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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化传承与振兴: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提倡在农业生产中制定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一是通过乡规民约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中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的保护意识,不因蝇头小利而置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于不顾;二是通过加强涉农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员工的凝聚力和诚信意识;三是信用评级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具备公正、独立的立场和为客户保守秘密的品质。

乡村文化传承与振兴: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儒家思想占据了我国封建时期思想的统治地位,主张社会秩序的维持主要靠伦理道德的内在自我约束,外在的法律约束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辅助工具,仅仅是为确保伦理道德体系的权威和效力而存在。伦理道德的自律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法制规范的他律作用,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这种伦理道德的约束是一种低成本的监管手段,可以将社会规范转变为人们的内心价值取向,它适用于市场经济不发达、交易规模较小的情况。进入市场化范围不断扩大和交易网络不断趋于复杂化的经济转轨时期,单纯依靠伦理道德的软约束不能实现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监管,还需要有统一的法律规则和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安排来约束经济主体的行为选择,然而伦理道德却是正式制度安排的内在保证。

为了适应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转型升级,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秩序正在积极倡导建设之中。发扬传统的诚信美德,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与相互信任的合作共存意识,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等责任观念,是建设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诚信的道德观要求忠实于自己所承担的义务,而且具有信守诺言的责任能力,这种诺言的含义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技术技能,完善的质量和服务。因此提倡在农业生产中制定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一是通过乡规民约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中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的保护意识,不因蝇头小利而置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于不顾;二是通过加强涉农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员工的凝聚力和诚信意识;三是信用评级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具备公正、独立的立场和为客户保守秘密的品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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