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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的产生与发展在《国际商法》一书中的探讨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在创造、利用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正是由于知识产权法对推动现代科学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法已经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保护工业产权与著作权的法律,国际上也缔结了一些关于保护工业产权与著作权的国际公约。

知识产权法的产生与发展在《国际商法》一书中的探讨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在创造、利用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自17世纪以来,资产阶级在生产领域中开始广泛利用科学技术成果,他们要求法律确认对知识产品的私人占有权。于是英国在1624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保护科学技术发明的专利法,并且在1709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法,法国则于1857年制定了第一部保护商品标记的商标法

19世纪中后期,由于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技术的出口逐渐扩大,同时带动了商标的输出,而且输出的商标范围从商品扩大到商品以外的包装、装潢及外观设计等。为进一步占领和控制国际市场,许多垄断企业在世界各地注册商标,并且要求对商标进行国际保护,由此商标法律制度开始走向国际化。同时,各国专利法开始允许外国人申请专利,保护外国人的专利。为了对商标、专利等工业产权进行国际保护,法国等11个国家于1883年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之后又签订了一些保护商标的国际协定,如《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商标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里斯本协定》、《维也纳协定》等,尤其是1995年生效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促进了商标法律制度的国际化。在著作权方面,由于作品复制和传播技术的进步,作品跨国传播日益广泛,著作权的国际保护也成为大多数国家共同寻求的目标。关于著作权的保护,重要的条约有《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关于播送由人造卫星传播载有节目信号布鲁塞尔公约》等,之后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将著作权保护纳入了国际贸易体系。(www.xing528.com)

正是由于知识产权法对推动现代科学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法已经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保护工业产权与著作权的法律,国际上也缔结了一些关于保护工业产权与著作权的国际公约。我国也先后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并且自1980年以后陆续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日内瓦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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