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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企业年金计划的激励导向构建与管理方法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航工业洪都为逐步建立全面、立体的员工激励体系,坚持“普惠加激励”的原则,通过基于激励导向的企业年金计划的构建,不断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对公司顺利完成转型升级、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个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其中受托人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不可兼任托管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相互持有股份。

江西企业年金计划的激励导向构建与管理方法

中航工业洪都为逐步建立全面、立体的员工激励体系,坚持“普惠加激励”的原则,通过基于激励导向的企业年金计划的构建,不断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对公司顺利完成转型升级、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论证,充分分析企业年金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从条件上分析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企业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经济负担能力以及集体协商机制均符合要求,是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

2.从退休工资水平分析

根据目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来看,职工退休后的个人收入与在职时相差很大,如以2010年退休为例,退休金为2000元左右(测算数),远远低于南昌市社平工资(2920元),和在职时相比差距更大,只是在职时的二分之一不到。如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将为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多提供一份保障,会有效改善退休后的收入与在职时的差距。并且,由于记账方式不同,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部分都能计入个人账户,而基本养老保险只有个人缴费部分能计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部分大部分纳入了社会统筹,因此在同等情况下,企业年金能比基本养老保险更有效地提高职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

为能充分说明企业年金给职工带来的保障,以2009年公司人均社保缴费基数,分别对不同层级职工在不同退休时间能领取的企业年金额度进行了测算,具体如下表。

3.从薪酬结构、激励约束机制分析

目前企业的薪酬结构是工资+奖金的模式。企业工资标准的高低是吸纳人才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保证固定工资在总收入中的一定的比重是重要的。通过绩效考评后发放的奖金会对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但奖金激励注重于当期,对企业留住人才,建立长效机制,作用有限。同时工资的增长是刚性的,只能升不能降,企业效益好时,过快的工资增长,会为以后的发展带来沉重的负担。而企业年金作为一种递延支付的工资,可以成为企业建立长期激励机制的一种有效手段。首先,在年金的提取上,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的好坏,灵活掌握,效益好时多提取,效益不好时少提取或不提取;其次,在年金的分配上,企业也有很大的自主权,年金可以根据岗位的重要程度、职工的贡献大小、绩效考核的优劣、或是作为特别奖励而分配。同时对权益的取得也可以做出限制性的条件,比如,因个人过失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的、未经企业同意自动离职的,企业年金方案中就可以做出一些特殊约定。最后,年金的增长不会为以后企业的发展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因为年金实行分期缴费,分期支付,同时享受投资收益,企业效益好时提取的年金,可以留出一部分暂时不分配,存在企业账户,以丰补欠。这样,即使总的人工成本是增加的,但由于分担在各期,而且是企业可控制的,不会对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

4.从建立企业年金的成本与风险分析

建立企业年金的成本主要有:账户管理费和托管费,账户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是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假设公司按10000人计算,每个人账户1元/月计算(参考),每年的成本是12万元;托管费的收费标准是不高于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受托人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投资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企业年金如按《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比较稳健的投资比例,年均收益率将是6%左右,而且免税。按照公司某年社保平均缴费工资2124元/人、计算,年工资总额为3.04亿元,按4%提取年金是1216万元,全部用于比较稳健的比例投资,扣除最大成本后的收益(职工收益,下同)为1216×(6%-0.2%-0.2%-1.2%)-12=41.5万元,而且随着年金基金的逐年增加,年金的净收益将能保证在3.2%以上。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投资人,也可以不选择投资人,只用于购买国债或储蓄,所以年金的投资风险很小。

从以上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来看,公司目前具备了实施企业年金的条件,实施企业年金后不但可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工资收入水平,而且对骨干人才可以起到长期的激励,其成本和投资风险也相对较低,因此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必要也可行。

(二)合理选择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选择是一项非常重要而又需要慎重的工作,企业年金管理机构选择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年金计划的运行和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因此,企业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选择采取了集中决策机制,成立了企业年金机构选择委员会,从候选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中进行评分选择。为了合理选择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即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选择,企业从国家颁发了管理企业年金各项管理资质的24家公司或银行以及中航工业规定的5家受托机构和相应组合中的机构内进行选择。企业对各个初选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和分析,从机构的规模、运营情况、企业年金的管理案例、服务情况、对本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了解情况、企业年金管理情况以及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方面考察了各个管理机构的情况,并分别制定了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选择原则和评分标准,由企业年金机构选择委员会进行评分选择各个管理机构。企业通过这种集中决策机制,合理选择了企业年金各个管理机构,为今后企业年金计划的启动和实施铺平了道路。

各个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其中受托人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不可兼任托管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相互持有股份。

(三)明确企业年金建设思路与设计方案

1.明确企业年金方案设计的思路

目前在国内实施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并不多,企业能够拿出一部分利润来实施企业年金计划,应该是企业给职工做的一件大好事。为了把好事办好,首先要做好的就是应该把企业年金方案设计好,不但让符合基本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到实施企业年金计划的益处,还要能够对骨干职工起到特殊的激励作用,可以称之为“普惠加激励”的作用。

企业年金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提高职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尽管《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的试行年金范围为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未包括退休职工,但退休职工的问题不容回避。据了解,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中,有的是采取给退休职工发放补贴的形式来平衡企业年金实施前后退休的职工的收入差距。由于企业现有退休职工14000余人,远远大于在岗职工,这就决定了一方面企业在实施企业年金时,应考虑可能出现的退休职工的稳定问题,另一方面其它企业采取的给退休职工发放补贴的方式会使企业背上沉重的负担,不宜借鉴。鉴于《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只规定了年金缴费的上限,为此,企业宜采取“低起步、逐步提高、平稳过渡”的方式来平衡在岗职工与退休职工的关系,即在企业年金实施的初始阶段,企业缴费比例可定低一点,避免在岗职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与已退休职工的收入水平差距过大,然后逐步提高年金的企业缴费比例,实现平稳过渡。(www.xing528.com)

为加强企业年金的管理,平衡各个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企业在设计管理机构上也考虑了机构制衡的作用。管理机构分别选择了1家受托管理机构、1家账户管理机构、1家托管机构和3家投资管理机构,即“1+1+1+3”模式。由于要考虑资金的安全稳定性和投资收益高回报的双重特性,并根据企业目前企业年金基金的规模情况,从竞争和分担风险方面考虑,因此选择3家投资管理机构。

2.企业年金方案设计的主要内容

国家为加强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顺利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过度到企业年金,进而加强多层次养老体系建设和规范管理,管好企业职工的养老钱,为企业职工退休后生活质量提供保障,于2004年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20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23号令),2011年修订并出台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11号令),对参加人员范围、缴费、专业机构、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均进行了规范。下面就对国家有关政策的研究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企业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

(1)组织管理

为加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的组织和监督,公司成立企业年金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年金相关事务的决策,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纪检监察部、审计部、工会、法律事务部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企业年金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部,归口负责企业年金日常事务的管理。

(2)参加人员范围

因为企业年金是建立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的、职工自愿参加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所以企业年金应该是普惠的,其参加人员范围应该涵盖企业的绝大部分职工。因此企业参加人员范围定义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自愿参加企业年金,且与企业签订了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且试用期满的正式职工”。由于内退人员还在合同期内,因此内退人员也包含在参加人员范围之内。

由于集团公司下设分公司和子公司,因此,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时候,洪都采用的以集团公司为主体、以其他分公司、子公司参加为辅的企业年金计划。在劳动厅报备的时候以集团公司的名义报备,分公司和子公司委托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计划。

(3)缴费方案

企业缴费:根据企业年金有关规定,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的5%以内是免税的。因此,企业缴费按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5%缴纳相对比较合理。其中给职工缴费按照职工同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4%缴纳,剩下的企业缴费作为特殊缴费,用于奖励骨干人才。骨干职工分别按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和工人三个系列总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职工缴费:采用了低水平起步的原则,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按照职工同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减轻了职工的当前支付负担。

特殊缴费:企业年金计划作为一种长期激励制度,可以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吸取经验和教训,继续完善和创新企业年金制度,并利用企业年金制度的特性不断激发企业职工的潜力。企业年金是在提高当期收入水平的前期下,坚持整体薪酬和岗位差别化管理,可以不断加大中长期激励力度,为职工退休后建立保障和安全机制,形成企业职工的长效激励体系。企业年金计划可以不断加大对做出重大贡献、在工作领域取得一定成就的职工进行长效激励;在企业职工平均企业年金不高的情况下,做到分配向重要岗位和骨干倾斜;还可以制定特殊缴费奖励政策,对在国防科研、型号研制、工程技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等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优秀人才进行特殊缴费激励。

为了提升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并遵循稳步提高对职工的激励以及加强对骨干人才的激励力度,提出并采用了特殊缴费的形式,并制订了详细的特殊缴费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拿出一部分企业年金基金分别对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工人三个序列的骨干人才进行一次性企业年金特别激励,并按一定层次和人员类别设置奖励额度和比例。并对公司“省、部、全国劳模”获得者、“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国防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等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每人每年一定额度的企业年金特殊缴费。

(4)权益归属

权益归属一般做法是3到5年企业缴费就100%归属职工,根据企业职工流失比较严重的事实,权益归属年限最高定为10年。即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后工作在10年以内的企业缴费部分按一定比例权益归属职工,满10年的企业缴费部分100%权益归属职工。如果职工加入计划后退休,或因死亡、因公失去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提前退出,则企业缴费的未归属权益部分全部一次性归属职工个人或法定收益人。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筹集部分本息全部扣回。

(5)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可以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混合领取企业年金,但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方便今后的操作,企业采用了一次性领取方式。即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退休前死亡或出国(境)定居的职工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的已归属权益。

(四)规范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和运行机制

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和运行过程是非常复杂的,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之前,必须要制定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和运行流程图,规范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和运行,加快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和优化企业年金的运行流程。

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和管理是一项长期而非常复杂工作,主管人员需要具备企业年金、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投资、人力资源、交际、管理等综合性的业务知识和素质以及坚强的意志。为了实现企业年金的科学管理,将企业年金的管理纳入了人力资源信息化系统的企业年金管理模块,包含了企业年金档案、缴交、支付、缴费统计、输出数据等几个子模块。建立企业年金信息化管理系统,不但能够规范企业年金计划的运行和管理,规避由于“人”的因素对企业年金计划运行造成的影响,而且实现了企业年金的动态管理,更好地维护了职工利益和保障了企业年金计划正常运行。

(五)健全企业年金监督管理机制,保障企业年金基金安全

国家在制定企业年金有关管理规定的时候,已经考虑了政府部门监管、企业年金相关管理机构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对企业年金计划的运行和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企业年金计划实施的过程中,有可能政府部门难以监管,相关管理机构因为各自的利益会也难以顾及到企业年金计划的安全性和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因此,建立以委托人为主的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事在必行。为保障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公司在内部成立了企业年金领导小组、和企业年金办公室,负责企业年金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企业年金专业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年金专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成立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负责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的评审和决策,制定了《企业年金基金分配方案》,保障企业年金计划的正常运转和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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