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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及要求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省级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本省随班就读工作的督导、年度检查、师资培训、随班就读学生所需的教材等工作”。资源中心建设应达到如下基本要求:满足中心开展特殊教育研究、培训、测查、指导工作需要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研究人员、巡回指导教师。

省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及要求

1.资源中心建设依据

(1)《残疾人教育条例》(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三日国务院令第161号发布实施)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学工作的指导。”

(2)《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教基[1994]6号发布)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三十条规定“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师资培训工作列入计划,设立培训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岗前和在职培训”“省、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为县、乡两级培训残疾儿童少年的检测人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委派指导教师,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进行巡回指导”。

(3)《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国办发[2009]41号发布)第十二条规定“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重点推进县(区)级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4)《残疾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随班就读工作需要,可建立随班就读资源中心(指导中心),也可委托当地特殊教育学校(中心)行使随班就读资源中心(指导中心)的职能,为随班就读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保障”。“省级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本省随班就读工作的督导、年度检查、师资培训、随班就读学生所需的教材等工作”。“县(区)级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实施随班就读工作督导、年度检查、师资培训、教学研究、经验交流、残疾儿童少年鉴定和评估等工作。”

2.资源中心建设实践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若干意见》(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四日沪教委基[2006]29号发布实施)要求:“加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建设,构建随班就读工作服务体系。建立以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为核心、普通学校、特教学校共同参与的随班就读区域网络化管理体系”、“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可设专职负责人,也可由区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或学校校长兼任该中心负责人。一般设2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区域内有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超过30所的,设3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编制挂靠在特教学校。普通学校的专职资源教师和区县专职巡回指导教师的编制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编制中统筹解决。”“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必须有独立的场所,有可供随班就读学生进行康复训练的设施设备,有可供全区随班就读教师、学生家长培训、交流、研讨的场所,有可供教师、家长、学生使用的各种书籍、报刊、图文、音像资料。有条件的可配置交通工具,以方便接送学生。”

(2)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3)1号第二十条要求“加强北京市特殊教育中心建设。根据有关编制标准和岗位要求配足配齐高素质教科研人员。确保充分发挥其特殊教育教研、科研、师资培训和资源开发的功能和对区域特殊教育的辐射与带动作用。完善北京市特殊教育中心的师资培训体系,重点加强特殊教育管理人员、相关专业人员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切实承担对区县特殊教育中心和随班就读学校教研、科研等工作的指导,提升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2013—05—29发布试行)第九条规定“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具有单独编制和管理人员的特殊教育中心,可建立在当地特殊教育学校内。特殊教育中心应设专职负责人和巡回指导教师。建立专、兼职巡回指导教师队伍,原则上按照每10所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配备1名巡回指导教师的标准。”

(3)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规划三年时间完成14个地州市市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任务,并实施“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建设项目,每县设立一所随班就读资源中心,配置教学康复设备和3~5名专兼职辅导教师,加强随班就读学生筛查与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工作指导,不断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

案例9-6 韩国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介绍

韩国人口5000万,素以“教育立国”而闻名世界。为给特殊儿童提供充分的支持,韩国教育厅和教育支援厅……设立了特殊教育支援中心。

1977年韩国颁布《特殊教育振兴法》以后,韩国特殊教育走上有法可依的发展道路。1994年,韩国对《特殊教育振兴法》进行全面修订,自此韩国特殊教育发展迅速。2001年韩国开始设立26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2002年韩国颁布《教育公务员法》修订案,法案规定可以向特殊教育支援中心配置专任教师。至2003年韩国共设有144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2007年5月韩国废除《特殊教育振兴法》,代之以新制定的《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韩国教育监……必须在下级教育行政机关设置特殊教育支援中心,该中心负责特殊教育对象的早期发现、诊断评价、信息管理、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教师教学活动支持、特殊教育相关服务以及巡回教育等。截至2013年8月,韩国所以市和道的教育厅共设置201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专职人员有1432人,平均每个中心有专职人员7人,包括特殊教育教师、康复治疗师、心理治疗师及行政管理人员等。(2014年第6期《中国特殊教育》韩国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发展历程、现状与趋势—王波[韩]康荣心)

3.资源中心建设要求

依据我国特殊教育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特殊教育特别是随班就读工作发展实际需要,省、地、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应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资源中心除应建有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档案资料室外,还应建立检测、教育、训练专业教室,如听力、视力、智力检测室,蒙氏教具教育、感统训练教室,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室,言语、低视力训练室,游戏、作业、音乐治疗室,情景教室等。

资源中心建设应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1)满足中心开展特殊教育研究、培训、测查、指导工作需要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研究人员、巡回指导教师。

(2)满足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需要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筛查检测室、各种康复训练室。(www.xing528.com)

(3)满足办公、测查、康复训练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办公设备、检测设备、康复设备等。

(4)满足工作需要的各种资源,包括特殊教育信息、政策资源,网络、图书、音像资源,普特教课程、教材资源,特殊教育咨询、测查、教育教学、训练资源等。

案例9-7 上海市青浦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介绍

中心成立于2004年1月,建筑面积965平方米。内设多感官训练、运动功能康复训练、听力语言训练、认知训练、建构游戏、作业治疗、音乐治疗、心理治疗等十个专用训练室及医院、超市、银行等八个社会情景模拟训练室。中心设主任室、资源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和事务管理部,成立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及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三个研究基地,是集管理、康复、指导、研究、服务为一体的特殊教育机构。中心面向全区学前特教、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及送教上门儿童。针对智力障碍、脑瘫、自闭症、言语障碍、心理行为障碍等多重障碍患儿提供综合评估、诊疗方案及个别化训练等教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服务。同时开展随班就读巡回指导、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和特殊儿童家长的指导等。(2014年5月)

4.巡回指导教师

资源中心工作的教师,其最基本的工作就是巡回指导辖区内特殊教育工作,所以资源中心的教师也叫巡回指导教师。巡回指导教师是指在资源中心工作,承担本辖区内特殊教育研究、特殊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特殊需要学生筛查鉴定及康复训练等任务的特殊教育教师。

同样,巡回指导教师是资源教室的核心与灵魂。巡回指导教师应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有关普通教育、特殊教育的知识和能力,包括文化科学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特殊儿童测查鉴定的知识与技能;特殊教育咨询、指导、辅导、培训的知识与技能;康复训练的知识与技能等。

巡回指导教师主要职责:一为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提供特殊教育技术支持,对随班就读学生检测、安置、课程安排、教育教学管理、评价内容与方式、教育资源配置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二对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订与实施、康复训练、教育教学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培训;三对有康复训练需求的随班就读学生进行康复训练等。

案例9-8 张掖市市级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认真学习特殊教育管理理论,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指导帮助县区特教工作指导站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确认、接收、安置等管理工作。

积极指导随班就读学校、教师制定实施个别化教学计划方案,帮助解决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中的困难与问题,做好随班就读教育教学与康复训练工作。

指导帮助随班就读学生家长采用正确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学习辅导、康复训练。

指导、参与县区特教指导站审核、筛查、鉴定、安置随班就读学生工作。

指导县区特教指导站组织开展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及管理研究,总结推广随班就读管理、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

认真学习特教政策、法律、理论,积极协助特教中心做好全市随班就读骨干教师、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完成特教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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