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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圭璋的收编:延安历史系学术论文集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关于陕西省委对游击队批评的看法1931年12月中旬,南梁游击队在驻防新堡期间,省委派荣子卿等来部队,传达关于整编部队的指示,对部队招收土匪、接受陈圭璋收编等问题,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一方面,如前所述,我们认为招收土匪武装和接受陈圭璋的收编并不是单纯的军事投机以及与其他土匪军阀的混合。

陈圭璋的收编:延安历史系学术论文集

1.关于收编土匪武装问题

收编土匪武装与陕北特委红石峡会议精神中的“灰色”革命理论是一致的,同时也是在三年来的兵运工作受挫后的又一次创建革命武装的尝试。

在1929年至1931年夏,刘志丹、谢子长主要从事兵运活动。于1930年8月的“三道川事件”,1931年8月的“早胜事件”,陕甘边的兵运工作一年内连续遭受重大挫折在汲取兵运工作教训的基础上,刘志丹、谢子长又积极探索,主要采用改造绿林武装的方法创建革命武装。

于是,1931年9月,刘志丹来到合水县平定川倒水湾,把党在南梁地区所领导的游击武装,集合赵连璧、杨丕盛、贾生才率领的三支绿林武装,连同其他分散在合水、庆阳山区的民间武装及失散的我党兵运工作骨干进行整编。整编后的军队共400余人,下辖三个大队,赵连璧、杨丕盛、贾生才分别为第一、二、三大队队长,马锡五任军需,刘志丹亲自任总指挥,经过对民间土匪绿林武装的改造,一支由我党领导的独立的革命武装——南梁游击队诞生了。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认为刘志丹等正确地分析了土匪绿林武装的特点和他们之所以成为土匪绿林的原因,即:在陕甘边界的子午岭及陕西黄龙山区的诸多绿林武装,其中不少人是因为生活贫苦,受不了压迫,才被逼上山为匪的,他们与官僚军阀、豪强地主之间有着本质区别和尖锐复杂的矛盾,只要有共产党的领导和教育改造,他们就有可能走上革命的道路。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一些“山大王”后来还成为人民军队的将领和人民政府的重要干部。我们还认为这种方式是刘志丹等人在创建正式军队的过程中,一方面是对于兵运工作的有力补充,另一方面是对于“灰色”革命精神的贯彻和落实。而且,在南梁游击队诞生后,经过刘志丹等人的努力,在游击队中成立了中共队委会,按照古田会议的精神,对部队进行了艰苦细致的教育和改造,使之不断成长壮大为一支活跃的革命武装力量,为以后组建正规红军和开辟根据地创造了重要条件。

2.关于游击队接受陈圭璋收编的问题

(1)刘志丹、谢子长等领导人从当时部队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出发,接受了陇东军阀陈圭璋的收编,解决了部队的燃眉之急——军需,是一种“借水养鱼”的策略,对红军游击队的休养生息起了重要作用。

1931年10月,南梁游击队与晋西(陕北)游击队会合以后,部队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以谢子长、刘志丹为主要领导的队委会认为当务之急是解决军需,稳定部队,同时加紧内部整顿,为正式创建红军创造条件。同时他们为解决军队的食宿和摆脱土匪,决定部队向庆阳方面转移,临时驻防于新堡一带。而正在此时,陈圭璋为对抗陕军而极力扩充实力,派人联络收编游击队。于是,刘、谢等考虑到游击队当前的处境和实际需要,认为可以利用敌人的矛盾,以接济军需,生息力量。派出马云泽、刘约三等到平凉同陈圭璋进行谈判,达成了一系列协议,陈同意拨给游击队冬装1500套、军饷3000元、修理械工具15驮、工人20余名、西药一驮、军医护士两名等,这对面临严重经济困难的游击队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可以这样说,恰在这时刘、谢等领导人能与陈圭璋达成协议,部队军需得到了相应的保障,所以接受收编在当时的特殊情况下是一个英明的抉择。

(2)游击队虽然被收编,但被收编成的11旅的组建仍然保持了独立性。

按照同陈圭璋达成的协议,收编后的部队番号为陇东暂编十三师警备骑兵第二旅,暂驻庆阳新堡一带,谢子长为旅长,刘志丹为副旅长兼参谋长,杨重远为参谋主任,马锡五为军需主任。这样的编制和领导构成,主要领导仍为原游击队人员,这就保持了我们的独立性。况且,我们也可以利用陈圭璋给我们的名义和防地,招兵买马,保存和壮大我们的武装力量。

3.关于陕西省委对游击队批评的看法

1931年12月中旬,南梁游击队在驻防新堡期间,省委派荣子卿等来部队,传达关于整编部队的指示,对部队招收土匪、接受陈圭璋收编等问题,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指责部队“已受甘肃小军阀收编”“是单纯军事投机”“与其他土匪混合”“土匪式的乱烧乱抢”等。对于省委的批评,我们认为应该客观辩证地来看。一方面,如前所述,我们认为招收土匪武装和接受陈圭璋的收编并不是单纯的军事投机以及与其他土匪军阀的混合。接受陈圭璋收编后,仍然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是“借水养鱼”的策略。另一方面,对于收编土匪武装后,部队的纪律问题,我们也必须承认当时的部队由于成分过于复杂,的确存在纪律不良的情况和事实,但谢子长、刘志丹等对此问题早已察觉,并予以很大的关注,而且做出了种种努力加以解决。我们认为省委的批评有其合理成分,但过于绝对和偏激。同时,也正是为了处理纪律不良和创建红色部队问题,遵照省委的指示,队委会决定对部队进行了三嘉原改编。

4.关于三嘉原改编期间“缴枪事件”的粗浅看法

(1)三嘉原“缴枪事件”,是部分人对部队自身特点认识不清所造成的。

1931年10月下旬,南梁会合,后编为西北反帝同盟军,陕北游击队编为第一支队,南梁游击队编为第二支队。1932年1月,因为部队给养困难,第二支队一大队队长赵连璧带一部分人外出打土豪,因为打击面过宽,并在集市上抢了群众的东西,造成了不良影响。于是少数领导人认为第二支队成分不纯、部队不稳,于1932年2月6日缴了第二支队的枪,并当场打死了赵连璧,酿成了三嘉原“缴枪事件”。其实,部队成分不纯,是部队自身的一个严重问题,这一点我们必须完全正视。但是,自南梁会合以来,刘志丹、谢子长等主要领导人始终坚持团结改造的方针。所以说,对于这种突然袭击,刘志丹等很不理解,想不通这究竟是为什么。但刘志丹等能从全局利益出发,维护了这支合编不久的队伍的统一,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并且去西安向省委做了汇报。

我们认为,之所以有“缴枪事件”的发生,是部分人对部队自身的特点认识不足,没有认清部队所处的特殊阶段所造成的。

(2)三嘉原“缴枪事件”是发生在西北反帝同盟军向陕甘游击队转变过程中的一个曲折。

南梁会合后,省委要求队委会迅速组建正式红军,队委会根据指示,考虑到当时的具体情况,刘志丹提出不急于树起红军旗帜,以创造更好的条件,逐步改造,但大部分队委会同志认为应立即组建正式红军,谢子长一面认真贯彻省委指示,一面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慎重择机;另一方面,队委会也觉得队伍不纯,纪律不好,改编不能以红军命名。因为在领导干部中意见不统一,便将分歧意见报告省委。部队移驻到新堡地区后,于1932年2月省委决定成立西北反帝同盟军。我们今天看来,成立西北反帝同盟军也正是因为在当时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成立和组建正式红军的一个良好选择和过渡方式,而且为1932年2月12日三嘉原改编及陕甘游击队的正式创建做了很好的铺垫,也正是在西北反帝同盟军向陕甘游击队的发展过程中,发生了“缴枪事件”,我们认为该事件本身就是在创建正式红军和“红色”革命中的一个曲折,应该理性地去看待。用1985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做出的这个结论来定性是十分妥当的,即:“队伍成分不纯,作风、纪律不好,按照党的建军原则进行整顿是必要的。但是,在一般情况下,采取一部分人缴另一部分人的枪的办法,特别是在刘、谢两位主要领导人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采取缴枪的办法,甚至还打死了人,不论是谁的决定,都是不对的,更不能说是完全正确的。”

综上所述,刘志丹、谢子长早期的军事活动,为发展革命武装力量,开展武装斗争和建立革命根据地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他们在所领导的部队中实行的组织原则,为后来西北红军的政治工作打下了基础。也正是在他们的领导下,正式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在陕甘边地区第一次打出了红军的旗帜,发展和壮大了陕甘、陕北军队和革命根据地。归结为一句话,我们可以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1983年第28号文件来概括刘志丹、谢子长的军事活动:“陕北、陕甘边的党、革命武装和人民群众,在刘志丹、谢子长同志的领导下,立下了重大功勋,应当载入光荣的史册。”

注 释:

①任德存主编:《中共榆林历史》,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3页。

②《中共陕西省榆林组织史资料》,中共榆林地委组织部、中共榆林地委党史研究室、榆林地区档案馆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7页。

③任德存主编:《中共榆林历史》,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5页。

④刘志丹纪念文集编,转引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忠心耿耿,为党为国——纪念无产阶级军事家刘志丹诞辰100周年》,《刘志丹纪念文集》,军事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4页。

⑤中共志丹县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志丹县历史大事记(1922—2000)》,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页。

⑥刘志丹纪念文集编委会编,转引自《刘志丹传略》,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刘志丹纪念文集》,军事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716页。

⑦中共志丹县委党史研究室编,《志丹县英模人物专辑》(一),2003年,第16页。

⑧中共志丹县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志丹县历史大事记(1922—2000)》,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1页。

⑨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子长县委、子长县人民政府编,转引自《谢子长传》,忽培元,《谢子长纪念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2页。

⑩《志丹县英模人物专辑》(一),中共志丹县委党史研究室编,2003年,第77页。

⑪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子长县委、子长县人民政府编,转引自《子长兵运工作的艰苦历程》,侯占元等,《谢子长纪念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2页、530页。

⑫转引自《刘志丹传略》,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刘志丹纪念文集》,军事科学出版社,2003年,717页。

⑬中共志丹县委党史研究室编,《志丹县英模人物专辑》(一),2003年,第17页。

⑭转引自《刘志丹和陕甘边根据地》,王世泰,《刘志丹纪念文集》,军事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101页。(www.xing528.com)

⑮中共志丹县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志丹县历史大事记(1922—2000)》,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2页。

⑯白冠五,《刘志丹事迹》,《革命英烈》1986年第1期。

⑰中共志丹县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志丹县历史大事记(1922—2000)》,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3页。

⑱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陕西大事记述》,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02页。

⑲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陕西大事记述》,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03页。

⑳此30名共产党员为:晋西游击队30名队员,即:拓克宽、阎红彦、杨重远、黄子文、百锡林、常永亮、李成兰、马佩勋、周维仁、胡廷俊、田有辛、符友坚、陈玉清、吴岱峰、师俊才、张免芝、白树海、李发荣、张应琪、刘昌汉、郝金彪、王俊杰、冯金福、董金芝、胡廷壁、戴炳章、李炳云、杜鸿亮、李素云、寇世仁。

㉑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陕西大事记述》,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03页。

㉒参加游击队者,即:马云泽、强龙光、强世卿、侯奉先、侯奉来、侯奉高、郭立本、赵福祥、惠怀玉、李维俊、惠泽仁、阎宝中、郭万芝、王得民。

㉓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子长县委、子长县人民政府编,转引自转引自《谢子长传》,忽培元,《谢子长纪念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3页。

㉔陕西省委关于陕甘边游击队的指示信,1932年1月20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1],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1992年,第2—6页。

㉕转引自《西北革命根据地史》,张宏志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93页。

㉖《金兰谱》:“我弟兄情投意合,结为金兰,在中国革命战线上共同奋斗,始终不渝,如有中途背盟离叛等情,天诛地灭。——此誓。书奉XX如隶或兄惠存。”十八兄弟签名。

㉗陕西省委报告第一号——《关于陕西游击队的情况》,1932年2月15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二 (一),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1992年,第15—20页。

㉘中国共产党历史资料丛书:《陕甘边革命根据地》,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甘肃省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7年,第752页。

㉙陕西省委关于陕甘边游击队的指示信,1932年1月20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1],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1992年,第2—6页。

㉚陕西省委关于陕甘边游击队的指示信,1932年1月20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1],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1992年,第2—8页。

㉛中国共产党历史资料丛书:《陕甘边革命根据地》,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甘肃省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7年,第753页。

㉜中共中央文件选集(4),一九二八,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133页。

㉝见中共六大历史资料大全,《军事工作决议案(草案)》

㉞中共中央文件选集(4),一九二八,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700页。

㉟陕西党史资料丛书(十八),《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陕西问题决议案,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88页。

㊱中共中央文件选集(7),一九三一,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190页。

㊲中共中央文件选集(7),一九三一,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191页。

㊳转引自盖军等,《刘志丹对西北根据地的贡献》,《刘志丹纪念文集》,军事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494页。

习仲勋:《群众领袖民族英雄》《人民日报》,1979-10-16。

㊵贺晋年:《回忆子长同志》,《革命英烈》1982年第1期,第16页。

㊶1930年夏,刘志丹受党组织派遣,打入庆阳地区军阀陇东民团军谭世麟部开展“兵运”,他利用公开身份做掩护,寻找散落各地的党团员和革命同志,在陕甘边区秘密开展活动,陆续聚集起了一团人马,准备暴动。但不幸在庆阳北部与吴起交界的三道川,遭到土匪张廷芝的袭击,损失严重。此乃“三道川事件”。

㊷1931年夏,根据陕西省委指示,刘志丹来到陇东,在军阀陈圭璋部从事兵运。陈圭璋任命刘志丹为骑11旅旅长驻防庆阳宁县早胜镇。刘志丹到宁县后,很快又集合了失散的革命同志,部队发展到300余人。8月,由于军阀之间发生冲突,刘志丹部遭到袭击,部队被打散,刘志丹、马锡五等人脱险进入子午岭山区,这就是“早胜事件”。

㊸陕西省委报告第一号——关于陕西游击队的情况,1932年2月15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二(一),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1992年,第15—20页。

㊹中共中央办公厅,冯文彬、宋时轮《关于西北红军历史问题座谈会的报告》,1985年5月21日。

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1983〕,第28号文件。

(原刊《延安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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