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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执行制度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诉讼的不同性质,可以将执行制度分为刑事诉讼中的执行制度、民事诉讼中的执行制度和行政诉讼中的执行制度。刑事诉讼中的执行制度,是指人民法院等执行机关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时应遵守的原则、程序,以及采取的措施等方面的总称。在刑事执行制度中,以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主体为标准,又可分为人民法院的刑事执行制度、公安机关的刑事执行制度和监狱的执行制度。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执行制度

根据诉讼的不同性质,可以将执行制度分为刑事诉讼中的执行制度、民事诉讼中的执行制度和行政诉讼中的执行制度。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制度,是指人民法院等执行机关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时应遵守的原则、程序,以及采取的措施等方面的总称。它又称刑事执行制度。在我国,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由人民法院、监狱和公安机关分别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负责判处死刑、罚金、没收财产、附带民事诉讼等判决和裁定的执行,监狱负责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在刑事执行制度中,以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主体为标准,又可分为人民法院的刑事执行制度、公安机关的刑事执行制度和监狱的执行制度。

民事诉讼中的执行制度,是指人民法院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仲裁裁决等司法文书时应遵守的工作原则、执行程序,以及采取的民事强制执行措施等方面的总称。它又称为民事执行制度或民事强制执行制度。在我国,民事强制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www.xing528.com)

行政诉讼中的执行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裁判及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时应遵守的工作原则、执行程序,以及采取的执行措施等方面的总称。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95条和第97条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案件的执行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和依法享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根据不同的标准,还可以对执行制度进行不同的划分。如以执行根据为标准,可将执行制度分为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制度、对仲裁裁决的执行制度、对强制执行公证书的执行制度、对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执行制度等;根据执行主体的不同,可将执行制度分为人民法院的执行制度、监狱的执行制度、公安机关的执行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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