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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善美: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真、善、美是同一客观对象密不可分的三个方面,三者是以实践为契合的基础。真、善、美各属于不同的领域,标志着各不相同的价值。总之,真、善、美各自有各自独特的内涵,不能互相取代,但三者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

真善美: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三、真、善、美和丑

(一)真、善、美的关系

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就是不断地求真、向善、尚美的过程。但美而不真,或真而不美;美而不善,或善而不美,都是有缺陷的,只有尽善尽美才是人类追求的最高目标。要理解真、善、美之间的辩证关系,就必须把真、善、美放在人类自由创造中来理解,因为美是人类在自由创造中的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是具体的形象,而自由创造又是符合目的性和规律性的。合乎规律性是真,合乎目的性是善。人类只有在实践中掌握了客观规律(真),并运用于实践,实现了一定的功利目的(善),才可能有美的存在,因为这样才能体现人类的自由创造。因此,真、善、美是同一客观对象密不可分的三个方面,三者是以实践为契合的基础。

真、善、美各属于不同的领域,标志着各不相同的价值。真是指客观事物运动、变化、发展之中所表现出来的客观事物自身的规律性,它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人们可以认识它、把握它、利用它,但不能改变它。检验一个事物是真的还是假的,唯一的标准就是社会实践。善是指人类自由自觉活动的目的性(功利性)的实现,要求客观对象必须符合实践主体的目的性(功利性)。人类在社会实践的历史进程中,逐渐从对客观现实与主观目的的关系中认识到了善的含义:凡是在社会实践中符合人类普遍的实践要求和目的的,就是善的;反之,就是无价值或恶的。在阶级社会里,符合于某一阶级的普遍利益就是善的,反之就是恶的。但就人类社会的整个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只有与社会发展规律相一致并推动着社会发展的普遍功利要求才是真正的善。而美是真与善相统一的感性形式,即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感性显现。

美与真的关系是,美以真为基础,真是美的前提。美的产生是以对真的认识和掌握为前提的。人的实践活动只有在符合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达到目的。所以,人的自由创造必须依靠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才能进行。自由创造是人类在改造世界中所特有的能动性,改造自然要符合自然的规律,改造社会也要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因此,当客观规律对于人来说还是一种盲目发生作用的、支配着人的力量的时候,人还不可能能动地改造世界,客观世界对于人也就没有美可言。美虽然与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真并不就是美。因为美不是客观规律本身,而是运用客观规律以改造世界的人的能动创造的实践活动的实现。真作为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和科学认识的对象,它自身无所谓美丑。只有当客观规律不仅为人所认识,而且被运用于人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它的感性具体的存在形式成为人的能动创造的活动所必须掌握的东西,并成为对这种活动的肯定的时候,真才具有了美的意义。这就是说,当客观规律为人所创造性地加以掌握和运用的时候,它那与人的目的相一致的感性具体的存在形式,具有了体现人的创造的智慧、才能和力量的意义,因而才能唤起人的美感,成为审美的对象。原始人所制造的一把石斧,它的均衡对称的形式以及坚实光滑的质地之所以能产生美感,原因就在于这种形式是符合人的目的(劳动的需要)的,而这种合乎人的目的的规律性的形式的造成,是远古的劳动人民依据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进行了创造性的活动的结果。就社会的规律来说,当人对社会规律的自觉的掌握和运用表现为人改造社会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的时候,这种活动就不仅是真的,同时也是美的。

在美与善的关系中,美以善为前提,并且归根到底应符合和服从于善。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和满足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和集团的利益与目的。与人类的实践需要根本无关的东西,与人类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根本无关的东西,不可能是美的。

美虽然以善为前提,但美并不就是善。善是人的实践活动和客观对象、事物与一定社会阶级的目的相一致,即符合实践活动的目的性;美则是在这种符合目的的实践活动的过程或结果上所表现出来的对人改造世界的能动的创造性、智慧、才能和力量的现实的肯定。例如,一件劳动产品,就它符合于人的目的(满足于人的某种需要)来看,它是善;就它是人改造世界的创造性活动的结果,是人的创造性智慧、才能和力量的客观实现、肯定和对象化来看,就是美。又如,我们今天工人群众的增产节约活动,就它符合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这一方面来说是善;就它的实现是工人群众发挥了高度的创造性、高度的革命热情和革命干劲的结果这一方面来说则是美。善是直接与人的功利目的联系着的,而美则是认识和观赏的对象。美虽然不直接与功利的目的相联系,但它的最终的社会意义仍然在于推动人更好地去进行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实践斗争。因此,最终仍然是为了善。

总之,真、善、美各自有各自独特的内涵,不能互相取代,但三者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例如,修建一座大型水库,必须以“真”为前提,也就是要按照客观规律才能顺利完成水库工程的设计施工:首先进行地质勘探、研究地形、观测水的流量,然后才能具体施工。修建水库总是有一定的功利目的,水库建成后可以灌溉、发电、养鱼、航运等,这种功利性,就是“善”。当水库建成之后所呈现出来的生动形象,如巨大的堤坝、广阔的水面、恢弘的气势等,这些都是对人的自由创造的积极肯定,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也就是美(图2-1-11)。所以,真是美的基础,善是美的灵魂,如果把这种符合客观规律的真和有利于社会的善,通过具体而又生动的形象表现出来,这个形象就是美了。(www.xing528.com)

(二)美和丑的关系

美和丑作为矛盾的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并且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

1.美与丑相互对立:美与丑首先表现为一种对立,二者之间有明确的界限,美就是美,丑就是丑,美的反面是丑,丑的反面是美。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比如,含笑赴刑场江姐的形象是美的,而贪生怕死的叛徒甫志高的形象就是丑的。美与丑在对立与斗争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美在对立中显得更美,而丑显得更丑。丑可以诱发人们在对丑的憎恶中更加增加对美的憧憬和向往,激励着人们对美的目标的执着追求。所以,美与丑的对立斗争,更加突出了美的作用和地位,更容易激发人们的审美理想和对美的热烈追求。

2.美与丑相互依存:美与丑相互依存是指美与丑互为条件不可分离,没有美也就没有丑,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为条件。正如法国文学家雨果所说:“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在现实生活和艺术世界中,美的事物与丑的事物总是相伴而生。如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罂粟花丛中翩翩飞舞的蝴蝶等。

3.美与丑的相互转化:美与丑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而转化是需要条件的。人类在改造自然、治理自然、绿化自然中,也存在着丑向美的转化。如解放前几乎是光秃秃的泰山,经过勤劳的泰山人的植树造林运动,变成了今天风景秀丽的游览区,当游人们面对泰山的苍松翠柏时,还以为是原始森林呢。在社会生活中,有些社会犯罪人员在党的改造政策的感召下弃恶从善,有的转变很显著,甚至被群众评为新长征突击手,跨入了先进青年的行列。这些青年由于内在品质的变化,在性格上、形象上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与上述情况相反,美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向丑转化。如原本勤政廉洁的人民的好领导、好公仆,由于经受不住物质的诱惑,转化为贪污腐败的贪官,成为人民的罪人。在现实生活中由美向丑的转化,给审美教育提出了一个现实而又重要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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