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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工作组织体系简介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体系由档案室、档案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型档案机构以及其他辅助性机构共同构成。在全国档案室工作组织体系中,档案室是档案形成后先提供利用,并且大量发挥现实作用的阵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档案事业管理机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本身并不直接管理档案,它是监督、指导和检查档案工作的行政机关。文件中心是一种社会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档案管理机构。

档案管理工作组织体系简介

在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体系由档案室、档案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型档案机构以及其他辅助性机构共同构成。

(一)档案室

1.档案室的地位与作用

(1)档案室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内部组织机构。档案室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具有参谋和咨询作用的部门,是机关工作的助手。档案室为机关的领导工作和机关内各部门的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的档案材料,为机关的工作和生产活动服务,它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机关历史面貌的重要机构。

(2)档案室是整个档案工作的基础。档案室是国家全部档案不断补充的源泉,整个一家档案的完整程度和连续积累,决定于档案室。在全国档案室工作组织体系中,档案室是档案形成后先提供利用,并且大量发挥现实作用的阵地。档案室中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最终要过渡到档案馆,因此档案室档案工作直接关系到档案馆的档案质量。

2.档案室的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档案室的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2)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3)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和相关资料,积极组织提供利用。定期把具有长远保存价值的档案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4)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二)档案馆

1.档案馆的职责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条指出,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归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搜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2)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2.档案馆的类型划分

档案馆的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四种:

(1)综合档案馆。综合档案馆是按照行政区划或历史时期设置的管理规定范围内多种门类档案的具有文化事业机构性质的档案馆。这种档案馆中,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如四川省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等;按照历史时期设置的,如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www.xing528.com)

(2)专业档案馆。专业档案馆是管理特定范围专业档案的档案馆,它可以按照载体形态设置,也可以按照某一专门领域设置。这种档案馆中,按照载体形态设置的,如中国电影资料馆、中国照片档案馆;按照某一专门领域设置的,如吉林省地名档案资料馆。

(3)城市建设档案馆。城市建设档案馆是以城市为单位建立,接收、保存城市范围内于城市规划、建设、维护、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需要长远保存的档案的科技事业单位。

(4)部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是专业主管部门设置的管理本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档案的档案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等。

(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1)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性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档案事业管理机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本身并不直接管理档案,它是监督、指导和检查档案工作的行政机关。

(2)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地位和作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我国档案工作组织体系中的行政系统,是国家档案事业的组织和指挥中心。国家授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国家档案事务,它在整个档案事业发展中起着决策、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的作用。

(3)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四)新型档案机构

近年来,在我国出现了一些新型档案机构,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文件中心、档案寄存中心、现行文件中心和档案事务所(也称档案咨询中心)。这些机构中,除个别文件中心外,一般都属于商业化的档案中介机构。具体如下:

(1)文件中心。文件中心是一种社会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档案管理机构。文件中心不同于档案室,并不是一个单位内部的档案管理机构,而是介于单位和档案馆之间的一种过渡型的档案管理机构。随着我国档案管理体制的改革,这种类型的档案管理机构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2)档案寄存中心。档案寄存中心是由国家综合档案馆设立的,为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提供文件与档案寄存服务的机构。目前,设立的档案寄存中心基本上属于有偿服务性的机构。它主要为不具备充分保管条件的企业单位、破产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提供文件与档案的寄存服务。档案在寄存中心保存期间,所有权形式不变。档案馆一般只提供安全保管服务。

(3)现行文件中心。现行文件中心是指在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管理之下,搜集、集中行政机构的现行文件,为社会各界查询、了解政府在社会管理事务方面现行政策、规定提供政务信息服务的内部机构。现行文件中心是一种宽泛的称谓,在我国档案界开展现行文件服务的过程中,称呼也各不相同,如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文档资料服务中心、文件资料服务中心、现行文件阅览室等。

(4)档案事务所。档案事务所是指提供档案事务服务的一种商业性档案服务机构,是一种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型单位。档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开展档案业务的指导、咨询,以及各种档案的劳务性服务(如技术示范,承揽档案整理、修复、数字化加工,档案文化建设,档案管理软件定制业务等)工作。

(五)档案工作的辅助性机构

档案工作的辅助性机构主要有以下三种:

(1)档案专业教育机构。档案专业教育机构是为档案工作培养和输送合格的档案专业人才的机构。这些机构主要有综合性大学内设置的档案学院、系、专业,以及档案中等专业学校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的档案干部培训中心等。

(2)档案科学技术机构。档案科学技术机构是研究档案学基础理论和档案工作应用科学技术的机构。这些机构主要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的档案科学研究所、综合性大学设置的档案学研究室,以及中国档案学会及其各省、市的分会等。

(3)档案宣传、出版机构。档案宣传、出版机构是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和出版物,宣传档案工作,传播档案知识的机构。这些机构主要有国家档案局的档案出版社,以及各级档案部门创办的档案刊物所属的杂志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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