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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时间:明清地方志记录的祭祀礼俗及民俗差异分析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清以来修撰的地方志对各地的祭祀礼俗均有详略不等的记录,其中记载较多的是祭祀祖先的时间,而于具体的仪式过程则少记录。由上可知,在祖先祭祀时间方面,少数民族古今差异并不大,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也基本一样。

祭祀时间:明清地方志记录的祭祀礼俗及民俗差异分析

明清以来修撰的地方志对各地的祭祀礼俗均有详略不等的记录,其中记载较多的是祭祀祖先的时间,而于具体的仪式过程则少记录。

从这些记载来看,湖南世居少数民族祭祖日子颇多。如瑶族聚居区的江永县、江华县,据道光八年(1828年)《永州府志》[4]的记载,江永县在清明节中元节、六月六日均要祭祀祖先,江华县祭祀祖先的场合有“清明合族公祭”、祖先的“忌日、诞辰”,以及七月十五日的中元节。而土家族居住较多的慈利县,其需要祭祀祖先的时间更多,清同治八年(1869年)《慈利县志》载当地的祖宗祭礼有“岁时、庆忌皆祭于寝,清明祭墓,七月祭于寝,冬至合族祭子祠,初登科及选官则遍祭之”。又宣统元年(1909年)《永绥厅志》记今花垣县苗族之祭礼,除丧仪时须“行三献礼”外,“正月上旬、清明、七夕、社日、除夕,必用随时菜物,亲诣墓祭,宗族男女序昭穆哭拜。”[5]由此可见,花垣县苗族民间要祭祀祖先的日子也是非常多的。

以上是古代地方志中关于世居少数民族祖先祭祀礼俗的记载,下面再举今人的介绍来看一看。据《麻阳县志(1978—2005)》记载,麻阳苗民视本家祖先亡灵具有超自然灵力而加以崇拜。在麻阳农村,对祖先的祭祀活动有严格的规定:祖先逝世日为“忌日”,每年忌日要在上午进行祭祀。此外,认为每年的清明、夏至、七月半、冬至是鬼过的节,做子孙的必须拜飨,请祖上过节。请祖先吃饭,可提前数日举行,但不可推后超过三天[6]。一般人家的堂屋里设立供奉祖先的神龛,嵌在中堂正壁上。神龛正中供奉天地及祖宗师长的神位,两旁供开荒业主、古老先人、神农皇帝、五谷尊神、四官大帝等神位。神龛上还放一个磬,早晚供奉祖先,装香后击磬,朝三下暮四下。神龛常年四季装香、打磬,从不间断。[7]。(www.xing528.com)

由上可知,在祖先祭祀时间方面,少数民族古今差异并不大,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也基本一样。如笔者家乡湖南永兴县是一个汉族人口占百分之九十几的地区,家乡民众也经常祭祀祖先。据清光绪九年(1883年)《永兴县志》“祭礼”条记载,在永兴县民间,祭祀祖先的场合有“祭墓,岁二举。清明四乡皆然,立冬间有行者”,又“上元、四月八、端阳、中元、中秋、重阳等节各献以时食”,此外,还有农历六月的“尝新节”,其祭祀也颇隆重。[8]这些习俗,即使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笔者生活在乡下时,也仍基本未变。笔者父母在世时,二老不管天晴下雨,也不管身体是否舒服,每逢农历初一、十五的清早,一定要去村中堂屋祖宗神龛处上一炷香;另外家里新出的蔬菜、瓜果或者过节做节日食品时,也一定要先拿一份放在桌子上,叫一声“屋里的老人家(即指去世的先祖,有时也直接喊某某爷爷奶奶、伯伯叔叔),都来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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