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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财政责任明确:财政改革与地方治理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是积极主动寻找地方主体税种,以此来支撑地方的财政收入。关于“事”的方面,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势在必行。现实中,对比中央财政支出与地方财政支出事项会发现,各级政府交叉管理事项较多,比如科学技术支出、教育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环境保护支出等。中央和地方之间财权、事权划分相对明确,而地方政府之间财权、事权的划分就比较困难了。

中央与地方财政责任明确:财政改革与地方治理研究成果

为解决地方财政收入过分依赖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的问题,关于“财”的方面,一是加大增值税的地方分享比例。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扩围,地方税收收入将会大幅减少,对政策影响最小、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提高增值税的分享比例。从目前来看,六四分成的比例比较适中(现行制度为五五分成)。二是积极主动寻找地方主体税种,以此来支撑地方的财政收入。随着营业税的消退,一时间很难找到与营业税在税收贡献上相当的税种,因此地方主体税种的建立对我国来说是个艰巨的任务。但是从经济的长久发展来看,构建地方主体税种以保障地方财政收入势在必行

关于“事”的方面,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势在必行。现实中,对比中央财政支出与地方财政支出事项会发现,各级政府交叉管理事项较多,比如科学技术支出、教育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环境保护支出等。当事权存在交叉时,各级政府就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建议将科学技术、高等教育、交通运输的事权上移,这不仅可以使公共产品的提供更有效率,而且有助于缓解地方财少事多的困境。(www.xing528.com)

关于“责”的方面,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中国行政体制的特点。中央和地方之间财权、事权划分相对明确,而地方政府之间财权、事权的划分就比较困难了。地方政府之间,由于行政等级,易出现资金在转移支付过程中效率低下、各级政府间推诿扯皮等现象。具体改进措施有以下两点:其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对各级政府的行为进行限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责,彻底杜绝各级政府推诿扯皮的现象。其二,适当缩减地方政府层级。从国际经验借鉴中发现,政府层级一般控制在三级比较合理,可以将我国的五级政府缩减为三级政府,实现县财省管,乡财市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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