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出土文獻研究》第十一輯:探索梟 鴞 鶹鷅

《出土文獻研究》第十一輯:探索梟 鴞 鶹鷅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時,陸璣認爲“梟”與“鴞”是兩種不同的鳥。“鴞”亦可食,有“鴞炙”。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多方考證,最終仍將“鴞”、“流離”、“土梟”、“鵩”等視作一物。如果這一説法可以成立,那麽“鶹鷅”與“梟”、“鴞”的混爲一談絶非是漢以後纔發生的現象,其時代可能更早。胡平生先生指出,《毛詩》的“旄丘”,三家《詩》作“髦丘”,《經典釋文》引《字林》作“嵍丘”,而阜陽簡則作“鴞丘”。

《出土文獻研究》第十一輯:探索梟  鴞  鶹鷅

“鶹鷅”(“流離”)到底是一種什麽樣的鳥,古來衆説紛紜。

《毛傳》衹説其“少好長醜”,《爾雅》、《説文》皆同。

陸璣首先將“梟”與“流離”聯繫在一起。他説:“流離,梟也。自關而西謂梟爲流離,其子適長大,還食其母,故張奂云:鶹鷅食母。許慎云:梟,不孝鳥是也。”同時,陸璣認爲“梟”與“鴞”是兩種不同的鳥。他説:“鴞大如斑鳩,緑色,惡聲之鳥也。入人家,凶。賈誼所賦鵬鳥是也。其肉甚美,可爲羹臛,又可爲炙。漢供御物各隨其時,唯鴞冬夏常施之,以其美故也。”〔14〕

《詩經》中有“鴞”,亦有“梟”,《毛傳》均謂之惡聲之鳥。《説文解字》中雖然將“梟”與“鴞”視爲二鳥,但是許慎説:“梟,不孝鳥也。故日至捕梟磔之。”段玉裁注云:“《漢儀》:夏至,賜百官梟羹。《漢書音義》孟康曰:梟,鳥名,食母;破鏡,獸名,食父;黄帝欲絶其類,使百吏祠皆用之。如淳曰:漢使東郡送梟,五月五日作梟羹,以賜百官,以其惡鳥,故食之也。”〔15〕“梟”可食,有“梟羹”。“鴞”亦可食,有“鴞炙”。《莊子·齊物論》:“見彈而求鴉炙。”《禮記·内則》中則説:“雛尾不盈握弗食,舒雁翠,鵠、鴞胖……”鄭玄注云:“舒雁,鵝也。翠,尾肉也。鵠鴞胖,謂脅側薄肉也。”〔16〕這是説作爲食物的飛禽哪些部位不可以吃,然則“鴞”之可食則無疑。(www.xing528.com)

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多方考證,最終仍將“鴞”、“流離”、“土梟”、“鵩”等視作一物。〔17〕我們很難判斷這些學者記載和考證的準確程度,但是我們卻可以大致得出這樣的結論:“梟”、“鴞”同爲惡鳥,又同樣可食,二字讀音亦同,後人往往混爲一談,而“鶹鷅”也因此具有了同樣的性質。

有了這樣的認識,我們對於楚簡《鶹鷅》的作意似乎也可以有更進一步的理解。他人贈予、作者接受惡鳥“鶹鷅”,其目的在於烹調爲食、以之爲羹,作者衹不過借題發揮,闡述“鶹鷅”之惡,以達到必欲啖之而後快的目的罷了。當然,若據漢人之説,則此篇更有可能作於五月五日,並含有禳除的目的。《楚帛書》丙篇有“又梟内於上下”的記載,這是楚人忌諱“梟”的實例。〔18〕《包山楚簡》中有“梟二箕”的記載,這是楚人以“梟”爲食的實例。〔19〕這樣看來,筆者對於《鶹鷅》一篇作意的推測,或許還不算毫無根據。如果這一説法可以成立,那麽“鶹鷅”(“流離”)與“梟”、“鴞”的混爲一談絶非是漢以後纔發生的現象,其時代可能更早。〔20〕

此外,阜陽漢簡《詩經》中有《旄丘》一詩的殘文。胡平生先生指出,《毛詩》的“旄丘”,三家《詩》作“髦丘”,《經典釋文》引《字林》作“嵍丘”,而阜陽簡則作“鴞丘”。胡平生先生認爲,從字音上看,“旄”、“髦”、“嵍”、“鴞”等字讀音相近,可以通假;從字義上看,“旄丘”是以旗竿頂端之牛尾“前高後下”之狀名丘,“鴞丘”則取鴞鳥蹲踞“前高後下”之狀名丘,“髦丘”則如馬舉頭垂髦,亦前高之貌:名雖不同,而“前高後下”之義實同。〔21〕如果“鶹鷅”(“流離”)即“鴞”,《旄丘》一詩又以“流離”起興,那麽是否可以大膽推測,《旄丘》本當作“鴞丘”呢?其義或並非取“前高後下”之義,而是因爲此丘爲“鴉”所聚,詩人正借以發揮其意。當然這衹是一種推測,筆者亦不敢以爲必然,或許隨着更多資料的發現,我們能够有更確實的認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