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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一篇 解读统编:一线备课(上)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反,笼统的指令有可能导致修改要求的落空。带有“过程化”的修改要求,能让学生在具体修改时有法可依,能为修改提供切实有力的帮助。这与第二学段的修改要求极为接近,未能体现第三学段最后一个学期的修改层次。上文摘选了《课标》第一、二、三学段中对“修改”的专项要求。《课标》对修改的宏观要求也存在“断档”现象。可见,从《课标》的宏观层面上,缺乏对“修改”提出细化要求,做出层级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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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直接的建议:“过程化”研制。统编教科书习作板块中罗列“修改要求”,确实对“要不要改”做了明确指示,也对“如何改”提出了指导意见。但落实到具体教学实践中时,还可以细化,给出“究竟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的意见。真实的学情是,学生需要“流程清晰的过程指导”,而不能直接给“描述结果的终极指令”。在习作过程中,不同学情的学生依然会遇到许多的盲点,如果教科书中的要求能更多服务学习,基于学情,给予清晰的指令,无疑将更加亲和,更显实效。相反,笼统的指令有可能导致修改要求的落空。

例如上文说到的《缩写故事》,要求中提到要与原文比较,要看看故事是否完整,情节是否连贯,语句是否通顺等。这些都是对修改的结果描述。但在修改时学生会遇到真正的疑惑:故事要完整,情节要连贯,如何操作,怎样修改,改到什么程度?我们可以在修改要求上设定几个流程。第一,圈画出原文故事中的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等,在缩写后的故事中查看、比对,检查与修改,确保完整保留;第二,在原文情节的几个关键节点上做记号,在缩写的故事中比对,确保节点存在,并使用连接词让其通畅地表达。带有“过程化”的修改要求,能让学生在具体修改时有法可依,能为修改提供切实有力的帮助。

最重要的建议:“方向性”调整。郑桂华教授在《基于语文核心素养的小学写作教学思考》一文中指出:“在建构书面语表达机制的各项要素中,也存在一个先与后,主与次,核心与边缘的问题。帮助学生建立对书面语言的亲近感、运用书面语言的成就感,就比掌握句式和修辞手法重要;让学生把大体意思、大致经过介绍清楚,就比文从字顺重要;引导学生将阅读中获得的语感、阅读中积累的语言模型转化为书面表达能力,就比准确记忆某个标点符号的作用、正确区分‘的’‘地’‘得’重要。”[2]这段阐述带来修改方向调整的重要启示——修改应力争“上游”:改在预写时的构思,改在对文章的整体布局,改在对材料的选择与运用等“上游”环节。

之前的修改,大多瞄准文字调校,在写作后进行人为的美化,周子房博士形象地称其为“治病式教学”[3]。仅止于此的修改处于“下游”——纠缠文字表达的对或错,美或丑,优或劣,期待通过修改抵达对文字美化的追逐。改文字细节,更类似于“校正”,不是修改的核心环节,不应在修改中耗时太多。对文字的推敲与打磨,更适合于一个成熟的作者,或者说有较多阅读历史生活阅历,表达经验的写手。对于学生而言,过早的进入推敲琢磨,会耗损表达热情,导致对文章构思的忽视,无法抵达写作的上游环节,无法形成对文章整体布局,宏观设计的真正的写作意识。[4]

例如统编六年级下册第四单元习作《心愿》的修改要求为:“写好以后认真读一读,修改不满意的地方,使语言更加通顺流畅,意思更加清楚明白。”这与第二学段的修改要求极为接近,未能体现第三学段最后一个学期的修改层次。本单元的习作要求是“习作时选择适合的方法进行表达”。修改不妨瞄准目标,从“文体的选择”入手,让这一次的修改更加契合目标,与其他的修改区别开来。在这样的修改方向上,学生可能会改为以书信的方式表达,或者将心愿以短信息的方式传递,也可以将心愿写成小小的便利贴,或者写成诗歌……同时,面对不同的读者表达心愿,使用的文字风格也应有所不同。修改要求还可以提示学生“研究读者,采用不同的语言”。这样的修改要求,让习作真正起到传情达意的功能。

最大胆的建议:“一体化”设想。上文摘选了《课标》第一、二、三学段中对“修改”的专项要求。修改虽然已成公知,但细读《课标》发现问题依然存在。《课标》对修改的宏观要求也存在“断档”现象。例如第一学段的“无修改”要求,因空缺而造成的硬伤,不免让人遗憾。在“写话”时,就不注重意识的植入,错失修改培养的第一黄金时间。再如,第二学段提及针对“明显错误的词句”进行修改,将修改锁定在文字表达的结果层面,导致修改时对文章的立意、选材、布局等基本写作意识缺乏重视。我们常将此归因于“第二学段重在写段”上,其实张志公先生早就提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观点。张志公先生曾为姚德先生发表的《段落教学》写过序言,阐述了段落写作训练的重要性:“一段话不连贯,疙疙瘩瘩的,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这样组成的一篇文章,怎么可能是好文章呢?能够写好一段连贯的话,正误优劣以至趣味风格都显示清楚了,几乎可以断言,也一定能写好一篇。”即便可以等待吧,然而在第三学段中,《课标》依然没有予以弥补,只是模糊地提出“修改自己的习作”“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的要求。针对修改的结果指标,也只是提出“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等,其实,这些要求在第二学段习作中已经在训练了。

可见,从《课标》的宏观层面上,缺乏对“修改”提出细化要求,做出层级化推进。固然这不属于“教科书习作修改要求”范畴,但因《课标》对教科书影响巨大,因此我们给出的第一个建议就是:注重修改《课标》中各学段习作的目标,做好承接性强,推进度明确的要求,让修改成为“写话”“习作”“写作”三位一体的目标。例如:第一学段的修改重在“启蒙意识”的形成,每次写都提示学生“改一改”;第二学段,可以在文字通达上提出修改要求,让“写清楚”经由改得到落实;第三学段针对“学会写”,在修改上配合提出注重文体特征的清晰,表述过程的细腻,情感表达的融洽的要求,根据表达目的整体调整文章。(www.xing528.com)

【注释】

[1]郑桂华.作文的批阅与讲评[J]中学语文教学,2011(3):25-26.

[2]郑桂华.基于语文核心素养的小学写作教学思考[J].语文教学通讯(小学),2017(7-8):6.

[3]周子房 于龙 邓彤.写作教学内容三人谈[J].语文教学通讯(小学),2015(7-8):114.

[4]何捷.教得上位才教得精彩[J].小学语文教学,2017(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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