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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97辑|语言学对学术界的影响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切实解决上述语系归类问题,恐怕它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语言学界,它必将影响人类学、历史学等一系列学科。正是经过这样的发展,语言学真正建立起自己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学术殿堂。正因为如此,语言学才真正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学术而自立于学术之林。必须首先进行子系语言的分析、比较,取得一系列扎实的相关证据以后,再言是非。因而这一组“形同义异对应式”所显示的是一种发生学关系。并将之应用于汉藏语比较中,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97辑|语言学对学术界的影响

1942年美国学者白保罗先生(Paulk.benedict)提出一种新学说,认为台语跟汉语并没有发生学上的关系,应该把台语和南岛语归为同系。理由是:从核心词汇看,同一个词,汉语只跟藏缅语对应,不跟台语对应,台语只跟南岛语对应。后来,他主张藏语系应该分为汉语和藏克伦语两族,苗瑶、侗台等语不在汉藏语系之内。这个学说轰动一时,中国有不少学者也都信仰。

白先生的问题的确击中了要害!如果切实解决上述语系归类问题,恐怕它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语言学界,它必将影响人类学历史学等一系列学科。仅就此问题在语言学领域的价值就不仅限于东方语言,它实际是在无意之中向整个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基本原则提出挑战。

邢公畹教授在工作中。

在历史比较语言学家看来,许多表面上看来不同的语言,在经过仔细分析比较之后,我们就可以发现它们在语音上的相同或者相似,德国语言学家施莱歇尔(A.schleicher)就把它们称作“一般历史性的公分母”。由此上溯,我们就可以发现这些现在操纵不同语言的人,在很久很久以前,实际是使用同一共同语的祖先的后代。原始祖先使用的语言就叫“原始共同语”。根据语音的演变,我们可以勾画出语系——语族演变的“谱系树”(Family tree)。德国语言学家格里姆于1882年提出的格里姆定律(Grimm,S Law),经过维尔纳(Karl verner)的补充,“语音定律无例外”,则成为一条语言铁则。正是经过这样的发展,语言学真正建立起自己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学术殿堂。它从此摆脱了模糊的哲学思辩,它不再满足于“文化接触”上的证据,它表明解决语言的问题,必须拿出语言学上的、更加纯粹规范的、结结实实的证据。正因为如此,语言学才真正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学术而自立于学术之林。

但是在论辩中使用的证据,究竟是“原始共同语”的遗迹,还是后来“文化接触”的影响,就算你万分小心,也难免落入这个巨大的陷阱。

李方桂先生在40年代认为,信口回答汉藏语系同源问题都是危险的。必须首先进行子系语言的分析、比较,取得一系列扎实的相关证据以后,再言是非。这无疑指明了一条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但几十年来,这个问题依然困扰着现代学人,这也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我的那篇学术论文,把两种侗语方言作为一组,水语、仫佬语、毛南语作为一组,龙州话、剥益话泰语作为一组,用汉语对应字的广州话读法跟它们作比较的尝试,而且提出了一个“对应同源体系”的研究方法。但是除台语族外,其他两组都没有分别地进行综合研究,现在糅在一起跟广州话作比较,是找不出多少规律性的东西的。特别是构拟部分,证据薄弱,说服力差。一位中年学者给我写信:“侗台语和汉语并没有同源关系,你的做法只不过是侗台语的汉语音韵诠释。”这即是说构拟部分可能是“文化接触”影响下的“借字”,而非“共同语”。闻此,我几乎崩溃

但是我凭借多次田野工作经验感觉汉语和侗台语之间有可能对应的词语并不只限于“文化接触型”。但这种深层关系很隐秘、很琐碎,一时无法把它抽出来说清楚。“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决心破釜沉舟,一定找出其中的本质规律。直到1996年我写成《汉藏语系研究和中国考古》(《民族语文》总100期)一文,指出远古时期存在一个操说原始汉藏语的群体,后来的汉、藏缅、侗台、苗瑶等语言都是从这个原始语分化出来的。我在一系列文章中证明了汉语、侗台语词汇的对应关系及其规律,开创了“对应同源体系”这一崭新的研究方法。

1987年,我写完《红河上游的傣雅语》这部专著后,总结近来在科研上失败的原因有三:第一,用来比较的词项,除汉语和台语外,未经初步处理的太多,今后应当以傣雅语为主,以其他两种傣语和曼谷泰语为辅,来跟广州话比较,这样就容易找出规律性的东西;第二,没有尽量利用丰富的汉语古代资料;第三,“对应同源体系”的实质究竟是什么?自己也没能给出明确的界定。这个时期,我读到方桂先生1976年在日本发表的《汉台语考》(Sino—Tai)得到很大启发。于是我把我的全部侗台语词汇卡片以傣雅语为中心重新排列,然后试写四五篇论文,例如《论汉台语“关系字”研究》(《民族语文》1989年1月号),虽然说出了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但“对应同源体系”的研究方法如何界定仍然没有解决。

后来我慢慢悟出中国古代汉语语言学只有名学和训诂学(即前“语义学”),没有语法学,这是由于汉语内部原因决定的;印度和欧洲的古代语文学首先就是语法学,这也是由印欧语系的内部原因决定的。因此印欧语的历史比较法用的是“形态学比较法”,但可以借用它的语音形式对应的方法,而这就必然产生难以判断是发生学关系还是借贷关系的弊病,所以必须建立“语义学比较法”,作为重要的辅助手段。这种比较法简单地说,就是在被比较的两种方言的词之间建立起一种“形同(形近)义异对应程式”,也就是我从前说不清楚的“对应同源体系”的研究方法。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泰语“九”字和汉语“九”字说法相同,甲骨文有“九”字,那么泰语“九”字是不是汉语借词?我们可以用下列判断。汉语“鸠”字写法从“九”声,“鸠”、“九”读音基本相同(仅声调有阴上和阴平之别)。泰语称“鸽子”为“鸠”(《说文·鸟部》:“鸽,鸠属。”段玉裁注:“鸽,鸠之可畜于家者”)。请看下列“形同(形近)义异对应式”:

广州Kau(阴上)<*Kjegw(上)“九”:曼谷Kau(阴上)<K—“九”

广州Kau(阴平)<*Kjegw(平)“九”:曼谷Kau(阴平)<Khr—“鸽子”

左上角有*号的是上古音形式。

难道泰语为了要从汉语借用“九”字,所以连“鸠”字也借去了吗?当然不可能。因而这一组“形同义异对应式”所显示的是一种发生学关系。“一旦禅关砉然破,美人如玉剑如虹。”(龚自珍)。后来我陆续用“语义学比较法”写了好多篇论文,提出了许多例证。如:《汉台语比较研究中的深层对应》(《民族语文》1993年第5期),《汉苗语语义学比较法试探研究》(《民族语文》1995年第6期)等等。(www.xing528.com)

明确提出这个方法后,我又一次感到获得治学新境界的快乐。即使在布龙菲尔德那样的大师那里,语义的比较也是禁忌。我终于得以突破。并将之应用于汉藏语比较中,取得一些成绩。

最后,我们用一个例子来结束这篇文章。这个例子可以说明四件重要的事:第一,语文研究并不是以“意义”为索引的语音形式的研究;第二,语言史的研究并不只是语音形式演变史的研究,更要关心这些语音形式所包含的反映客观实际的意义;第三,汉藏语系除汉语和藏缅语外,还必须包括侗台语、苗瑶语以及南岛语,侗台、苗瑶等语是和汉藏语有亲缘关系的;第四,研究汉藏语系必须启用丰富的、古老的汉语文献

蜂蜜的“蜜”字(这里的“字”兼指嘴里说的“字”)现代广州话说作mat,唐宋音是mjiet,周秦音是mjit。白保罗先生在1942年的那篇文章中(即Thai,Kadai,andlndomesian,a New Alignment in Southeastern Asia)提出:汉语的“蜜”字是古代从印欧语系借来的,因为“蜜”梵文是madhu,古斯拉夫语是miet,吐火罗语是mit。由mit经过复元音化就成为汉语的miet。照这样说,汉语“蜜”和英语mead(蜜酒),俄语mjod(蜂蜜,蜜酒),德语Met(蜜酒)法语miel(蜂蜜)都是同源了。这种说法,从表面的语音形式看,似乎很有说服力,但仔细推敲,就知道非常牵强。

第一,吐火罗语即焉耆——龟兹语。焉耆、龟兹等古国汉以后才和中国交通。比如焉耆西汉神爵二年内附(但西汉末又归属匈奴),不能说中国在西汉时才有蜜蜂和蜜,以及“蜜”这个词。《周礼》是一部先秦古文经,大约是东周初期的作品(但章太炎认为是周公所写,穆王所增损的)。《周礼·疾病》:“以五味……养其病。”郑玄注:“五味:醯、酒、饴、蜜、姜、盐之属。”饴就是饴糖,蜜指蜂蜜,合指甜味。荀卿是周朝末年赵国人,《荀子·大略》:“兰、苣、槀本、渐于蜜醴,一佩易之。”《礼记》一书,先秦时代已经有附记在仪礼后的原始形式。《礼记·内则》:“枣、栗、饴、蜜以甘之。”韩非是战国末期韩国人,《韩非子·难势》:“此味非饴蜜也,必苦菜亭历也。”《楚辞·招魂》一般认为是宋玉所作,但也有人认为是屈原的作品,其中有:“粔籹蜜饵,有餦餭些;瑶浆蜜勺,实羽觞些。”这是南方口语。可见汉以前南北方言已经早有“蜜”这个词,“蜜”不是从吐火罗语传入的。

第二,“蜜”字的初义指一种可酿甘饴的蜂,并不指所酿甘饴,与梵文madhu的词义无关。“蜜”字《说文》作“”。《说文·䖵部》:“,蜂甘饴也;一曰螟子。从䖵声。或从宓作蜜。”《说文》对“丝”字的解释是:“丝,蚕所吐也。”可是对“蜜”字的解释却不是:“蜜,蜂所酿也。”可见这里的“蜜”并非指蜂所作的事物,它从䖵,䖵义为“昆虫”;又说:“一曰螟子”,螟也是昆虫,可见这里所解释的是一种昆虫。“蜂甘饴”是远古的一种倒置构词形式,即“甘饴蜂”,正如“虫蝗”为“蝗虫”,“虫螟”为“螟虫”,“草茅”为“茅草”一样。

山海经》是周秦以来所传的古书。其《中山经·中次六经》:“平逢之山……有神焉,其伏如人而二首,名曰骄虫,是为螫虫,实为蜂蜜之庐。”晋郭璞注:“言群蜂之所舍集。蜜,赤蜂名。”可见“蜜”是一种蜂(《广韵·质韵》还有“䖩”音bjet,义为“黑蜂”,可以作为旁证)。后来因为它能酿甘饴,所以也称这种甘饴为蜜。正如现代汉语乳房为“奶”,从而乳房所产生的乳汁也称“奶”一样。

蜜为蜂,所以长期称“蜂房”为“蜜房”。如汉左思《蜀都赋》:“丹沙赩炽出其坂,蜜房郁毓被其阜。”班固终南山赋》(《初学记》卷五引):“尔其珍怪,碧玉挺其阿,蜜房溜其巅。”杜甫《秋野》诗:“风落收松子,天寒割蜜房。”

前引荀卿“渐于蜜醴”之“醴”,义当为“汁液”,不作“甜酒”解;“蜜”义为“蜂”。“蜜醴”即“蜂液”。也即汉王充《论衡·言毒篇》:“蜜为蜂液。”“蜂液”的说法和泰语、掸语的说法一致。侗台语和汉语是有亲缘关系的。如泰语“蜂蜜”说作nampheng,nam义为“水”,pheng义为“蜂”。Pheng和汉语“蜂”字同源。阿含语和土语“蜜蜂”和“蜂蜜”不分,这就是《礼记·内则》和《楚辞·招魂》等书中“蜜”字的用法。

第三,印欧系语言honey一义有专词,汉藏系语言此义无专词。例如藏文“蜂蜜”为sbrang—rtsi。sbrang义为“蜂”。sbrang也和汉语“蜂”字同源。rtsi义为“液体”。sbrang—rtsi就是“蜂液”,和汉语、泰语、掸语的说法一致。原始苗瑶语“蜜蜂”可以拟作hmwei,其实这是和汉语“蜜”字同源的说法,这就再一次证明“蜜”字的初义为“蜂”。

总之,汉藏语系的“蜜”字和印欧语系的“蜜”字毫无关系,而汉藏语系必须包含侗台苗瑶诸语言,只从语言形式的表面看就容易出错。

《荀子·大略》:“君子之学如蜕,幡然而迁之。”我如今年届90,治学70余载,仍于学问不遑稍懈,是恐欠读也。

(邢宁执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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