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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社会与儒家礼法规范 - 民间法第17卷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一主干叙事线索以朱家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为描述对象,乡土社会是其所处社会环境的显著特点,在全剧中有着突出的体现。这种与事实相契合的儒家礼法规范,可以由具有指导性的原则或具有规范要素特征的具体规则反映,并通过剧中经典性的片段展现,以下详论之。

乡土社会与儒家礼法规范 - 民间法第17卷

对影视剧《闯关东》中的移民群体的民间规范的呈现,主要通过剧中主人公朱开山一家的故事展开来进行,主要叙事线索朱家的闯荡历程和剧中不同人物插曲性的情节铺成,共同构成了一幅清末民初东北地区民间生活的鲜活画卷。其中围绕朱家闯荡历程的叙事线索所反映的主要是传统乡土社会儒家礼法规范,而剧中不同人物的插曲性的情节,则反映了社会边缘势力自发形成的江湖规矩。

就朱家的闯荡历程而言,从朱开山在东北淘金挣下一份家业,置地产于放牛沟,到其妻子(文他娘)带着孩子从山东老家历经艰难去投奔他,再到朱开山再次前往老金沟踏下淘金之旅,扩大他的家业,成为放牛沟种田的大户并成功融入当地的乡村社会,最后因土匪袭击不得不举家迁徙到哈尔滨,开起山东饭馆并经营山河煤矿。这一主干叙事线索以朱家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为描述对象,乡土社会是其所处社会环境的显著特点,在全剧中有着突出的体现。前文所提及的以重视孝道、注重礼仪、强调宗族、讲究纲常伦理为特征的儒家礼法规范,正是通过以朱开山为核心的人物角色及其所处的乡土社会环境折射出来的。这种与事实相契合的儒家礼法规范,可以由具有指导性的原则或具有规范要素特征的具体规则反映,并通过剧中经典性的片段展现,以下详论之。

“强调家族、服从家长”可以说是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最重要的组织原则,主要用于规范家族内部成员的处事行为,“但流民在迁徙的过程,往往不是以家族方式,而是以个人或小家庭方式及进行的”。[10]这就使得传统家族关系有所弱化,但仍在移民群体中特别是来自孔孟之乡的山东移民身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并以小家庭的面貌展现出来。

“强调家族”在《闯关东》中有如下的反映:首先,家庭在当时的移民群体中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朱开山最初留下妻子在老家,前往东北打拼,是为了挣下一份家业,好接他们过来,其后的放牛沟买地耕作,哈尔滨开山东饭馆,山河煤矿运营都是以家为单位。其次,家是最终的利益归属,虽然朱家大媳妇那文曾多次提及分家,遭到丈夫的拒绝,故事前后,朱家始终是没有分家的,朱家人的辛勤努力始终都是以壮大朱家的家业为目的。最后,家的概念也是某些报复行为正当化的重要来源,例如在放牛沟时朱传武逃婚,导致韩老海家十分恼火以至于对朱家屡屡报复。爱情本是个体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当时条件下,婚姻却是两家之间的关系,传武的逃婚行为也就不仅仅是他个人的行为,也就等同于朱家有负于韩家,家与家之间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取代了个体之间的关系。此外,家与国的关系也是耐人寻味,当家的利益与更高的利益乃至国家利益相冲突,之间的取舍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例如长子朱传文为了所谓朱家的“利益”,甚至不惜与日本人妥协,以出卖山河煤矿的利益为代价。

“服从家长”在《闯关东》中体现为:首先,朱开山作为一家之主,拥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例如儿女婚事(朱传文、朱传武)、买地置房乃至对外交涉都是以其本人意思为准。其次,这种家长的权威还可以表现在施行家法上,朱开山在朱传武逃婚、朱传文丢弃日本遗孤一郎、朱传杰擅自抵押菜馆入股煤矿等情形下都会实施家法,形式上表现为采取言语上的责骂或者肉体上的轻微惩戒。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曾提出在长老统治的模式下的权力类型:“既不是横暴性质,又不是同意性质;既不是发生于社会冲突,又不是发生于社会合作,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是教化性的权力,或是说爸爸式的,英文里是Paternalism。”[11]这种教化性质家法的实施有时候甚至会代替国家法的干预,例如传文丢弃一郎的行为本可由国家法进行干预。最后,其妻子(文他娘)在朱开山不在之时的行事权威,以及朱传文作为长兄屡次想要在众弟兄表现出主导地位,这些都是父权权威的延伸,尊敬长兄,孝顺母亲。但这种权威是不稳定的,随着社会变迁,新的经济因素的引入和个人独立性的唤醒,这种权威有可能受到破坏,这在传杰瞒着父亲将饭馆作为抵押来入股煤矿,以及传武、传杰多次不服大哥传文等情节中可以体现。此外这种家伦理的规范,某种程度上可以辐射到其他团体上去,比如震三江的土匪帮会论排行称大当家和二当家等等,鲜儿所入的梨园行当里师傅和徒弟的关系除了教学唱戏、演出赚钱以外,更有形如父子的师徒关系和貌似兄弟的师兄弟关系,也是家的类比,不一而足。

对于“强调家族,服从家长”这一原则通过以上情节的分析,我们可以概括出当时乡土社会中如下规则:个人的行为要从属于家族的利益并以家长的意志为导向,否则就会受到来自社会评价的非议,甚至于招致家长的责骂或轻微体罚。(www.xing528.com)

“仁爱为本,重视信义”这一原则,可以说是朱开山一家在发迹历程中处理对外关系最重要的核心原则,如果说“强调家族,服从家长”是处理家族或家庭成员行为处事的规范原则,那么“仁爱为本,重视信义”不能绝对地说成是针对家族或家庭外部的,仁爱精神推己及人,信义中自然也会有涉及家族内部关系。诚如梁治平先生所述,在传统中国乡土社会中“上与下、治与被治、公与私以及国与家的界线都是相对的、变动的”[12]。费孝通先生也曾以“差序格局”[13]试图说明中国传统社会内外界限模糊的状况。虽界限模糊,仍不至于没有界限。在家族或家庭之外,传统的仁爱精神与信义追求发挥着无可替代的规范作用。在朱开山一家作为移民融入东北当地的民间社会中,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就“仁爱为本”而言,在《论语·学而》中谈到“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仁爱”精神可以解释从孝悌出发爱护,但又不仅限于“亲亲之情”。孔子也曾说,“泛爱众而亲仁”,可以说由爱亲到爱他人,“爱人”是仁德的基础。而实行仁爱精神的具体方式则包括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和约束自身的“克己复礼”。[14]在《闯关东》中,“仁爱为本”的原则反映如下:首先,从朱家闯荡历程看,朱开山从老金沟淘金到举家在放牛沟耕作,再到哈尔滨开设山东菜馆,虽然屡屡都碰到过与朱家有过节的人,不管是在金矿淘金时曾暗中帮土匪监视朱开山的大黑丫头和她的孩子,还是在放牛沟因朱传武逃婚而屡屡狠毒报复朱家的韩老海家,又或者是试图整垮山东菜馆但是却落得丧子破家下场的潘五爷,朱开山始终是以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态度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他们,主动与对方讲和,将心比心地宽恕待人。其次,“仁爱为本”的精神集中体现在朱家收留日本遗孤一郎这一事例上,当一郎因为疑似染恶疾而被日本父母抛弃时,朱家收留了一郎,视若己出一般地对待他,不仅让一郎恢复了健康,令其在心灵上深受感怀,甚至为其在多年后因不愿为日本军国主义服务而自杀埋下伏笔。其中尤以文他娘为代表,在放牛沟村民聚集到朱家,要求文他娘交出日本孩子并交给他们处理时,文他娘拼命保护一郎并义正词严说道:“各位老少爷们你们摸摸良心,你们家要是有孩子,会这样对他吗!”虽未接受系统的儒家教育,但文他娘所表现出的推己及人的仁爱之心,反映了深受儒家传统影响的山东移民的普遍道德意识。

所谓“重视信义”,“信”与“义”作为儒家五常中极为重要的理念,虽有着内涵上的差异,“信”者,是遵守诺言,言语可靠;“义”者,宜也,可作为“公平合理”[15]之解,但二者却在形式上都与不择手段去追逐私利的理念相对立,从而“重视信义”这一原则在围绕朱开山一家的人物上表现为“重义轻利”,宁可牺牲眼前利益、不肯丧失做人信誉等行事主张。首先,在朱家闯荡历程中“信”与“义”发挥着重要作用,早在山东章丘朱家峪老家时,朱开山就以其仗义为人博得邻里称赞,其妻子和孩子们的生活获得乡邻们的诸多帮助,等到举家迁徙到关东,出于为兄弟贺老三调查死因的缘故,朱开山前往老金沟淘金,并因其为人仗义、多助他人而获得想要逃离老金沟的淘金客的信任。朱家在放牛沟与村民包括老韩家打交道时,也是尤为重视“信义”,与老韩家所应承下朱传武与秀儿的婚事,因传武的新婚之夜的逃婚而令韩家蒙羞,其后对韩家的诸多报复行动,朱家也是默默忍受,不发怨言。在哈尔滨经营山东菜馆时,朱家面对以潘五爷为首的热河商户的打压,并没有采取如其老乡所期望的那样联合山东商户去对抗,而是最终以赢得打赌胜利却宽容了对方的方式,成功实现了热河和山东两派商户的和解,以大义感怀,化解两派百年恩怨,印证了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古训。其次,“重视信义”原则中“信”即遵守诺言,言语可靠这一原则,集中体现在朱家大媳妇那文与放牛沟韩老海等人赌博这一事例上,前述因传武逃婚,韩家怀恨在心,遂屡屡联合村民报复朱家,朱家大媳妇那文利用与韩老海等人打牌的机会,不断提高赌注,故意先输后赢,为朱家赢得了不少脸面。其中不少村民在赌局上以房屋、马匹等财产作抵押并立下字据,事后向朱开山一家求情的行为,表现了村民们是承认这笔赌债的合法性的,并没有翻脸不认账。传统儒家文化中包括“信义”“仁爱”等理念,在民间生活中通过言传身教和长老口头规训以及戏曲评书等方式深入人心,规制着人们的行为导向,也形成着人们的规范意识。

对“仁爱为本,重视信义”这一原则通过以上情节的分析,可以得出在当时的乡土社会的另一项行事规则:在处理与他人的关系上,推己及人,将考虑他人处境感受的仁爱之心作为出发点,以讲求道义、信守诺言为具体行事方式,否则会引起社会舆论的负面评价,以至于在社会关系中处于紧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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