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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程序概述|刑事诉讼法第2版|快速审理轻微刑事案件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速裁程序的概念速裁程序,是针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经被告人同意,人民法院省略部分庭审环节,对案件进行快速审理所适用的程序。③从审理期限上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速裁程序概述|刑事诉讼法第2版|快速审理轻微刑事案件

(一)速裁程序的概念

速裁程序,是针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经被告人同意,人民法院省略部分庭审环节,对案件进行快速审理所适用的程序。速裁程序的适用,是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工作集约统筹。

与简易程序相比,速裁程序属于“简上加简”的程序,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从审判组织上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而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律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②从审理程序上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而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除不受送达期限的限制外,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即基本上省略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③从审理期限上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二)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3)被告人认罪认罚。(www.xing528.com)

(4)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①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②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③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④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⑤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⑥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三)速裁程序的变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情形的,应当按照公诉案件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的规定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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