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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民政局:城乡保障、婚姻登记、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服务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唐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一个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县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职能。民政局设2个内部机构:办公室、社救股。局隶属事业单位有唐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残联、唐县区划地名中心5个事业单位。强力推进殡改工作,全年共火化773具尸体;其中享受惠民殡葬政策94具,资金93360元。

唐县民政局:城乡保障、婚姻登记、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服务

唐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一个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县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职能。民政局设2个内部机构:办公室、社救股。局隶属事业单位有唐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残联、唐县区划地名中心5个事业单位。有干部职工52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主任科员1名。

【社会救助工作】 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按照保定市民政局关于将唐县作为第一批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县的要求,全县积极探索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审批管理制度改革,以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对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对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适当提高低保补差标准。细化支出型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规范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财产认定方法,实行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切实关注特殊人群,做到应保尽保。

加强保障力度,提高保障标准。2019年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年人均4320元;人均补差不低于215元/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月人均605元,人均补差不低于365元/月。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年人均5616元;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月人均787元。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特困对象月照料护理标准调整为当地月最低工资的20%;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特困对象月照料护理标准为当地月最低工资的10%;全自理特困对象月照料护理标准定为当地月最低工资的5%。保障标准提高后,补差水平也相应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分档发放。农村低保补助水平按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分为215、240、270、300、360元/月/人五个档次,最低补差水平215元/月/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按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分为365、390、420、605元/月/人四个档次,最低补差水平365元/月/人。

加大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认真开展特困员自理能力评估工作,按照全失能、半失能、全自理三档制定照料护理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特别是对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员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2019年落实临时救助3175户,救助金332.4万元。

【残联工作】 截止到2019年12月持证残疾人13655人,重度残疾人6055人,轻度残疾人7600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4133人,非建档立卡残疾人9522人。

民生保障政策做到一个不落。重点做好“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审核工作,基本实现“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全覆盖。

简化行政审批,方便残疾人。残疾证办理,是残疾人工作中唯一的一个行政审批项目,做好残疾证的申请、评估、审批工作,关乎到残疾人的个人利益,所以一定要在“严、简、快”上下功夫。县残联在审核流程上做到三严。一是申请档案要做到严把关;二是审核过程做到严标准;三是发放证件严时间。在严格标准的同时,做到简化手续,简化纸质材料,简化办事程序。

精准康复,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精准康复,是中国残联在“十三五”期间提到的目标。残联在精准康复方面进行了探索。医疗康复方面,家庭医生签约952名残疾人,真正实现残疾人家庭“两不愁三保障”目标。

帮助就业,实现家庭脱贫。在培训方面,增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新增就业方面,依托保定宁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安置残疾人7人(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事发基地、残疾人福利工厂);在创业方面,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摸底工作,扶持2人就业创业;组织参加市残联组织的有就业意愿残疾人就业招聘会38人次,签约6人;对就业最弱势的视力残疾人群体,组织参加盲人按摩培训2人,盲人再教育5人次。

加强帮扶,加强残疾人工作宣传力度,加强临时救助,防止残疾人重新返贫,以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慰问为契机,走访贫困户,为贫困残疾人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充分利用全国爱耳日、助残日等残疾人重要节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康复、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优惠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残疾人自主康复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残疾康复的良好氛围。

【贫困村驻村和结对帮扶工作】 组建社会救助队伍,形成抓统筹、抓落实、抓具体、真帮实扶的扶贫工作格局;组建两支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副局长为队长带队,分别联系一个贫困村,每月“吃在村、住在村、工作在村”,坚持群众不脱贫队伍不撤离。组建结对帮扶责任人队伍。政策宣传入人心。印发宣传单7万张、宣传手册2万本,大力宣传各项民政民生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使各项政策家喻户晓。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凝聚公益力量,助力脱贫。福彩中心开展“福彩献真情、爱心助学子”活动,共救助家庭困难的本科学生17人,每人5000元;为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安全过冬,共救助家庭困难的特困户86人,每人1000元。

特殊群体关爱工作。2019年8月起对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标150元,即85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截止12月份,享受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324人,发放补贴资金43万元;办理收养登记17人次。

流浪乞讨救助。完成救助管理中心搬迁工作;在救助工作中,做到及时救助,护送及时,没有发生一起不良事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4人次;救助中心救助公安局派出所护送的流浪乞讨人员7人次,已为其寻找到家人。(www.xing528.com)

殡葬管理工作。强力推进殡改工作,全年共火化773具尸体;其中享受惠民殡葬政策94具,资金93360元。

婚姻登记工作。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登记合格率100%,领证规范率100%。办理结婚登记3298对,离婚1251对,合格率100%。

老龄工作稳步进行。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完成县老龄委办公室交接、职能转换工作,高龄补贴并入社会福利发放;完成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提标、审核、建档、申请追加预算工作;完成第三季度补贴发放、第四季度补贴审核工作,现有享受补贴的老年人9500人,其中百岁老人9人;将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已初步构建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社会组织工作。进行2018年6月份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党建工作同步进行;完成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注销2家社会团体。

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完成对《河北省标准地名图集》的地图样张初稿校对工作,增加了部分重要单位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标注内容。对《河北省标准地名志》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更新再细化,报送全县具有代表性的地标建筑、地名源流的重要标志景观彩色照片34幅。完成《唐县地名文化》编撰工作,印刷书籍2000册。

北京市朝阳区援建养老机构对接工作。由北京乐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788万元援建3000余平方米的护理楼一座交付使用,新增床位154张。

【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民政干部业务法规知识的培训与学习,找准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民政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完善了唐县民政局日常管理制度,涵盖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公休假制度、工作汇报制度、公务接待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

局  长:康 健

副 局 长:王英起

副 局 长:牛红伟

党组成员:邸淑娟(女)

主任科员:李雅文(女)

(供稿人:邸淑娟、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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