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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不适用于俄国的探讨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给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开门见山、鲜明地指出自己在《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历史必然性”发展道路的论述仅限于西欧各国,并不具有世界性普遍意义,再次澄清各方对他的一再误解。

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不适用于俄国的探讨

针对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劳动解放社”马克思主义小组积极活动家维·伊·查苏利奇对“俄国农村公社可能有的命运以及世界各国由于历史必然性都应经过资本主义生产各阶段的理论”的困惑,马克思反复斟酌,四易其稿,最终写下了《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以俄国农村公社为线索,通过它的兴衰并结合其所处的具体历史环境,缜密分析和详尽阐述了自己对俄国农村公社的前途以及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的认识和看法。

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形态统一性理论来看,人类社会的演进,大体来说,一般都要经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五种社会形态。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4]沿袭这一思路,在1867年的《〈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人类历史过程中的阶段性特质给予了阐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5]。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独特魅力就在于:它承认人类总体历史进程的不可超越性,并不是说一切民族,不管它所处的具体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历史轨道;相反,在特点的历史条件下,某一或某些民族能够超越某种社会形态而直接走向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因为历史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是人的活动,社会发展规律只有通过人的有目的的活动才能实现出来,离开了人们的实践活动以及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历史规律就失去了赖以存在和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场所,也就无法实现。社会规律的客观性不仅不否定人们历史活动的选择性,而且恰恰就产生于、存在于和起作用于人们的历史选择性实践活动中。历史发展已经充分证明,在社会规律中既存在着客观制约主观的关系,又存在着主观制约客观的关系;人们在由多种可能性构成的“可能性空间”中自觉选择,形成了社会形态统一性中的多样性。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曾论证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有三条道路,即从封建社会的“衰亡”中产生,从奴隶制和农奴制的“解体”中生产,从原始公有制的“崩溃”中产生。其中,第一条道路是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典型道路,体现了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第二、第三条道路则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差异性道路,体现了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6]

马克思早在1877年的《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针对米海洛夫斯基错误地把自己在《资本论》中对西欧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的途径的描述,生硬地搬用到俄国社会现实中,进而得出“对俄国来说没有比消灭农民公有制和急速进入资本主义更为刻不容缓的事了”的荒谬结论,直截了当地指出,如果“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因为,“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7]。

在给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开门见山、鲜明地指出自己在《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历史必然性”发展道路的论述仅限于西欧各国,并不具有世界性普遍意义,再次澄清各方对他的一再误解。“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的起源时,我说:‘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彻底分离了……全部过程的基础是对农民的剥夺。这种剥夺只是在英国才彻底完成了……但是,西欧的其他一切国家都正在经历着同样的运动。’可见,这一运动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制在西欧各国的范围内。”[8]换作现代语言来说,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只是人类社会现代化运动规律的一种具体的、特殊的形态,是西欧传统的表达,它不可能取代其他地区的现代化发展模式,更不可能消灭其他地区民族传统的独特性,其他地区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只能是该地区的具体条件、民族传统演变的结果。(www.xing528.com)

马克思强调,作为东方社会典型代表的俄国,其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实都与西欧有着明显区别,并非完全一致。“在这种西方的运动中,问题是把一种私有制形式变为另一种私有制形式,相反的,在俄国农民中,则是要把他们的公有制变为私有制。”[9]既然俄国的情形与西欧完全不同,那么,把西欧资本主义“历史必然性”的发展道路简单地套用在俄国社会的发展问题上的思路和做法就缺乏理论依据,“人们承认还是否认这种转变的必然性,提出赞成或反对这种转变的理由,都和我对资本主义制度起源的分析毫无关系”[10]。基于此,马克思进而指出,俄国“社会新栋梁”的文坛奴仆提出的,俄国农村公社相对于西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言是“陈腐形式必然灭亡”的论断,把公社由于特殊的外部险恶环境而遭受的创伤说成是“公社衰落的自然征兆”,并提出公社的灭亡“是自然的死亡,缩短它的临终的时间是一件好事”的结语就成为不攻自破的无稽之谈。

总之,在马克思看来,俄国“社会新栋梁”企图通过英国式的资本主义租佃制度来摆脱俄国公社所处困境的尝试,不仅徒劳无功、一无所获,因为西欧资本主义“这种制度是同俄国的整个社会条件相抵触的”;而且也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因为“仅仅从经济观点来看,俄国能够通过本国农村公社的发展来摆脱它在农业上所处的绝境”[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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