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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公民法律地位平等的新时代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法治论语境下的政府和公民关系平等化,所要求的不仅是各级别政府的单向度行政体制改革,更依赖公民参与。近年来东北地区的诸多群体性事件,其缘由多来自于东北地方政府迫于维稳压力而拒绝接纳民意,而引发群体性问题的民意,则多关乎基本民生,而非经济、政治的宏观运行走向。在中国现有的政治情势和行政生态的大背景下,以东北地区各级政府为代表的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和隐患。

政府与公民法律地位平等的新时代

实践表明,世界正在看好中国特色社会发展模式,中国在短短30多年里从一个贫穷、孤立的发展中国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国家宏观计划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仍然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为国家、地方政府乃至企业确定政治和经济行为的导向,但中国经济并非计划经济,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它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东北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继续努力引进、确立和保障竞争机制。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市场机制的有效性来源于市场存在着有效的竞争,这意味着市场上有许多买者和卖者,在市场上有许多企业提供着基本相同的产品,企业可以自由地进入或退出市场。如果一个企业成为某产品的独家卖者,而且其产品没有相近的替代品,便会出现垄断现象。垄断是竞争的主要敌人,垄断常常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为此,政府必须有所作为,努力使垄断行业更有竞争性或者对垄断者实施管制,负起维持竞争秩序的义务。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东北的地方政府把主要的精力、财力放在了直接经营国有企业上,从而造成了地方政府角色认知上的混乱与功能上的错位。在市场经济的赛场上,企业是“运动员”,政府是“裁判员”。裁判员的职责是按照既定的公开的比赛规则对场上运动员的行为进行公正的裁判,制止违规行为,制裁违规者,维护赛场秩序。裁判员不能搞亲疏厚薄,更不能吹“黑哨”。对政府来说,即是应公平对待一切企业,不允许对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实行差别性对待。一个重要的历史经验是:只有一个法律之下的平权化政府,才能从本质上解决上述问题。

政府法治论语境下的政府和公民关系平等化,所要求的不仅是各级别政府的单向度行政体制改革,更依赖公民参与。东北地区的行政问题,很大程度上在于官僚作风横行,导致公民(这里是广义的公民,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社会团体)对政府行为的参与度低下,政府和公民的关系持续僵化和恶化。在这样的现状下,倡导公民参与成为了实质上让政府与公民关系从压制和对抗走向信任和合作的必由之路。

为了走向政府法治论提倡的政府与公民关系平等化的实质性目标,笔者建议东北地方政府可以在以下角度做出改善:

一是提高民众对行政参与的响应性(responsiveness)。有国外学者提出公民对行政参与的响应性源于以下内容:民众愿意且有能力向政府表达偏好;政府官员愿意将民意纳入政策;政府官员可以且的确能够吸纳民意。[16]为了达到上述目标,东北地区政府应在拓宽反馈渠道、增强工作透明度、抵制对群众的政治恐吓和舆论审查上,与立法、行政等多角度进行增强。其中,新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在提高民众对行政参与的响应性中,具有重要作用。(www.xing528.com)

二是提高政府对民众意见的接纳性(receptivity)。政府对民众意见的接纳性和民众对行政参与的响应性相辅相成互为前提。而政府积极行政,当好“服务员”,做地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而非行政指令的下达者,才能保证在与民众的意见互动中具有接纳性。

三是提高对政府民生问题的关注。近年来东北地区的诸多群体性事件,其缘由多来自于东北地方政府迫于维稳压力而拒绝接纳民意,而引发群体性问题的民意,则多关乎基本民生,而非经济、政治的宏观运行走向。因此只有服务民生的政府是平权政府的建构要素。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谓的民生,不应当局限于关心公民的经济利益,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也是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责,也是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是加强对平权政府建设的监管。在中国现有的政治情势和行政生态的大背景下,以东北地区各级政府为代表的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和隐患。这一方面会让法治运作在实践中碰到阻力,另一方面也可以作为监督地方政府,促使其达到“政府与公民关系平等化”的推手。经验表明:在面对可能触发群体性事件的公民诉求时,地方政府的响应力最强。而公民诉求可以被上级政府视为监督下级政府的有力工具[17]。如果上级政府能够利用舆论和民意对下级政府的监督,在下级政府的官员晋升、绩效考核等挂钩,将有助于激发地方政府的响应力,以逐步达到公民与政府关系的平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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