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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与执法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游泳池每年开放前和连续开放期间应对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测。游泳场所应当建立禁止出租游泳衣裤管理制度。游泳场所应设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设施。在游泳场所淋浴室的区域内应配备相应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游泳场所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是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

学校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与执法

(一)监督内容

1.学校游泳池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学校游泳池有关证照和资料要齐全,包括: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以及岗位资质证明等,证照要悬挂在醒目位置。要建立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培训考核制度、自身检查制度、水质循环净化消毒制度、水质监测制度、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更换制度等。明确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岗位职责。制定预防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的应急预案,健康危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后要及时进行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要规定各种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包括游泳池水循环净化消毒操作规程、设备维护操作规程等。各类记录要完善,有关记录包括:游泳池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记录、水质监测记录、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更换记录、自身检查记录、培训考核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等。要应有相关资料及证明: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卫生学评价资料;总平面布置图;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布置图;装修原材料;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装置资料;有关消毒设施、消毒药物、饮水设备等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件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考核情况

游泳场所直接为学生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学生服务的工作。游泳场所从业人员应加强业务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规、基本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对从事较强技术性工作的人员,如水质处理、消毒、监护和急救等人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合格后上岗。游泳场所从业人员应备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时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并佩戴标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3.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及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游泳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场所的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游泳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或部门,明确卫生安全主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游泳场所水质净化消毒、水质监测、督浴、浸脚消毒池、救生、巡视监护等岗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明确管理人员及岗位责任。游泳场所应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的组织安排工作,并根据健康检查的结果,对患有不宜从事游泳场所服务工作疾病的,调离其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游泳场所应建立卫生及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及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并做好记录。建立自身检查制度,对场所卫生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操作卫生、日常清洗消毒等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清洗消毒的记录。人工游泳场所应设置专人负责池水净化消毒工作,并配备足量、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净化、消毒剂。每场开放前、开放时均应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检测,检测结果应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且记录备查,检测结果应每月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开放期间每月应由当地卫生检验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游泳池每年开放前和连续开放期间应对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测。天然游泳场所每年开放前应经卫生部门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对外开放,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中规定的项目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每月不少于1次,监测结果应向公众公示。游泳场所应当建立禁止出租游泳衣裤管理制度。

4.游泳场所水质净化、消毒情况

经净化消毒的游泳池水质应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采用臭氧紫外线或其他消毒方法消毒时,还应辅助氯消毒。游泳池水(包括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0.3~0.5mg/L。浸脚消毒池池水余氯含量应保持5~10mg/L,应当每4 小时更换一次。游泳池水循环过滤净化设备每日应进行反冲洗,反冲洗水应排入下水道。池水水质消毒液投入口位置应设置在游泳池水水质净化过滤装置出水口与游泳池给水口之间。人工游泳场所每班开场前和散场后均应对游泳池外沿、池边走道及卫生设施进行清扫、擦洗或冲洗一次。发现有污染时,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后再进行擦洗。淋浴室应经常刷洗,地面要定期消毒。更衣柜应于每日开放结束后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公共卫生间和垃圾箱(桶)应每天及时清洗消毒,防止孳生蚊蝇。饮水、消毒、抢救等设施设备以及急救室应定期做好清洁消毒。

5.游泳池公共卫生间、环境卫生情况

游泳场所的内外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舒适、明亮、通风,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应配备足够、干净的清扫工具,定期做好卫生清扫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清运废弃物并统一处理。场所入口处应有明显“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字样。游泳场所应在适宜位置设置废弃物盛放容器,容器应加盖密闭,便于清理,并能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孳生。游泳场所应设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设施。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cm。

在游泳场所淋浴室的区域内应配备相应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地面应低于淋浴室,地面与墙壁应选择耐水易洗刷材料铺设。男卫生间每60 人设一个大便池和二个小便池,女卫生间每40人设一个便池。公共卫生间内便池宜为蹲式,采用坐式便池的宜提供一次性卫生坐垫。卫生间内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卫生器具宜采用感应式水龙头和冲洗阀。卫生间应有独立的排风设施,机械通风设施不得与集中空调管道相通。(www.xing528.com)

6.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应急工作情况

游泳场所应当制定预防传染性疾病传播、氯气泄漏等健康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当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应及时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附近医疗机构救治,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游泳场所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是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责任人。当发生下列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体育行政部门;导致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24 小时内电话报告: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水质受到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受到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流行。

7.游泳池公共用品采购、储藏及消毒要求

游泳场所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净化剂、清洁剂、杀虫剂、消毒药剂、消毒设施、饮水设备、急救物品及设施、池水循环净化设备等各类用品用具应到证照齐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购买,采购时应建立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有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使用的消毒剂、净化剂、清洁剂、杀虫剂、急救药物等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使用的循环、净化、消毒、通风保暖等设施设备不得对人体安全造成损伤。

消毒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杀菌消毒能力强,并有持续杀菌的功能;(2)对水和环境无污染,不改变池水水质;(3)对人体无刺激或刺激性较小;(4)对建筑结构、设备和管道腐蚀性小。

库房应存放一定数量的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药剂、急救物品与设施等,物品应分类存放,标记明显。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库房应有预防控制病媒虫害的设施和措施,设有机械通风装置,保持良好通风。消毒药剂和急救药物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专间或专柜存放且密闭上锁,并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按药品有效期分类存放,并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游泳场所提供游泳者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包括拖鞋茶具等)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后的饮用具应存放于保洁柜。

(二)监督方法

(1)查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明”;查阅卫生管理制度,核实设立有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情况;查阅水质净化、消毒、检测记录及近期水质检测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现场检测或采样送检;检查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卫生状况,查阅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和检查记录;查阅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2)现场查看游泳池水水质卫生、环境卫生等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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