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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世界法学名著译丛,助力法学界学习借鉴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与哲学、经济学等学科相比,法学界翻译的外国作品还是比较少的,尚有许多优秀的法学经典未能及时译成中文。在这种情况下,上海人民出版社高瞻远瞩,与华东政法大学达成协议,出版一套《世界法学名著译丛》,以为学术界吸收借鉴这些法学优秀成果尽一点绵薄之力。在本译丛的翻译出版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上海人民出版社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此,均表示我们诚挚的谢意。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世界法学名著译丛,助力法学界学习借鉴

法学,作为近代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在法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融入了从古代希腊、罗马至现代西方无数法学家的灵气和睿智。历史上的各个法学流派和法学家提出的各种学说,都包含有科学的、真理的内容,都是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将西方法学中的优秀成果翻译并引入国内,为建设现代中国的法学提供借鉴,是我们从事法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工作。

早在160多年前,先进的中国人如林则徐(1785—1850)等就已经开始将西方的一些法学名著如瑞士法学家瓦特尔(Emer de Vattel,1714—1767)的《国际法》节译为中文,介绍给国人。1864年,北京崇实馆又正式出版了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illiam Martin,1827—1916)翻译的美国法学家惠顿(H.Wheaton,1785—1848)的《万国公法》一书,此后,中国近代维新思想家严复(1854—1921)又翻译出版了一系列西方政治法律名著,使其在国内广泛传播。

进入20世纪以后,我国学术界进一步加快了引进外国法学著作的步伐,先后翻译了施塔姆勒(R.Stammler,1856—1938)、狄骥(Leon Duguit,1859—1928)、耶利内克(G.Jellinek,1851—1911)、奥利弗(M.Hauriou,1856—1929)、拉德勃鲁赫(G.Radbrueh,1878—1949)、霍姆斯(O.W.Holmes,1841—1935)、庞德(R.Pound,1870—1964)、穗积陈重(1855—1926)、美浓部达吉(1873—1948)等人的作品,为当时中国近代法学的形成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尤其是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翻译介绍外国法学名著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其质量也有明显提高。当代许多外国著名法学家的著作陆续被译成中文,使我们可以与他们为友,与他们对话,与他们交流,从而使我们能够充分吸收他们的智慧,更自觉地建设我们自己的法学。

但是,与哲学经济学等学科相比,法学界翻译的外国作品还是比较少的,尚有许多优秀的法学经典未能及时译成中文。在这种情况下,上海人民出版社高瞻远瞩,与华东政法大学达成协议,出版一套《世界法学名著译丛》,以为学术界吸收借鉴这些法学优秀成果尽一点绵薄之力。陆续推出的书目柏拉图的《法律篇》、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威格摩尔的《世界法系概览》、德沃金的《自由的法》、维拉曼特的《法律导引》、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释义》、梅特兰等著的《欧陆法律史概览:事件、渊源、人物及运动》、麦克唐奈和曼森合编的《世界上伟大的法学家》等。

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国外法学名著,每一本都是学术精品,如果翻译得不准确、不畅达,就是对这些精品的糟蹋。所以,在翻译过程中我们尽可能地小心、谨慎、认真,宁肯速度慢一点,也不敢有丝毫的马虎。但由于这些作品都包含了深邃的思想和广博的知识,并夹杂了许多希腊文、拉丁文和阿拉伯文等,翻译起来并非易事。因此,译文中的错误和疏漏仍在所难免。此点,务必请读者诸君原谅,并多加指正,使其在再版时能够加以订正。(www.xing528.com)

在本译丛的翻译出版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上海人民出版社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此,均表示我们诚挚的谢意。

何勤华

于上海 华东政法大学

201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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