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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恩历史哲学研究:生产关系结构分析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见,在科恩看来,生产关系是人对于人或者人对于生产力的函项。因为结构可以被看作是一组关系或者一组位置,但是其中的关系者或位置者是不属于结构的。因此,在科恩看来,经济结构是一种形式,生产力并不是它的要素,但不影响在经济中出现生产力,也就是说不影响在生产关系中出现生产力要素。那么,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概念(其实还包括其他所有的历史唯物主

科恩历史哲学研究:生产关系结构分析

马克思有关生产关系的一段经典文本是:“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相互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48]

上面那段话至少包含有三层意思:其一,生产是以社会方式进行的。生产不是单个人的抽象活动,而是社会的集体活动。如果不以社会方式进行,人类就无法进行生产。其二,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中结成的社会关系,也是为了生产而不得不结成的社会关系,所以说,生产关系是生产得以进行的社会形式。其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是人与自然界发生关系的逻辑前提。可以说,没有人类社会,就没有人类的自然界。这里,正是把历史唯物主义放到了哲学的根基上,而不是把自然界的规律推向社会领域。那么,从这里是否就导向了生产关系本体论呢?马克思接下来的一段话就可以打消这样的错误推断,他说:“生产者相互发生的这些社会关系,他们借以互相交换其活动和参与全部生产活动的条件,当然依照生产资料的性质而有所不同。随着新作战工具即射击火器的发明,军队的整个内部组织就必然改变了,各个人借以组成军队并能作为军队行动的那些关系就改变了,各个军队相互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49]这里的论述表明,虽然生产关系是人类对自然界关系的逻辑前提,但是生产关系的变化还要以生产力的变化为前提。或者说,正是生产中的物质因素决定了其中的社会因素。

如果说这是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的一个宏观表述的话,那么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又是如何逻辑地分析的呢?

科恩给出了明确的生产关系定义:“生产关系或者是人对于生产力或人的所有权关系,或者是以这样的所有权关系为前提的关系。”[50]他同时指出:“生产关系是对人和生产力的有效权力关系,不是法律上的所有权关系。”[51]这说明,科恩非常注意区分“权力”(power)和“权利”(right)这两个概念,并且他经常在“权力”而不是“权利”的意义上使用“所有权”(ownership)这一概念,即所有权是一种实际的权力,而不是一种拟制的权利。肖赞同科恩关于生产关系的这一观点,他同样认为生产关系是“生产在其中进行的那些关系。尽管这种关系有着不同的种类,但生产力——与人一起——却是一切生产关系共同具有的项,并且,正是这一点,为马克思的历史变革理论提供了一个概念上的经济层次”[52]

科恩认为,在生产关系的结构中,“只有人和生产力是受生产关系制约的项。所有的生产关系或者是一个人(或者一组人)和另一个人(或者另一组人)之间的关系,或者是一个人(或者一组人)和一种生产力(或者一组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一个生产关系联结着至少一个(组)人项和至多一个(组)生产力项,并且没有其他类型的项”[53]。可见,在科恩看来,生产关系是人对于人或者人对于生产力的函项。我们不妨把生产关系表示为:R(p,p)⋁R(p,f),其中,p表示人,f表示生产力,R表示一个关系函项。

如果说上面给出了“生产关系”的内涵,那么历史事实又为“生产关系”这个概念提供了哪些外延呢?为回答这个问题,科恩列举了历史上典型的10种生产关系[54]

(1)……是……的奴隶 (2)……是……的主人

(3)……是……的农奴 (4)……是……的地主

(5)……被……雇用 (6)……雇用……(www.xing528.com)

(7)……占有…… (8)……不占有……

(9)……出卖劳动力给…… (10)……有责任为……工作

科恩指出,上面的(1)—(4)和(9)、(10)仅仅关涉人与人的关系;(5)—(8)关涉人与人以及人与物(生产力)的关系,即(1)—(10)都和人与人的关系有关。这表明,生产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人与物的关系则是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会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在这里,这个历史条件指资本主义。正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从“为人所奴役”变化为“为物所奴役”,人异化为物的奴隶。

如果我们根据函数关系,这种关系即公式R(p,p)⋁R(p,f)中的R有三种占有的可能性,即不占有、占有一些、全部占有,那么单从生产者对其生产力中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情况来看,就有下面表格(表3.1)中所列举的9种可能的所有权关系:

表3.1 9种可能的所有权关系

在上表中,(1)、(5)、(7)和(9)是马克思分析过的生产者,科恩主要分析了其他5种生产者存在的可能性,并指出(3)和(6)不可能存在,因为无法设想一个生产者对所使用的全部生产资料拥有所有权,但对自身的劳动力却没有或者部分没有所有权;剩余的3种形式都有可能,(2)可能是比奴隶地位稍好一点儿的生产者,(4)是农奴和无产者的过渡形式,(8)可能是独立农民或者手工业工人。这样,就显示出在实际的经济结构中生产者的形式并不是如传统马克思主义认为的那样“纯粹”和单一,实际上生产者对其劳动力以及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情况是比较复杂的。

如果说生产关系主要是人对于生产力或人的所有权关系,经济结构又是生产关系的总和,那么似乎生产力也就是经济结构的构成要素之一,而这样的观点似乎与我们对经济结构的通常认识不一致,那么,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呢?科恩的办法是,通过区别经济和经济结构这两个概念来达到消解问题本身的目标。因为结构可以被看作是一组关系或者一组位置,但是其中的关系者或位置者是不属于结构的。例如,p→q中的p和q并不属于结构→(→在现代逻辑中可读作“蕴涵”),这个结构在本质上是( )→( ),它只是一种语法结构形式。也就是说,→是一种结构,正如还有其他结构⋀、⋁、↔(它们在现代逻辑中可分别读作“合取”“析取”和“等值”)等,其中p、q是命题符号,这些符号也可以是r、s、t等,它们不属于→这个结构本身。因此,在科恩看来,经济结构是一种形式,生产力并不是它的要素,但不影响在经济中出现生产力,也就是说不影响在生产关系中出现生产力要素。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科恩的分析是科学而严格的,符合现代逻辑的基本思想。那么,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概念(其实还包括其他所有的历史唯物主义概念)可以这样分析吗?我们认为,在一定的程度上是可以的。这个“程度”就是:在马克思的文本范围内,使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清晰起来。但是,不能由此而陷入形式系统的构建;否则,会严重损害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品质”及其整体性意义。这就好比我们对人的医学研究,如果我们为科学的需要,暂时排除意识、情绪等因素的影响,我们固然因此而获得对人体的科学认识。但是,如果走得太远而忘记不应该忘记的另一方面因素,那么我们就会远离人的本相。没有意识、情绪等因素的存在物,不是我们“现实中的人”,而是科学研究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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