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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与清初经学的《诗经·思无邪》探讨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思无邪”一词源于《鲁颂·》,又见于《论语·为政》篇,孔子用“思无邪”概括《诗经》的总体特征。[35]对“思无邪”的理解,转而引发他们对《诗经》存淫诗问题的争论。针对二人提出的不同说法,李光地给出了相应的评说:第一,关于《诗经》“思无邪”之旨的理解,李光地认为这是关乎朱、吕辩论的关键,“朱子与东莱吕氏反复辨难,其差在此。”这样看来,按照吕祖谦所说理解“思无邪”也未尝不可。

李光地与清初经学的《诗经·思无邪》探讨

思无邪”一词源于《鲁颂·》,又见于《论语·为政》篇,孔子用“思无邪”概括《诗经》的总体特征。他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对于“思无邪”的含义,朱、吕理解不同。

吕祖谦认为“思无邪”是孔子站在诗歌作者的立场上阐释的,诗人在创作诗歌时秉承着“无邪之思”,目的是“惩创”,无论是作诗的人,还是读诗的人都应该“无邪”。他说:“仲尼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诗人以无邪之思作之,学者亦以无邪之思观之。闵惜惩创之意,隐然自见于言外矣。”[32]

朱熹则认为孔子讲“思无邪”,并不是说《诗经》所有篇章都“无邪”,孔子只是针对读者而言,应该从读诗之人的角度理解。孔子编订《诗经》是为了让读诗者警醒,进而转恶从善,发掘内心本性,使不正归于正,所以才说“思无邪”。朱熹说:“孔子之称‘思无邪’也,以为《诗》三百篇劝善惩恶,虽其要归无不出于正,然未有若此言之约而尽者耳,非以作诗之人所思皆无邪也。”[33]又说:“夫子之言,正为其有邪正美恶之杂,故特言此,以明其皆可以惩恶劝善,而使人得其性情之正耳,非以《桑中》之类亦以无邪之思作之也。”[34]又说:“思无邪,《鲁颂·》篇之辞。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35]

对“思无邪”的理解,转而引发他们对《诗经》存淫诗问题的争论。在吕祖谦看来,既然《诗经》是作者“无邪之思作之”,那么读者也应该以“无邪之思学之”。作者没有淫邪之念,读者也没有淫邪之念。这样《诗经》中也就没有所谓的“淫诗”。而朱熹认为《诗经》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可以使人的性情归于正道,即便作诗之人有邪念,读诗之人也不会有邪念,所以《诗经》中当然有淫诗。

因为朱、吕对于淫诗的看法有差异,所以他们在具体篇章的理解上也不同。吕祖谦认为《桑中》《溱洧》不是淫诗:“《桑中》《溱洧》诸篇作于周道之衰,其声虽已降于烦促,而犹止于中声,荀卿独能知之。其辞虽近于讽一劝百,然犹止于礼义,《大序》独能知之。”[36]这是作诗之人直接铺陈事实,以“无邪之思”而作。这两篇的曲调合乎“中声”,而诗文也符合当时的礼法规范。又说:“诗之体不同,有直刺之者,《新台》之类是也;有微讽之者,《君子偕老》之类是也;有铺陈其事,不加一辞,而意自见者,此类是也。”[37]《诗经》中有不同诗体,有直刺、微讽、铺陈几类,《桑中》《溱洧》属于铺陈。作者在作诗时思想是纯正的,并没有掺杂淫秽思想。之所以这样写,只是陈述事实,进而对事件本身加以美刺。

朱熹则认为《桑中》《溱洧》“乃淫奔者所自作”[38]。作者本身就是淫秽不堪之人,诗中所写就是作者言行,根本没有美刺之意。他说:“诗体不同。固有铺陈其事不加一词而意自见者,然必其事之犹可言者,若《清人》之诗是也。至于《桑中》《溱洧》之篇,则雅人庄士有难言之者矣。”[39]朱熹对吕祖谦铺陈说进行了反驳。

针对二人提出的不同说法,李光地给出了相应的评说:

第一,关于《诗经》“思无邪”之旨的理解,李光地认为这是关乎朱、吕辩论关键,“朱子与东莱吕氏反复辨难,其差在此。”[40]他同意朱熹说,“思无邪”应从读诗之人的角度看待。“思无邪”的涵义既不是作诗之人无邪,也不是说诗文本身无邪,而是孔子为了纠正读诗之人不纯正的思想,使人在读诗之时无邪思,使不正归于正。李光地说:

《诗》三百章,依朱子说,则当以“无”字与“毋”通,禁止辞也。言《诗》之为教,归于使人禁止其邪思,故虽有三百之多,而《鲁颂》一言可以蔽其指也。[41]

又说:

然则何以处夫无邪之说,曰:无者,犹毋也,禁止之也。诗教如此,非概诗辞也。[42]

又说:(www.xing528.com)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非言作诗之人性情无邪,亦非言诗之辞义无邪。盖言诗之为教,所以禁止人邪心而已。“无”字亦当与“毋”通。夫子言《诗》三百篇,而其为教,则可以一言蔽其义,不过禁止人之邪心而已。[43]

李光地以“毋”解“无”,“《集注》‘无’与‘毋’通,为禁止之辞。先儒以《礼》之‘毋不敬’证之,其义甚精。言《诗》之教如此也。”[44]可见其说源于朱熹。朱熹《论语集注》中说:“‘无’,古本作‘毋’。”[45]又在解释“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论语·子罕》)一句时说:“毋,《史记》作无,是也。”[46]李光地认为理解“思无邪”应从《诗》教角度出发,他说:“‘思无邪’三字,与‘毋不敬’语气相似,皆当作戒词看,则文意自然明白。《诗》三百亦删后之诗,所以垂世而立教者,才道诗字便有‘诗教’二字。”[47]又说:“夫子所谓‘思无邪’者,盖言《诗》之为教使人如此,非必其言粹然一出于正也。”[48]“思无邪”是孔子告诫读诗人心中不要有邪思。他从读者角度来解释“思无邪”与朱熹是一致,但他以为即便是淫诗,也要读出正面的涵义来,多少有些牵强附会,而这个看法相比朱熹“劝恶从善”的说法也没有太多的超越。

李光地对待吕祖谦诗说的态度,既有肯定也有否定。他不同意吕祖谦的一些说法,认为“非言作诗之人性情无邪”,又说:“其释义也,非美则刺,盖如《风》诗,郑、卫之国,则以其淫乱之言为讥他人之作。”[49]他又批评吕祖谦道:“若言作诗之人思皆无邪,则如《郑》《卫》许多篇什,《序文》虽以刺淫释之,然极有辞意秽亵不似讽刺者,真不可通也。”[50]吕祖谦信《毛序》,李光地则认为《毛序》并不可信,《郑风》《卫风》有淫诗是不能否认的。

不过同时他也承认,吕祖谦“谓作诗之人自无邪思者,亦不为无理”[51]。他认为吕祖谦所说的“思无邪”,更多的是以《诗经》整体作为观察视角,同诗三百相比,淫诗所占的比例很小,即便《郑风》《卫风》中的淫诗也有限。这样看来,按照吕祖谦所说理解“思无邪”也未尝不可。李光地说:“盖《诗》为夫子所删,则黜弃者多矣,其存者必其醇者也。虽有《郑》《卫》淫泆之诗,较之全编,殆不能什之一,则从其多者,而谓之‘思无邪’也可矣。”[52]又说:“《郑》《卫》之在诗也,不逾十之一。淫者之诗之在《郑》《卫》也,其灼灼著者,亦十之一耳。然则悖于礼而伤于教,必不可云无邪者,才百一也,何害夫全诗之为性情之正。”[53]又说:“虽然,谓《诗》之无邪者,未可尽非也。圣人之以一言蔽者,概言《诗》之正者多而已矣。”[54]

李光地对朱、吕二人的态度是比较微妙的,他一方面同意朱熹的说法,另一方面也肯定吕祖谦说的可取之处。他理解淫诗在整部《诗经》中所占分量很微小,不会影响到整部《诗经》的“性情之正”。《郑》《卫》之诗在《诗经》中所占不到十分之一,淫诗在《郑》《卫》之诗中也占不到十分之一,那么淫诗才占《诗经》中的百分之一。既然数量较少,不占事物的主要方面,那么淫诗的存在并不能影响对全诗“思无邪”的判断。他的这种看法,正表现其一贯融会众说的学术主张。

在辨析了二人的优缺点后,李光地还提出新说,以平复朱、吕诗说之间的差异。这里的重点是在“邪”字的解读上,朱熹认为“邪”是“使不正归于正”,吕祖谦则认为是“无邪之邪”,而李光地指出“思无邪”之“邪”应当作“余”解,是指周全、周密的意思。他说:

“邪”字,古多作“余”解,《史记》《汉书》尚如此。“思无邪”恐是言思之周,尽而无余也。……《邶》之《北风》亦作余解。……“思无邪”从来都说是“邪正”之邪,故《诗所》亦姑依之,不欲破尽旧解。其实他经说道理学问,至世事人情,容有搜求未尽者,惟《诗》穷尽事物曲折,情伪变幻,无有遗余,故曰“思无邪”也。[55]

李光地以《史记》《汉书》《诗经》为证,认为“邪”应该作“余”理解。又说《诗经》穷尽天下道理、学问、人情,从这个角度来看,“思无邪”也可以说“思无余”。李光地的这个看法虽然有些牵强,但也表明他对传统诗说的一种颠覆,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李光地理解“思无邪”与朱、吕不同,他扩大了“思”的范围,从道德层面扩大到知识层面,把对《诗经》有无淫诗的讨论,转变为对《诗经》包含所有知识、道德的理解。李光地所说之“思”,除了“内心的情思”,更有“思维”“思想”的含义。不过李说也有矛盾和不可理解之处,他理解“无”作“毋”,可见他理解“思无邪”之“思”“邪”与朱、吕并无差异,后又提出“邪”作“余”,可见其说的改变和游移。

第二,关于《诗经》是否有淫诗及《桑中》《溱洧》诸篇是否为淫诗的问题,李光地同意朱熹的观点,认为“《桑中》《洧外》乃为淫词无疑”[56]。他说:“《桑中》三章,此类之《诗序》皆以为刺时也。夫劝百讽一犹或非之,岂有自比于乱而设淫辞,始终无微文深意之可思者,而曰所以刺时必不然矣。朱子与吕氏往复终不合者以此,其记《桑中》篇辨论详矣。”[57]又说:“《溱洧》二章,男女相遇相戏之诗。”[58]他认为《桑中》篇并不如《诗序》所说是刺时之作,文中并没有什么深意,应该是淫辞,而《溱洧》篇只是描写男女相遇情景的诗歌。

李光地虽然同意朱熹的看法,但他对朱熹并不盲从,也有批评,他说:“就《郑》《卫》之中,亦有未必淫诗,而朱子姑意之者,《风雨》《青衿》之类是也。”[59]又说:“《风雨》《子衿》尚可不以淫解之。”[60]他认为朱熹夸大了淫诗的范围。郑国卫国虽然淫秽之风盛行,但郑、卫之诗也不全是淫诗,如《风雨》《子衿》两篇就不能当做淫诗看待。他说:“《风雨》三章,《序》谓思君子者可从,盖以‘风雨’‘鸡鸣’为兴也。鸡之知时或有东方微蒙之景,则感之而鸣,然风雨冥晦且无星月之光,而鸡鸣之节不改也。郑俗昏乱,而犹有心知礼义独为言行而不失其操者,是以同道者见而喜之。”又说:“《子衿》三章,《序》谓刺学校,朱传谓淫奔者。详诗意俱无显证,或亦朋友相思念之辞尔。”[61]他认为《风雨》应从《诗序》说,赞扬君子高尚的气节,而《子衿》应该是朋友相思念的含义。李光地以“思君子”与“思朋友”解《风雨》《子衿》,虽然有些迂腐,但也显示了他不从旧说,在《诗经》研究上有自己独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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