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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经簿》分类-古典目录学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晋武帝时,秘书监荀勖在魏郑默《中经》基础上编制《晋中经簿》,采用了新的四部分类方法,这是中国目录学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而《晋中经簿》四部分类体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前贤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分析不够深入,甚至有些严重的疏误。

《晋中经簿》分类-古典目录学研究成果

西晋武帝时,秘书监荀勖在魏郑默《中经》基础上编制《晋中经簿》,采用了新的四部分类方法,这是中国目录学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七录序》中关于此事的相关记载,在现存史料中是最早的,其重要性向为目录学史家所周知。《七录序》曰:

晋领秘书监荀勖,因《魏中经》,更著《新簿》。虽分为十有余卷,而总以四部别之。惠怀之乱,其书略尽。江左草创,十不一存。后虽鸠集,淆乱以甚。及著作佐郎李充,始加删正,因荀勖旧簿四部之法,而换其乙、丙之书,没略众篇之名,总以甲、乙为次。

又序后附载《古今书最》曰:

《晋中经簿》四部书一千八百八十五部,二万九百三十五卷。其中十六卷佛经。书簿少二卷,不详所载多少。

前贤根据各自对“因《魏中经》,更著《新簿》”的理解,对于四部分类法始于郑默还是荀勖这一关键问题展开过争论。我们比较赞同荀勖说,但还缺乏确切的证据,这里就不多谈了。而《晋中经簿》四部分类体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前贤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分析不够深入,甚至有些严重的疏误。这里提出如下三个问题略作讨论。

第一,《晋中经簿》四部之外,佛经是否别为一部?近代目录学家姚名达先生认为:上引“其中十六卷佛经书簿少二卷不详所载多少”这几句话,“语意不明,似此簿共十六卷,缺少佛经书簿二卷,故不知佛经共若干部卷。然则《晋中经簿》于四部之外固另有佛经一部”[1]。倪士毅先生也认为:其“四部之内不再分类外,还有佛经书簿。这是目录书中第一次收录佛经”。佛经的翻译从东汉末年至晋初,“将超出千卷,所以荀勖的《晋中经簿》中有二卷佛经目录,这是不足为奇的”[2]。来新夏先生则说:“十六卷目录除佛经目录二卷已失无法计数外,余十四卷目录是四部目录,其所计部卷数即此十四卷所载除佛经外的四部图书总的部卷数。所以原语如是‘其十六卷书簿,少佛经二卷,不详所载多少’,则词意明显易晓。”[3]

实际上,这些说法都是由于未读通序文而作的臆测。原文“其中十六卷佛经”,即此簿只著录了十六卷佛经,语意甚明。在荀勖的时代,翻译佛经的总数已逾千卷,但当时译经传教者都是西域或外来僧人,士大夫很少与之接触,更不用说最高层的皇室了。桓玄《答王谧书》曰:“曩者晋人略无奉佛,沙门徒众,皆是诸胡,且王者与之不接。”[4]通过对早期僧传的考察也说明,“僧人在公元290年以前与有文化的中国上层阶级产生联系的例子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这证明佛教尽管在社会的某一部分或某一层面迅速传播开来,仍没有渗透到士大夫的生活中去”[5]。可以肯定,荀勖编目时,已经流入晋室宫廷的佛经只能是译经中的很小一部分。因此,《中经簿》作为晋室宫廷藏书目录,只收录了十六卷佛经;此后佛经在士大夫中大为流行,一百多年后的宋元嘉《秘阁四部目录》,所收佛经才达到四百三十八卷,这是符合佛教早期传播的实际状况的。余嘉锡先生指出:“荀勖作《中经簿》时,佛经尚只十六卷。其书既少,盖在近世子家,道经当亦同例。”[6]这一解释比较可信。尽管如此,由于佛经属外来书籍,此簿在传统目录书中第一次收录佛经,意义重大,所以《古今书最》特意予以说明,这也是极具学术眼光之举。还有一点证据,足以说明佛经目录二卷之说有误。此簿分为十四卷,收书近三万卷,平均每卷收书二千一百多卷。即便其尽收东汉至晋初译经千余卷,也只够编成一卷,而不可能分为两卷。总之,《晋中经簿》四部之外并无佛经之部,而只收录了十六卷佛经,余嘉锡推测“盖在近世子家”,是比较有道理的。

第二,《晋中经簿》四部之下,具体是如何编排和分卷的?余嘉锡先生论其四部之组成曰:“案荀勖《中经》,隋、唐《志》皆十四卷。然《七录序》云:《晋中经簿》‘书簿少二卷,不详所载多少’。则勖原书当有十六卷。盖四部各得四卷,正是因书之多寡分合之以使之匀称。自梁时亡其二卷,《隋志》不注明残缺,而后世多不晓其意矣。”[7]这一推断初看似有道理,但中国图书史上失而复得的事例,可谓屡见不鲜,如《隋志》附录“梁有今亡”之书,唐代重新浮现而见于《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者不少。因此,《七录序》所谓“书簿少二卷”,隋唐时有可能重现于世;换言之,《隋志》著录的十四卷本有可能就是全本。细读《隋书》卷三二《经籍志序》,《晋中经簿》全本也只能是十四卷。其序文有曰:(www.xing528.com)

荀勖又因《中经》,更著《新簿》。分为四部,总括群书。一曰甲部,纪六艺及小学等书;二曰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三曰景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四曰丁部,有诗赋、图赞、汲冢书。

这段文字中列举了《中经新簿》四部之下所包括的群书种类,从“六艺”到“汲冢书”,正好为十四种。这十四个名称是《隋志》追加,还是其原有的名称呢?考《七录序》在叙述《中经新簿》之后接着说:东晋李充“没略众篇之名,总以甲、乙为次”;《隋志序》也说:李充“遂总没众篇之名,但以甲、乙为次”。其中所谓“众篇之名”,显然是指《中经新簿》四部之下的分类名目,也就是上面这十四个名称,其数目又正好与全书卷数相等,则所谓“众篇之名”无疑就是指每卷的名称。这十四卷包括甲部二卷、乙部五卷、景(丙)部四卷、丁部三卷,已经囊括了当时所有的四部图书,并无亡佚两个卷目之可能。余嘉锡先生“勖原书当有十六卷”、“四部各得四卷”、“《隋志》不注明残缺”的推测,看来都不能成立。所以《古今书最》所谓“书簿少二卷,不详所载多少”,很可能只是南朝王俭、阮孝绪所见《晋中经簿》少二卷,这二卷所载之书的部卷数当时不得而知,《古今书最》所谓“四部书一千八百八十五部,二万九百三十五卷”,当为其余十二卷当时尚存的“书簿”所收图书的部卷数。至于《隋志》,既未注明此簿残缺,又能详列其十四卷之名称,而且记载它著录图书二万九千九百四十五卷,比《古今书最》的记载多出九千一十卷。这应该是因为南朝时一度亡佚的“书簿”二卷,隋唐之际又重新发现后所得新的统计数字。前人不明乎此,多指斥《隋志》所载卷数为误,但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卷二、宋王应麟《玉海》卷五二记载或转引并同,说明这一卷数至少不是后人传抄之误,疑误之说并无任何文献依据。

第三,《晋中经簿》对古典目录的二级分类有何影响?姚名达从《七录序》语意推测,其“每卷并无种类之名称”,“然从《隋志》之所述,则此簿于四部之下,固犹有小类之分”[8]。《隋志》所述实即每卷的种类名称,已如上述,姚氏之说有误,而且将此十四卷之名称,简单看作其所分之小类,其实也不甚妥当。这十四卷的名称中,如六艺、诸子、兵书、术数、诗赋五种,就是刘歆《七略》中六略名之旧称,其中术数乃合数术、方技二略而来,它们实际都相当于汉代六分法中的一级分类。只不过由于经书、诸子、兵书较多,各分为六艺和小学、古诸子家和近世子家、兵书和兵家二卷,以及把兵书、术数附入乙部,使其具有了一定的二级分类意义;别立近世子家一目,尤为目录学家所推许。但如果作进一步推测,各卷之内图书的编排顺序,肯定不会漫无条理,而只能参考《七略》二级分类即三十八种的顺序并略作调整来编排图书。严格说来,只有各卷内所暗分的这些小类,才是与其他目录的二级分类相对应的小类。丁部的汲冢书是当时地下出土的一批古文献,包括各种门类的图书,并非单纯哪一部的书籍。将其与诗赋合为一部,至少从分类上说只是一种特殊的权宜之计,对二级分类的发展没有什么影响。所以,作为四部分类法的草创之作,《晋中经簿》不仅是在部名的使用上,简单地采用甲、乙、丙、丁之称,也表现在它二级分类上的不够明确和完善。

然而,《晋中经簿》丙部各卷之区分、丁部图赞一卷之设立,对于古典目录二级分类的发展却具有重大意义。汉代史书尚少,故《七略》、《汉志》附见于六艺略春秋等类之下。荀勖不仅将其独立设为一部,而且区分为史记、旧事、杂事等卷,即对史书作了初步的分类,这在目录学史上实属创举,其意义不言而喻。皇览簿、图赞两类的设立,尤其特殊,有必要略作说明。

《皇览簿》原为魏文帝命诸儒臣编集的一部类书之名称,它把各种史事按类编排,以便文帝观览引作史鉴。但后世这类书逐渐增多,其体制和功用更趋复杂,不再是史书所能范围,于是改入子部,设为类事或类书一类。正如辛德勇所说:“类书在后世比较成熟的四部分类中,是归属于子部,这是着眼于它的工具性、技艺性功用。由于这种体裁的著述,在当时刚刚出现,人们对于其属性的认识,自然还需要一个过程。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类书是分类汇编旧言故事,与史传本有相通之处,所以,荀勖把它归入史部,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9]《晋中经簿》丙部皇览簿类的设立,显然是后世子部类书类之滥觞。但是这里有一个前人没有注意过的问题:荀勖所谓《皇览簿》,是借用这一书名作为类名,还是单指这部专书?如果是指单书,它又何以能独成一类,甚至在整部书目中占据一卷的篇幅?要解答这一疑问,需要从《晋中经簿》的编撰体例说起。

《隋志》总序曾经批评《晋中经簿》的编撰体例,说它“但录题,及言‘盛以缥囊,书用缃素’。至于作者之意,无所论辩”。余嘉锡先生说:“‘但录题’者,盖谓但记书名;‘盛以缥囊,书用缃素’,则惟侈陈装饰,是其书并无解题。”[10]这一说法大致正确,但把“题”说成“书名”,义有未安。中华书局标点本《隋书》及今人引用这几句话时,首句大多标点成“但录题及言”。如李致忠先生就是这样标点的,因而认为:“这是一句非常费解的话。”他又据《周礼》注“发端曰言”之说,勉强作出解释:“意即郑、荀两目只著录到每书开端之题名、书名。如果此解可通,这倒是中国传统目录书名著录的传统习惯。迄今著录中国古书,其书名之选取仍以卷端题名为标准。卷端,即每书卷一之开端。”[11]他似乎是把“及”字理解为“到”的意思,若直译该句,当作“著录书名到卷端”。这样解释在语法上实在讲不通,也无法进一步解释《隋志》的批评意图。如果这句话只是说著录书名的标准问题,那么不是“只著录到每书开端之题名、书名”,又该如何著录图书呢?实际上,理解这句话的关键在于,所谓“题”根本不是指书名,而是指篇题。汉代刘向校书,为每书撰写一篇叙录,其中包括篇目、叙录两大部分内容。篇目部分一一记录该书每一篇的篇题,叙录部分叙述作者生平、评论书籍内容、介绍校书经过等。“目录”一词的原意,正是篇目、叙录的合称。这些都是目录学的常识,而“小题在上,大题在下”,也是古籍版本学上的一个通例,“小题”正是指篇题而言。只是由于后世书目大多只著录书名,而不一一记载篇题,人们忽略了《隋志》总序中这个“题”字也是指篇题。明乎此,这几句话的意旨也就迎刃而解了。《晋中经簿》的叙录体例,一方面是仿效刘向叙录的写法,在每部书的书名之下详列各篇之标题,这就是“但录题”;但是它未能像刘向那样撰写出介绍图书作者、内容等情况的叙录部分,只在记录篇题之后简单交代了一下图书的装帧情况,敷衍了事,这就是“及言盛以缥囊,书用缃素”。《隋志》的批评,则是针对其后一点做法而发,即只简单介绍图书装帧形式,没有全面叙述图书内容,“至于作者之意,无所论辩”。因此,这部书目的主要篇幅,都用在了详载所收近三万卷图书的篇题上。这近三万卷图书合编于十四卷目录内,平均每一卷目录收书二千多卷。古书或一篇即成一卷,或多篇合为一卷。《皇览》一书,《三国志》卷二《魏文帝纪》称“凡千余篇”,同书卷二三注引《魏略》称“合四十余部,部有数十篇,通合八百余万字”,显然是部一千多卷的大书。后世节抄本卷数多寡不一,《隋志》注曰:“梁六百八十卷”。荀勖之时,《皇览》全书尚存,《晋中经簿》中详列其千余卷之篇题,虽然不足二千余卷的平均数,但基本上可以独立成为一卷。

丁部之图赞,与诗赋并称,似当为一种特殊文体。辛德勇先生说:“是指一种图文相辅的文章体裁,在人物图像下配以赞文,又称画赞、像赞。”但刘宋王俭《七志》设立《图谱志》,似与此有关,而《隋志》说:“《图谱志》纪地域及图书”,即主要收录地理书。大概图书的种类很多,如人物图、名物图、地图等,其中地理书往往地图与文字并行,其数量较多,也最为重要。辛德勇先生认为,《汉志》中只有《山海经》一部“确属地理书,但含有大量荒诞不经的内容”,故列在数术略形法类下。后来由于“地理书籍大量涌现,所记内容也日趋平实,不仅不可能再把它归在术数类中,甚至单列在各类子书中也不尽合适”[12]。梁代阮孝绪在《七录·纪传录》中设立了土地一类,《隋志》改为地理类,归入史部。在荀勖的时代,地理类产生的条件尚未成熟,因而将其夹杂在图赞内。荀勖因其包括各种图文相辅的书籍,无法归入某一类,于是将其附在丁部,这与汲冢书的归类是同样的道理。因此,图赞类的设立,一方面对王俭《七志·图谱志》有直接的影响,又对后世书目史部地理类的正式设立产生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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