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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制度是一个规范的范畴,通过设置边界影响人民的行为选择,人们在制度规范下选择可以做或必须做的事情,同时避免做被禁止的事情。

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的研究成果

制度是一个规范的范畴,通过设置边界影响人民的行为选择,人们在制度规范下选择可以做或必须做的事情,同时避免做被禁止的事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1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促进文化的发展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始终坚持正确的文化方向、价值取向和目标导向,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与制度规范的有机结合。

首先,文化制度是政策法规和社会风尚共同作用的结果。文化制度既包括有形的法规政策条文,也包括无形的社会风尚、道德规范等约束,“跟其他制度一样,文化制度可分为正式约束部分和非正式约束部分两大类“[15]。一方面,文化发展属于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其本身就带有非正式约束部分,体现在历史传统文化的积淀中,在无形中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另一方面,文化制度的执行、管理、监督、落实都需有一定的正式法律法规管理体系的保障。

其次,文化制度可以规范人的精神活动。文化可以理解为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支配人行为的一套系统的思想体系,而制度是限制人行为的一项规则。人既有物质层面的需求,也有精神层面的需求,国家制度的制定为满足人物质和精神而存在。然而,文化制度主要用于规范人的精神活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依靠国家政治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人们的日常文化创造、享用公共文化产品等。比如,针对侵占和挪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擅自拆除公共文化设施等行为,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六十条中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占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通过风俗习惯、道德规定和礼节礼仪等非正式形式的制度约束人们,使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www.xing528.com)

最后,文化制度为国家制度体系构建提供了价值导向。文化制度可以规范人的精神活动,当其规范标准为国家统治阶级意志时,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性。而相对于经济、政治制度而言,文化制度具有其明显的相对独立性,是无形的非强制性“软约束“,可以渗透到国家制度体系结构的方方面面,可作为国家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间的有力补充,为正式制度无法触及的领域发挥关键规范作用。然而,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来促进良好的社会价值观形成,为国家整个社会制度体系的运行和发展提供重要的思想保障和有力支撑。

总之,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蕴含着深刻的人民主体性思想,是习近平同志基于我国基本国情、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人民主体性作出的科学阐释,主要强调从文化创作、生产和传播全链条出发推动激励机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以及缩小城乡文化权益的差异,推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的制度化构建。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单靠国家外在制度规范无法实现其实质上的共创共建共享,还需激发人民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创造和享受优秀文化成果,在发挥文化对人教育引导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制度规范,实现人民文化权益主客观因素双重制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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