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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獻研究.第十一輯》甲乙兩本差異性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此,甲本文字書寫均較爲統一。弁、事“日月得其輔”中的“得”字,甲本作,此爲楚文字中常見“得”字的寫法。弁、事乙本簡4中有“信文得,信武得田”一句,許多學者把“”釋爲“吏”或“史”字,這是錯誤的,乙本的應爲“弁”字。甲本存三處,乙本存兩處。可見,乙本是經過修改的文本。所以,《天子建州》甲本應是乙本的謄抄本。

《出土文獻研究.第十一輯》甲乙兩本差異性

1.誤字

甲本簡5“文陰而武陽”中“而”字作,蘇建洲認爲這是“而”字誤寫爲“夫”字,〔13〕乙本簡4則是正確的寫法。我們認爲該字還應是“而”字,因爲甲本“夫”字皆寫作,僅一筆横畫,“而”字作,均爲兩横畫,並且,“夫”字的竪筆起筆較粗作,而簡5中字起筆較尖,所以字應該是“而”字誤寫多出一竪筆衍畫,未做處理的結果。除此,甲本文字書寫均較爲統一。

2.用字

甲、乙本在用字方面也有着一些不同。如:

(1)得、德

甲本簡5“文陰而武陽”中“而”字作,蘇建洲認爲這是“而”字誤寫爲“夫”字,〔13〕乙本簡4則是正確的寫法。我們認爲該字還應是“而”字,因爲甲本“夫”字皆寫作,僅一筆横畫,“而”字作,均爲兩横畫,並且,“夫”字的竪筆起筆較粗作,而簡5中字起筆較尖,所以字應該是“而”字誤寫多出一竪筆衍畫,未做處理的結果。除此,甲本文字書寫均較爲統一。

2.用字

甲、乙本在用字方面也有着一些不同。如:

(1)得、德

“日月得其輔”(甲本簡5,乙本簡5)中的“得”字,甲本作,此爲楚文字中常見“得”字的寫法。乙本作,是“德”之省,讀作“得”。

(2)弁、事

“日月得其輔”(甲本簡5,乙本簡5)中的“得”字,甲本作,此爲楚文字中常見“得”字的寫法。乙本作,是“德”之省,讀作“得”。

(2)弁、事

乙本簡4中有“信文得,信武得田”一句,許多學者把“”釋爲“吏”或“史”字,這是錯誤的,乙本的應爲“弁”字。〔14〕“信文得弁”與後面的“信武得田”正好對應,且韻腳也相近,但“弁”讀爲何字尚待考慮。甲本簡5中寫作,此爲楚文字中常見“事”字的寫法。

3.標識符號

甲、乙本中都存有墨節作的句讀。甲本存三處,乙本存兩處。

甲本墨節標在以下三處:

乙本簡4中有“信文得,信武得田”一句,許多學者把“”釋爲“吏”或“史”字,這是錯誤的,乙本的應爲“弁”字。〔14〕“信文得弁”與後面的“信武得田”正好對應,且韻腳也相近,但“弁”讀爲何字尚待考慮。甲本簡5中寫作,此爲楚文字中常見“事”字的寫法。

3.標識符號

甲、乙本中都存有墨節作的句讀。甲本存三處,乙本存兩處。(www.xing528.com)

甲本墨節標在以下三處:

不可以不聞止度,民之儀也簡8

不可以不聞止度,民之儀也簡8

天子欽(歆)氣,邦君食濁,大夫承薦,士受餘簡8

凡天子欽(歆)氣,邦君食濁,大夫承薦,士受餘簡8

天子四辟筵席,邦君三辟,大夫二辟,士一辟簡9

乙本標點都標在簡8上:

天子四辟筵席,邦君三辟,大夫二辟,士一辟簡9

乙本標點都標在簡8上:

凡天子欽(歆)氣,邦君食濁,大夫承薦,士受餘。

凡天子欽(歆)氣,邦君食濁,大夫承薦,士受餘。

天子四辟筵席,邦君三辟,大夫二辟士一辟。

乙本“士受餘”後的句讀不應稱作“墨節”,僅爲纖細的一筆,而“大夫二辟”後的墨節位置有誤,應該是點在後面一句“士一辟”末尾的,這應該是由於在前後相同的字“辟”的後面做句讀時混誤造成的。這也證明乙本所抄底本上是存在該句讀的。這裏還有一處需要注意,即文中的漏字修改現象。簡8上“士一辟,事鬼”幾字下面有墨迹未刮削乾浄的痕迹,從字間距上看,也過於緊湊。我們推測,這五個字下面很有可能僅書寫了“事鬼”兩個字,後來該抄手發現漏字現象,便又經刮削後補全(見左圖)。可見,乙本是經過修改的文本。

天子四辟筵席,邦君三辟,大夫二辟士一辟。

乙本“士受餘”後的句讀不應稱作“墨節”,僅爲纖細的一筆,而“大夫二辟”後的墨節位置有誤,應該是點在後面一句“士一辟”末尾的,這應該是由於在前後相同的字“辟”的後面做句讀時混誤造成的。這也證明乙本所抄底本上是存在該句讀的。這裏還有一處需要注意,即文中的漏字修改現象。簡8上“士一辟,事鬼”幾字下面有墨迹未刮削乾浄的痕迹,從字間距上看,也過於緊湊。我們推測,這五個字下面很有可能僅書寫了“事鬼”兩個字,後來該抄手發現漏字現象,便又經刮削後補全(見左圖)。可見,乙本是經過修改的文本。

乙本文中出現的勾識符號應該是所抄底本上就存在的,乙本的句讀較甲本少用一處,可能是甲本抄手據底本補足的,也可能是甲本抄手自己添加的。上文已討論過,乙本中還有一處點錯的句讀,而甲本在後來謄抄過程中全部校改正確。

通過上面的比較,我們認爲《天子建州》乙本是由兩個抄手抄寫完成,後來又由第三個抄手對着乙本進行謄抄,這第三個抄手所謄抄的本子即《天子建州》甲本。所以,《天子建州》甲本應是乙本的謄抄本。此外,通過上文甲本抄手對“見”、“視”的有意區分及文字書寫的準確度來判斷,甲本應該是由一個具有較高文化水平的抄手抄寫完成的。

乙本文中出現的勾識符號應該是所抄底本上就存在的,乙本的句讀較甲本少用一處,可能是甲本抄手據底本補足的,也可能是甲本抄手自己添加的。上文已討論過,乙本中還有一處點錯的句讀,而甲本在後來謄抄過程中全部校改正確。

通過上面的比較,我們認爲《天子建州》乙本是由兩個抄手抄寫完成,後來又由第三個抄手對着乙本進行謄抄,這第三個抄手所謄抄的本子即《天子建州》甲本。所以,《天子建州》甲本應是乙本的謄抄本。此外,通過上文甲本抄手對“見”、“視”的有意區分及文字書寫的準確度來判斷,甲本應該是由一個具有較高文化水平的抄手抄寫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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