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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村信用合作社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风险的经济实体和企业法人,享有充分的贷款自主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强令发放贷款,不得阻挠收回到期贷款。(三)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种类、期限、方式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解决生产和经营中流动资金合理需要的贷款。(四)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基础:程序和管理方式贷款程序与农业银行的贷款相同,从申请到审批,贷放以及回收等,大体可分为12个阶段。

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的研究成果

(一)农村信用贷款的方针、政策和原则

现阶段农村贷款的方针,是继续控制信贷总量,积极调整信贷结构,突出支援农业,为支持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贡献力量,信用社都应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贯彻执行这个方针。贷款投向重点倾斜于支持粮棉油为主的农副产品生产,在保证农业贷款合理需要的前提下,支持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其他工商业的合理资金需要。

农业生产不受计划规模限制,在资金供应数量上首先要得到保证。农村集体工业贷款的资金供应,要优化投向,调整结构,以增量激活存量,使信贷资金更多地流向符合产业政策和效益好的企业或产品;通过分类排队,择优扶持,增加特级和一级信用企业贷款比重。

农村商业贷款资金重点保证收购农副产品和供应农业生产资料以及适销对路的生活必需品的资金需要,从而,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活跃农村市场。

我国农村,自然状况各异,资源优势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也有很大差别。因此,须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执行贷款政策以利于有效地促进各区域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原则包括:

(1)要坚持“三为主”,即以发放农业贷款为主,以农户贷款为主和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的原则。在此前提下,资金有余力,可适当发放农村集体和个体工商业贷款,以及固定资产贷款,促进农业开发。

(2)要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信用社对贷款的企业要在分类排队的基础上,认真执行国家扶优限劣的信贷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要重点支持;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要限制贷款;对那些边生产、边积压、边贷款、边沉淀的企业,要停止贷款并收回贷款,促其关停并转走兼并联合之路。同时,要积极支持农村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大力支持科技兴农,这是改变传统农业,振兴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的根本途径。信用社要结合实施“丰收计划”“星火计划”“温饱工程”“菜篮子工程”,重点支持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尽快形成规模效益,促使农业增产増收,特别要重视支持粮棉油增产技术的推广。还要搞好信贷扶贫,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支持搞活流通,启动农村市场。

(3)要坚持贷款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原则。信用社只有坚持这项原则,才能保证信贷资金的正常周转,并增强贷款户的信用观念,做到“有借有还、到期归还”,就要求根据农业生产较强的季节性及其规律性,按照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这样,贷款到期,贷户有了收入,才能保证按期归还。

(4)要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原则,农村资金求大于供的矛盾将是长期的。农村集体经济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大体是由三部分组成,即自有资金、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在当前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继续贯彻“双紧”方针的情况下,尤其需要强调坚持自力更生为主。

(5)要坚持信用社自主贷放的原则。农村信用合作社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风险的经济实体和企业法人,享有充分的贷款自主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强令发放贷款,不得阻挠收回到期贷款。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范围、对象、条件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通则》的规定,农村信用社贷款范围,要坚持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村经济服务的方向,农业贷款,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提高农业资源开发和技术改造,增强农业发展后劲。集体和个体工业贷款,重点支持发展农副产品和当地原材料的加工,支持农用工业、能源出口创汇产品的生产。集体和个体商业贷款,重点支持农副产品的运销和农业生产资料与日用工业品的供应。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对象主要是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工业和商业企业,联营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户和私营企业,其他符合贷款条件的经济组织和实行企业经营事业单位

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条件是:

(1)借款从事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方针、政策和计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并有相关的经营业务计划;

(2)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3)借款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4)有符合抵押、担保贷款条件的抵押物、担保人,以及应参加的财产保险

(5)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户私营企业,都要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筹建许可证;农业、工业、商业企业,在信用社或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并按规定报送经营计划和财务报表,接受信用社的信贷和结算监督。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种类、期限、方式(www.xing528.com)

(1)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解决生产和经营中流动资金合理需要的贷款。贷款期限按合理生产、经营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2)固定资产贷款,按生产建设项目性质分为技术改造贷款和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最长不超过3年。基本建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8年。

(3)贴现。贴现期限根据票面交易期限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

(4)委托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泠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要求,合理发放。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方式,分为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三种;这三种贷款方式,一个借款人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并用。为了保证贷款安全,信用社应由以习惯的单一的信用贷款方式为主,逐步转变为以抵押、担保贷款方式为主,要根据借款额度、信用程度、风险大小,确定不同的贷款方式和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

(四)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基础:程序和管理方式

贷款程序与农业银行的贷款相同,从申请到审批,贷放以及回收等,大体可分为12个阶段。

贷款管理方式,根据各地做法,主要有合同管理、期限管理、信用等级管理、项目管理、目标管理和限额管理六种。

1.合同管理

各种贷款都要按照国家发布的《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由借贷双方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依法管理。借款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程序,明确借贷双方权利义务,手续完备,依法成立。容易引起纠纷的合同,要办理公证。依法业经收回妁贷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追索。

2.期限管理

借贷双方根据各种贷款的基本期限,具体商定合理的还款日期。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贷款到期,按期收回。

3.信用等级管理

信用社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按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管理。借款人信用等级划分以其发展条件(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计划、市场需要资金使用、企业清偿债务的能力)、经营管理状况,对借款企业每年评一次等级区别不同的信用等级,实行不同的贷款管理政策。

4.项目管理

信用社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以项目为单位,全过程实行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5.目标管理

信用社根据客观经济规律和农村建设特点,实行贷款目标管理,即以效益目标、适度规模目标和合理结构目标进行管理,以最大效益目标为中心。

6.限额管理

信用社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不同产业、生产经营合理资金需要和贷款安全保障、信贷资金力量确定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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