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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规定及节能措施输入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黏土砖。《绿色施工导则》进一步对提高用水效率、非传统水源利用和用水安全作出规定。(三)节能与能源利用《绿色施工导则》对节能措施,机械设备与机具,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施工用电及照明分别作出规定。在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绿色施工规定及节能措施输入

于2008年8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其设计、建设、施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采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和小型、轻型、再生产品。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一)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损毁耕地烧砖。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黏土砖。

《绿色施工导则》进一步规定,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内容,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宜,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卸载,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应就地取材,施工现场500千米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此外,《绿色施工导则》还分别就结构材料、围护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周转材料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结构材料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技术要点是:

(1)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结构工程使用散装水泥。

(2)推广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减少资源消耗。

(3)推广钢筋专业化加工和配送。

(4)优化钢筋配料和钢构件下料方案。钢筋及钢结构制作前应对下料单及样品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批量下料。

(5)优化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方法。大型钢结构宜采用工厂制作,现场拼装;宜采用分段吊装、整体提升、滑移、顶升等安装方法,减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6)采取数字化技术,对大体积混凝土、大跨度结构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二)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再生水。企业应当发展串联用水系统和循环用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再生利用。

《绿色施工导则》进一步对提高用水效率、非传统水源利用和用水安全作出规定。

1.提高用水效率

(1)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2)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使用市政自来水。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

(3)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应根据用水量设计布置,管径合理、管路简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

(4)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必须设立循环用水装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项目临时用水应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有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5)在施工现场建立可再利用水的收集处理系统,使水资源得到梯级循环利用。

(6)在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管理。

(7)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凡具备条件的应分别计量用水量。在签订不同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将节水定额指标纳入合同条款,进行计量考核。

(8)对混凝土搅拌站点等用水集中的区域和工艺点进行专项计量考核。在施工现场建立雨水、中水或可再利用水的搜集利用系统。

2.非传统水源利用

(1)优先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应收集雨水养护。

(2)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3)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

(4)在大型施工现场,尤其是雨量充沛地区的大型施工现场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充分收集自然降水用于施工和生活中的适宜部位。

(5)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3.用水安全

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应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节能与能源利用

《绿色施工导则》对节能措施,机械设备与机具,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施工用电及照明分别作出规定。

1.节能措施

(1)制定合理的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2)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如选用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等。(www.xing528.com)

(3)在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他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5)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2.机械设备与机具

(1)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开展用电、用油计量,完善设备档案,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2)选择功率与负载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机电安装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以利节电。机械设备宜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3)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3.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

(1)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使其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南方地区可根据需要在外墙窗设遮阳设施。

(2)临时设施宜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冬天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

(3)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的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4.施工用电及照明

(1)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合理设计、布置临电线路,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2)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四)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绿色施工导则》对临时用地指标、临时用地保护、施工总平面布置分别作出规定。

1.临时用地指标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2)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2.临时用地保护

(1)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2)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将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3)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原有绿色植被。对于施工周期较长的现场,可按建筑永久绿化的要求,安排场地新建绿化。

3.施工总平面布置

(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2)施工现场搅拌站、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应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3)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4)施工现场围墙可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活动围挡,减少建筑垃圾,保护土地。

(5)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施工现场内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6)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案例分析8.2】

(1)案例背景。A公司为某市的一家建筑公司,2016年1月8日,A公司承建了该市B投资公司的写字楼项目。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但作为建设单位的B公司为节省开支,擅自修改了部分节能设计内容,并要求A公司按其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A公司认为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违反了建筑节能标准,因此拒不执行B公司的要求,但B公司态度强硬并以拒付工程款相要挟,A公司无奈只好按B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2016年12月31日市住建局在对该写字楼项目进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写字楼相关部位的保温设施及室内灯具安装未达到原设计要求,违反了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

(2)问题。本案例中哪些单位有违法责任?为什么?

(3)分析。本案例中,B投资公司和A建筑公司都有违法责任。

B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并指使和要挟A公司按其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违反了《节约能源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这是导致该写字楼不符合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重要原因,应接受住建局按《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作的相应处罚。A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应按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节能施工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其按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虽然是受B公司的指使和要挟,但却明知B公司修改后的设计文件不符合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而仍照此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这也是导致写字楼不符合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的原因之一,因此,A公司也应接受住建局按《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作的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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