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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瘦肉精事件及其影响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毒的食物样品经送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元凶同为“瘦肉精”。2001年4月25日,广东省发生首宗“瘦肉精”中毒事件。检验结果表明猪肉中含有已被禁用的“瘦肉精”。2011年3月15日,河南济源市双汇“瘦肉精”事件曝光之后,双汇在济源工厂生产并用于销售的各类产品已下架、收回。顿时,全国哗然,“瘦肉精”事件为食品安全敲响了警钟。中国“瘦肉精”中毒事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成为中国食品安全立法的一个新起点。

中国瘦肉精事件及其影响

21世纪之初,中国发生生猪添饲“瘦肉精”引起人的中毒,成为公共卫生事件的一个新热点

事件经过

1998年5月,香港居民因食用内地供应的猪内脏发生“瘦肉精”中毒,造成17人中毒。

1999年,两名游泳选手在上海比赛前吃了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尿样检查时被认定为服用了兴奋剂,被取消了比赛成绩。

1999年10月,浙江省嘉兴市57 名村民因食用含有“瘦肉精”的水磨粉中毒。

2000年6月5日,上海姜盛箱包有限公司25 名职工、上海澳星服饰有限公司12 名职工在食用猪肝后发生“瘦肉精”中毒。[15]

2001年1月10日,杭州江干区发生了食物中毒;余杭市先后有63 人中毒。中毒的食物样品经送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元凶同为“瘦肉精”。

2001年4月,湖南长沙县路口镇有6人因食用“瘦肉精”催长的牛肉而发生急性中毒。

2001年4月25日,广东省发生首宗“瘦肉精”中毒事件。广州市防疫站证实,25日,广州王小姐一家6 口因进食含有“瘦肉精”的猪肝而中毒。经过治疗6 人康复出院。

2001年6月5日,上海市泛太制帽有限公司20 多名员工食用了食堂里含有“瘦肉精”的酱爆猪肝发生中毒。

2001年8月,广东省信宜县北界镇发生含“瘦肉精”的猪肉毒倒530 人的事件。

2001年8月23—31日,浙江省桐庐县188 人因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和猪内脏中毒。

2001年11月7日,广东省河源市区发生多起群体“瘦肉精”猪肉中毒事件,2000 多人就诊,而确诊中毒需要留院观察治疗的患者484 人。警方侦查工作获重大突破,3 名经销“瘦肉精”的嫌疑人被河源警方缉获归案。

2002年2月10日,杭州市发生大规模“瘦肉精”食物中毒,50 多人到医院就诊。

2003年10月18日,辽宁省辽阳市发生食物中毒,39 人中毒。检验结果表明猪肉中含有已被禁用的“瘦肉精”。

2011年3月15日,河南济源双汇“瘦肉精”事件曝光之后,双汇在济源工厂生产并用于销售的各类产品已下架、收回。对“瘦肉精”问题猪进行捕杀并无害化处理。在双汇“瘦肉精”案件中,河南省已控制涉案犯罪嫌疑人32 人,抓捕归案29 人,正式立案8 起,分布于养殖户、生猪经纪人、采购员等各环节。[16](www.xing528.com)

事件原因

“瘦肉精”(Clenbuterol,Spiropent,Planipart)即盐酸克仑特罗,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临床上用作平喘药。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的一家公司意外发现,饲料中加入盐酸克仑特罗可明显促进动物生长,并增加瘦肉率。随后,这一发现被一些国家应用于养殖业。20世纪80年代后期,中国的一些科研单位将其作为开发项目向一些饲料加工厂、养殖专业户进行了推广,声称“瘦肉精”可以促进动物多长瘦肉少长膘。诱人的经济效益,使“瘦肉精”一时成为饲料加工企业和养殖专业户的“秘密武器”。但使用“瘦肉精”会在动物体内的肝、肺等内脏产生药物残留,人食用了带有药物残留的畜禽内脏,等于无病用药,就会导致中毒,引起人的心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的疾病,危害人的健康

事件处置

2009年3月,广东省河源市“瘦肉精”猪肉中毒案在白云区法院开庭,邓云高、刘训尧、肖学庆三名被告人被控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01年3月12日,农业部举行饲料安全质量情况发布会,通报在对12 个省市区的抽样检测中,发现了18 批违禁药物盐酸克仑特罗。随即于2001年3月25日出台了中国第一个饲料违禁药品的检测标准《饲料中的盐酸克仑特罗的测定》。

2001年8月7日,浙江省海宁市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个体养猪户魏益明、农民孙志福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图61 广东省河源“瘦肉精”中毒案(1.江海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执法人员深入猪场检测“瘦肉精”;2.三名被告在白云区法院受审)

2001年11月30日,农业部公布了四季度第一次生猪生产中违禁药物的抽查情况,23 家养殖场(户)被查出饲料中含有“瘦肉精”,检出率比以往有大幅度下降。

2011年3月23日,即双汇“瘦肉精”事件之后,农业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商务部、卫生部等部门,从“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流通消费六方面,全力推进“瘦肉精”整治工作。

图62 工作人员在河南省沁阳市崇义镇对“瘦肉精”问题猪进行捕杀并无害化处理(2011年3月17日,新华社记者朱祥摄)

事件影响与历史意义

2001年中国食品行业十大曝光新闻中将猪肉中查出了“瘦肉精”列为第七条。顿时,全国哗然,“瘦肉精”事件为食品安全敲响了警钟。

2001年12月2日,北京市资源集团、北京鹏程食品公司两家以养殖、饲料和加工为主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负责人共同倡议:呼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使用“瘦肉精”,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中国“瘦肉精”中毒事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成为中国食品安全立法的一个新起点。2003年,中国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体制进一步调整为分段负责制度。2010年国务院专门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担任主任。2012年,“瘦肉精”案在中国首次以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判决,对主犯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其他犯罪分子也判处14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被评为“2011 中国十大案例”,对中国类似食品安全犯罪的判决起到了示范和导向的作用。对此,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认为:“瘦肉精”案的判决是食品安全领域一个由乱到治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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