是当时社会生活实际需要的产物,其功能应当就是记数或记事。从这层意义上说,陶符虽然还不是文字,但也决非初民的偶发性即兴之作,它们一定承担着后世文字所承担的部分功能。

八卦是8种规范化了的符号,乾、坤、离、坎、巽、震、艮、兑八个卦名,乃后人所赋予的。《周易·说卦传》云:“乾为天,坤为地,离为火,坎为水,巽为风,震为雷,艮为山,兑为泽。”这是对八卦含义的最古老的解释,包含相当大的合理成分。因为这八种物质现象是构成人类生存环境最基本的要素,是影响人类生活最强大的自然力量,当然也便是人类最早关注的对象。所以,当人们设计记物、记事、记数符号的时候,这八种物质现象应当处于最优先的位置。八卦用最简明的线条,最合理的组合,最有规律性的变化,表示这八种物质现象。这样的规范化布位,已脱离了原始的以象形表意的方法,在符号向原始文字过渡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帝王世纪》说伏羲“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所谓“造书契”不应理解为发明文字,而是指对记忆符号的使用和规范。文字从起源到形成,必然要经历一个权威性的整合过程。只有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强势部族,才能承担这个任务并被其他部族所认可。伏羲部族对记忆符号的规范,当然还不能说是文字的整合工作,但它对于日后文字形成期的整合与推广来说,无疑起了某种先导作用。大地湾文化是史前记忆符号的起源,那么,伏羲与大地湾文化的关系,也就不言而喻了。

综上所述可知,不论是活动地域、所处时代,还是文化面貌、社会阶段,都一致地显示出,伏羲、女娲所代表的那个部族,就是大地湾文化的创造者。

渭水上游是伏羲部族兴起之地,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也是该部族的活动中心,大地湾四期文化中厅室组合的大型宫殿式建筑就是明证。但随着族体的繁衍壮大,其分族别支必然不断向适于部族生存的新地域开拓、迁移。南向发展进入西汉水流域和白龙江流域,东向发展便沿渭水进入关中,并继续向豫西、晋南伸延。

传说中继伏羲而起的核心人物是黄帝和炎帝。黄、炎二帝所代表的部族,是走下黄土高原东向发展的伏羲部族在新的地域同土著部族融合而形成的新群体。他们不断东向发展的结果,在豫中一带同以海岱地区为中心而向西发展的东夷部族相遇。经过长时期的交往、渗透、冲突乃至战争,最后融合为华夏族的主体,并为夏王朝的诞生奠定了基础。伏羲的传说后来和东方之神太皞的传说合二为一,其文化背景即在于此。

这个历史过程,和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考古文化的源起及发展流变,是相一致的。大地湾一期文化经天水师赵村一期文化,演进为仰韶文化的半坡类型,这一发展脉络已越来越被学界认识和接受。而东渐的仰韶文化同西延的大汶口文化,碰撞、交流而融合为中原龙山文化,也早已成为学界的共识。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生于成纪或生于仇夷的伏羲,后来的踪迹却到了中原。《遁甲开山图》云:“伏羲生成纪,徙治陈仓。”《太平御览》卷78引《帝王世纪》,说伏羲“都于陈”,司马贞为《史记》补《三皇本纪》,说伏羲“都于陈,东封太山”。陈指周代的陈国,即今河南淮阳一带,那里可能是伏羲的后裔部族东向发展曾活动过的地域,故在先秦文献中有陈为“太皞之墟”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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