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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对企业的益处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企业而言,合理的税务筹划选择有利于增加企业的可支配收入,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有利于企业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基于此,企业可以通过分解财务管理环节实施具体的税务筹划活动。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节税的税收筹划方法。企业选择按照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额来预缴企业所得税。

税务筹划对企业的益处

税务筹划又称“合理避税”,是企业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所谓“税收利益最大化”,包括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内涵,而不仅仅是指税负最轻。

● 税务筹划的特点及意义

税务筹划具有合法、合理、筹划、专业等特点。税务筹划与偷漏税、避税不同,是一种解决目前企业全局税收的最优化方案;税务筹划是合法的纳税行为,是被国家和政府的税收政策所鼓励的;企业税务筹划的标准和方案应该以企业价值为核心而展开,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对企业而言,合理的税务筹划选择有利于增加企业的可支配收入,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有利于企业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

● 税务筹划的切入点

企业的税务筹划需要利用税法客观存在的政策空间,对于不同的税种来说,其税负弹性的大小、税率幅度的高低、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影响应纳税额的要素等存在差异,因此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经营活动情况妥善选择税务筹划的切入点。一般来说,税务筹划活动贯穿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始终,并且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密切相关。基于此,企业可以通过分解财务管理环节实施具体的税务筹划活动。不同财务管理环节的税务筹划如表5-10所示。

表5-10 不同财务管理环节的税务筹划

(续表)

● 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筹划法。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税收优惠的方式主要包括减税优惠、免税优惠、退税优惠、差别税率优惠、税收扣除优惠等。对企业而言,应当准确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地创造条件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税收优惠,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失去应有权益。

利用延期纳税筹划法。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节税的税收筹划方法。延期纳税并不能减少纳税人纳税的绝对数额,但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可以增加纳税人在当期的现金流量,使纳税人在本期有更多的资金扩大流动资本、用于资本投资。

利用转让定价筹划法。转让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关联企业为了转移收入、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交易过程中,不是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通过转让定价,高税率的企业可以将其利润转移至低税率的关联企业,或者提高与关联企业的交易成本,削减己方的应税利润。

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同一经济事项有时存在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并且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着不同的影响。通过对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企业也可以达到获取税收收益的目的。(www.xing528.com)

经典案例

税收筹划案例一

某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7条的规定,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该公司原计划于2008年11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当年预计会有亏损,从2009—2014年度,每年预计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1 200万元和1 800万元。

【筹划方案】该企业从2008年度开始生产经营,应当计算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该公司2008—2010年度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2011—2013年度可以享受减半征税的待遇,因此,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600+800+1 200)×25%×50%=325万元。2014年度不享受税收优惠,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 800×25%=450万元。因此,该企业从2008—2014年度合计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25+450=775万元。如果该企业将生产经营日期推迟到2009年1月1日,这样,2009年度就是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第一年,从2009—2011年度,该企业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2012—2014年度,该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800+1 200+1 800)×25%×50%=475万元。经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减轻税收负担:775-475=300万元。

经典案例

税收筹划案例二

某企业2008纳税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1 200万元,企业预计2009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会有一个比较大的增长,每季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 500万元、1 600万元、1 400万元、1 700万元。企业选择按照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额来预缴企业所得税。

【筹划方案】税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该企业需要在每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分别为375万元、400万元、350万元、425万元。由于企业2009年度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比2008年度的高,而且也在企业的预料之中,因此,企业可以选择按上一年度应税所得额的1/4的方法按季度分期预缴所得税。这样,该企业在每季度只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300万元,假设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1%,每年计算一次利息。那么,该企业可以获得利息收入:(375-300)×1%×9/12+(400-300)×1%×6/12+(350-300)×1%×3/12=1.19万元。

经典案例

税收筹划案例三

利华公司和爱华公司均为宏大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预计利华公司在2010年盈利3 000万元,而爱华公司预计2010年将亏损2 000万元。集团公司经过税务筹划,作了以下业务经营性调整,将利华公司的一个有年盈利2 200万元能力的独立生产车间出租给爱华公司,并向爱华公司收取300万元的租赁费。

未筹划前:利华公司应纳所得税=3 000×25%=750万元;爱华公司因亏损2 000万元,不缴纳所得税;集团公司应缴所得税=750万元。

筹划后:利华公司应缴所得税=(3 000-2 200+300)×25%=275万元;爱华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 200-2 000-300=-100万元,因仍亏损,不缴纳所得税;集团公司应缴所得税=275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筹划,宏大集团在这笔租赁业务上,减轻税收负担475万元(75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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