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战略·法·战术: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特性

战略·法·战术: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特性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战略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特性全局性。战略具有宏观性,而战术具有一定程度的微观性。战略的相对稳定性不管是相对于时间而言,还是相对于其他参照标准而言均相对稳定。法的原则性始终提醒所有参与主体,违反原则性的结果是不可逆转、不可挽回的,任何战略战术行为均必须依法从事。战略与战术之间、战略分项之间、战术行为之间的衔接配合,均需要通过法律以及法定程序来实现。

战略·法·战术: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特性

(一)战略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特性

全局性。全局性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首先表现在空间上,案件全部、一个核心问题、一组具体的战术组合、一个相对比较独立的战略方向,都可以是战略的全局。全局性也表现在时间上,贯穿于讼争准备与实施的各个阶段和全过程。战略是高层次谋划和决策,需要兼顾各方面和全程阶段性的重大且相对独立的领域,对各方面的要素与阶段进行全局性、系统性的战略筹划。战略掌控者始终要观察全局、分析全局、把握全局,协调处理好全局中各种重要关系,解决主要矛盾与关键问题,还要解决好能够决定全局形势的局部问题。

纲领性。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战略是根据本方在一定时期内的任务而规定的战略目标和行动计划,往往以案件运作解决方略的形式正式表达出来,并在实践操作中严格信奉和坚持,是案件整体运作解决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原则。战略正如渔网上称为“纲”的粗绳子,拉住“纲”收拢就能收网,亦如抓住衣服的领子从而整体把握衣服一样,战略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充分发挥着提纲挈领的作用。

宏观性。战略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都是从大的方面、整体方面去研究把握案件,解决战略目标、战略方向、战略路线、战略任务、战略阶段、战略力量等重大问题。而战术通常是从相对较小的方面、局部研究把握并解决案件。战略具有宏观性,而战术具有一定程度的微观性。

对抗性。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运筹和施行战略的明确对象是对方,通过对对方基本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判断,制订理性而务实的战略目标,直接针对对方的客观情况发展并运用各种讼争力量与资源,不断掌握讼争的本质规律,运用丰富的战术行为,扬长避短,攻对方之虚弱,争取战略与战术方面的主动权。对敌抑长击短,对己扬长避短,以取得预期的战略效果。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战略的对抗性。

预见性。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战略是在全方位调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运用饱富的实战经验,准确分析判断案件客观形势以及双方实力对比,对案件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最终结果、各战略阶段成果等大胆地作出预测判断,从而对于各项重要事务做出前瞻性、预测性的安排部署。不但能够准确认识当下的讼争对象及其利益共同体联盟,也能够准确预见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的发展变化。准确判明当前讼争的数量、种类、性质、方向和影响程度,也能够基本准确地预计将来或存讼争产生的时机、方向、领域、规模、进程和结局。预见性是谋划的前提、决策的基础,战略本身就是预见案件未来走向与结果而作的谋划,预见性十分明显。

谋略性。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战略是基于案件客观情况而部署的全面制胜的斗争策略。战略讲究在尊重客观现实的前提下,充分地运用计谋与策略,通过对讼争全局的谋划设计,变被动为主动,转劣势为优势,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不战而屈人之兵,具有明显的谋划、策略之特性。

长期性。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解决周期本身就很漫长,战略是解决案件问题的总体纲领,贯穿于案件解决的全过程,显然具有长期性。战略针对全局时间与空间界域,在全局事务与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之前,战略将在全局战术执行过程中始终发挥提纲挈领的作用。

相对稳定性。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战略的稳定性是指战略在案件运作解决过程中,始终保持基本战略目标、战略方向、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阶段等内容随时间推移与形势变迁而相对恒定的特性。战略的相对稳定性不管是相对于时间而言,还是相对于其他参照标准而言均相对稳定。正是战略的稳定性,才能够保障其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犹如定海神针,保证了战术体系的整体性、统一性、协调性

(二)法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特性

原则性。法的原则性主要体现在法是案件运作解决的底线,无论是战略部署还是战术运筹,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合法权益。法的原则性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表现为总结实战经验而抽象出一系列合理化现象,合理的行为方式被尊重、坚持、信奉,不合理的被作为禁止事项予以排除,时刻提醒参与主体不可越雷池半步。法的原则性体现在全局高度,是不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共利益,体现在具体战术上,不仅包括不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共利益,还包括不触犯为人处事的底线,与道德情感等因素有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虽然关乎双方生死存亡,但只是经济利益方面的生死存亡,为了再重大的经济利益进行争夺,也不可违反为人处事的底线,否则,最终即使达成预期利益目标,也会引致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法的原则性始终提醒所有参与主体,违反原则性的结果是不可逆转、不可挽回的,任何战略战术行为均必须依法从事。

工具性。由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讼争事务错综复杂、头绪众多,往往涉及多种法律关系交叉复合形成的极端疑难复杂情况,为解决这些特定问题,法律程序作为建构战术的主要手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法律的解读与阐释,在此类案件讼争过程中也是双方争夺的重要制高点。在传统单纯诉讼案件中,法律是方法论的最高准则。但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法律与法律程序具有明显的工具化特征,在具体诉讼程序中,作为定分止争的至高准则,也是当事人实现利益目标的重要手段。法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的工具性,在实战中务必引起重视,对方发起某个法律程序的对抗较量,基于法的工具性考量,就应当拨云见日,探究其背后隐藏的真实战略意图与隐蔽战术目标,不被对方诉讼行为的表象迷惑。(www.xing528.com)

衔接性。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运作解决过程中,战略规划所包括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方向、战略阶段、战略手段等重要事项,均需要通过法律规定与法律程序实现架构。战术是更为具体的行动,更需要以法律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为形式展开。战略与战术之间、战略分项之间、战术行为之间的衔接配合,均需要通过法律以及法定程序来实现。

局限性。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法律关系复杂,直接与间接参与主体众多,各种诉求、想法、观念等主观意识活动纷杂无比。法律无法直接调整单纯的思想、观念,但行为又受思想支配。在案件解决过程中,尽管双方竭力将法用到山穷水尽,但依然屡屡出现治标不治本的情况,体现出极大的局限性。法的普遍性、概括性在此类案件无孔不入、无奇不有的极端疑难复杂面前,往往显得爱莫能助。法律表达载体是语言文字,而语言文字的局限性、拙劣性也令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局限性。法律严格讲究程序,然而程序却会显性地束缚法律权威,限制法律作用的发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人为布设的疑难复杂,自始便带有极强的法律免疫力,而法律必须依靠证据,在没有客观证据匡正法律事实前,即使公知某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在证据不足的现实面前,也必须推定其无责。法的作用的发挥,受人为因素的影响极大,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双方争斗的激烈程度,在所有诉讼案件中登峰造极,多数法律适用问题均被赋予人为操纵的特征,法律作用的发挥往往受到严重的限制。

保守滞后性。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讼争事务发展变化极快,总有新奇特的事情摆在法律面前,然而法律是保守滞后的。因此,往往会令人失望地发现法律是灰色的,总是存在法律真空地带,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比如,亲属将一切正常的当事人强行送至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治疗的行为,有关精神病人强制治疗方面的法律规定明显保守滞后,总让别有用心之人的神机鬼械、鬼蜮伎俩屡屡得逞。

机械性。解决案件过程中,出现法律根本无法调解的新情况是常有之事,当法律根本不能适应新情况时,其僵化、教条、机械的特性便暴露无遗。但法律必须保持连续性与稳定性才能保障其权威,不可随时修改。法的机械性让各种法律事务保持了相对的稳定,使人们有规律可循,但也导致好多客观事实无法接受法律调整与约束,在案件解决过程中经常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

(三)战术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特性

从属性。战术是实现战略目的的具体手段,是指导具体讼争行为的方法与策略,战术必须服从于总体战略规划,必须以战略规划为纲领进行部署,并随着战略规划的调整而进行适应性的调整。具体战术行为的周期必须接受战略任务与战略阶段的规制,战略任务一旦达成,与之相对应的战术也宣告终结,即使该项战术行为并未实施完毕,也必须立即终止。因此,所有的战术行为都具有明显的从属性。

微观性。战术的微观性相对于战略的宏观全局特性而言,战略解决了讼争大的方面的宏观问题,战术解决讼争中局部而具体的微观事项,包括具体讼争的基本原则、具体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的安排部署、具体战术之间的协同运作等问题,均限于解决特定问题的具体方法,具有明显的微观性。

阶段性。战略贯穿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的全过程,而绝大多数战术只在特定的阶段发挥作用,只有极少数战术行为贯穿于讼争全过程。战略规划中的战略任务往往是针对解决具体事务而设定,执行这些战略任务的时间受总体战略方针的辖制,而执行战略任务的表现形式便是具体战术行为,这就决定了具体战术行为的执行时间及周期,完全受制于总体战略方针,因而表现出阶段性的存在。

丰富多彩性。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讼争中,往往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多种法律关系,多种法律关系经常交叉形成极端疑难复杂的复合法律关系。在讼争过程中,为解决复杂法律关系问题,必须建立数量较多的战术据点,甚至呈现极限化的数量特征,每个战术据点的战术行为都很讲策略,战术梯次递补布排考究,常常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纵深化的战术体系,战术体系的内容相当丰富多彩。

善变性。战术为实现战略意图而服务,一旦实现预期战术效果并达成特定的战略意图,战术便告终结。在实施具体战术行为时,需要随时根据讼争形势的变化作出适应性的机动调整,在战术执行过程中以及战术任务完成之前,除了战术目标相对稳定外,其他的战术要素均需随机应变、灵活调整,这种特性使战术表现出极强的善变性。

快速反应性。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战略问题可以平流缓进地制订,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也需要不疾不徐的姿态,以求事缓则圆、万无一失。但战术行为则讲究快速反应,因为具体讼争事务错综复杂,情势瞬息万变,时机往往稍纵即逝,在合适的时机、成熟的条件下,能否见缝插针、不失时机地部署针锋相对的战术,直接决定了战术效果与战略意图能否达成,进而影响全局战略形势。具体战术的部署与执行,讲究极强的时机性、适应性、紧急性,快速反应性应当作为战术素养的重要评判标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