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历史避讳与谱禁:典藏版

中国历史避讳与谱禁:典藏版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避讳,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避讳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被定型,大约是在春秋时代。《礼记》中也有入境问禁、入门问讳之礼。到了秦代,避讳正式规范化,唐、宋两代,达到高峰。明、清两代,尤其是清代康雍乾三朝,由于“文字狱”的关系,避讳被执行得最为严格,世人读书临文,皆须避讳,如有违犯,定惩不贷。清朝建立,由于是异族入主,十分忌讳胡、虏、夷、狄等字,因此,清前期人行文刻书,都要避讳。

中国历史避讳与谱禁:典藏版

避讳,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这种文化现象已经存在了数千年。避讳的产生,最早大约是源于古人为了尊崇已故去的祖先,或出于对自身无法知晓、无法抗拒的自然界或其他冥冥之中的事物的敬畏,不愿直呼其名而采取的一种变通方式。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这种变通的地方越来越多,家中的父、祖之名须避,与人交往时别人的父、祖之名也要避,社会公共生活中,国王、皇帝、外戚、官僚、贵族这些社会统治者,以至外国君主和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的本名及其父、祖之名更要避,而且避得更严格、更认真。在很多特殊行业中,也存在着大量的避讳现象。

避讳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被定型,大约是在春秋时代。《春秋》一书中就有诸如为子为臣,要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说法。《礼记》中也有入境问禁、入门问讳之礼。到了秦代,避讳正式规范化,唐、宋两代,达到高峰。明、清两代,尤其是清代康雍乾三朝,由于“文字狱”的关系,避讳被执行得最为严格,世人读书临文,皆须避讳,如有违犯,定惩不贷。

避讳的方式通常有改字、改音、加偏旁部首、去一字、空一字、缺笔、称字、改称呼和以“某”“讳”“上讳”等字代替等。其中改字最普遍,大多数为同义字。如避汉高祖刘邦讳,邦改为国;为避汉光武帝刘秀讳,秀才就变成了茂才;为避汉明帝刘庄讳,庄改为严,庄子自然就成了严子,老庄之学也就成了老严之学;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厌世就成了厌代;淮南王刘安父亲名长,于是,《淮南子》一书中所有“长”字都改为“修”字。改字还有一种类型,即改字形结构。如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所有字中有民的部分全部用氏代替,这样,又新造了一批字。改音的如正月,为避秦始皇嬴政讳,正月改写成端月,读为“征”月。去一字的,如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观世音菩萨成了观音菩萨,李世成为李。空一字通常是空一格不写,或加方框,或称“某”“讳”等。缺笔则是最后一笔不写,如孔子之名丘,古代读书人写到此处,一般都采取缺笔。有关这一条,我们在《红楼梦》中也可见到,林黛玉小时候在家上学,写到敏时,也缺最后一笔,是避她母亲贾敏的讳。加偏旁部首的,如清雍正皇帝雍正三年(1725)下诏:为避孔子讳,姓氏中的丘全部改为邱,而地名中的丘或换字,或加偏旁也成为邱,并改读音为“期”。至于因避讳需要不称名而称字的则更多,“庙讳”“上讳”则是写到皇帝的名字时用。这其中最荒谬的还是改称呼,如五代时浙江人为避越王钱缪讳,改石榴为金樱;薯蓣在唐代因避唐代宗李豫讳,改为薯药,到了宋朝,又要避宋英宗赵曙讳,干脆改为山药。这种恶例一直延续到民国年间,元宵一词由来已久,可到袁世凯当政时期,因与“袁消”同音,被改为汤团。

避讳的对象、内容,在不同时代,也是不尽相同的。总而言之,是越到后世越繁复,越严格,范围也越广。比如早期,在秦朝,只要避皇帝及其近几代祖先的名讳就可以了。汉代以后,社会生活中避讳面扩大,诸如太子、太后、外戚、割据一方的军阀、豪强及外国君主的正名、表字、小名都得避。如晋简文郑太后名阿春,于是,为避讳,《春秋》一书在晋代就成了《阳秋》。不仅如此,还发展到除避名、字的本字外,就连一些读音相同、字形相近的字都要避。避字音相同的最有名的例子莫过于“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州官名田登,自然不许人提“灯”而叫火,元宵节放灯,告示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此外,在唐朝,“丙”皆作“景”,是避唐高祖之父朱全忠父亲名诚,城与诚不仅音同,字形也近,避讳改为墙,于是,后梁一代,城隍庙都成了墙隍庙。到了宋朝,又明令百姓取名不许用龙、天、君、玉帝、上、圣、皇等字。清朝建立,由于是异族入主,十分忌讳胡、虏、夷、狄等字,因此,清前期人行文刻书,都要避讳。

避讳的内容,不仅当时人需要遵守,不得违犯,就连已经成型的东西,如姓氏、地名、官名、干支、寺名、山名、书名、前代人名、年号、俗语、谥号、物品名等,都要更改以避讳。以改姓为例,籍姓避项羽之讳,改为席;庆姓避汉安帝父讳,改为贺;奭(shì)姓避汉元帝讳,改为盛,五代时王审知统治福建,建立闽政权,为避其讳,福建沈姓大多去水成尤姓。如此这般,不一而足,不胜枚举。避讳到极致时,为避家讳,宁可辞官不就或不参加科举考试也不敢犯讳。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唐代诗人李贺,其父名晋肃,为避讳,不参加进士科考试。即使参加考试,如果考题中有犯家讳的,也必须马上中止考试。

其他如写《后汉书》的范晔,其父名泰,被任命为太子詹事,因避讳而不就;北朝李延实祖父名宝,他也就不敢就任侍中太保的官职。由于孔门第二代叫孔鲤,因此,孔氏家族讳“鲤”字,祭祀也不用鲤鱼,鲤鱼被称作红鱼、福鱼。杜甫的母亲名海棠,杜甫一生写诗3000 多首,留下的有1400 余首,其中有大量的田园诗,但就是没写过咏海棠的诗。由于各时代避讳不同,还会导致一个古人在不同时代不断被改名的情况出现。如《史记音义》作者徐广,南朝刘宋时人,隋朝时为避炀帝杨广讳,以字为名,被写成徐野民,到了唐朝,要避唐太宗李世民讳,又被改写为徐野人。

在避讳中,还有一种极特殊的类型,即因为厌恶而避讳。如“安史之乱”之后,唐肃宗极恶安禄山,于是,郡县名中,有安、禄二字的,统统改掉,由于这两字在汉字中是褒义字,地名使用者很多,因而,据不完全统计,有三十多个郡县被改名。此外,南宋因与金朝是世仇,因此,宋皇帝写金全部用今代替。明初民间追恨元人,民间贸易文书中元年全部都写成原年。更有甚者,明末有个叫李鬯(chànɡ)和的,因耻于与李自成同姓,而上书改姓理。

遇到需要避讳之处而严格执行,这在当时是正确的态度,如若不然,则是犯讳,都必然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或以大不敬的罪过受惩罚。如若用了与自己身份不相符合的文字或物品,则是僭越,尤其是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更是如此,轻则受责、罚俸、丢官,严重时还会丢脑袋。如明正统年间,山西乡试的试题是“维周之桢”,犯楚王讳,出题考官罚俸。因犯讳处罚最重的是清乾隆年间王锡侯的《字贯》案,江西举人王锡侯编了一部字典《字贯》,仅在凡例中列举了康熙、雍正两朝庙讳和乾隆御名,又将庙名和御名列在孔子之后,引起皇帝强烈不满,遂兴大狱,按大逆罪问斩,且株连多人,子孙七人为斩监候,秋后处决,妻媳及未成年之子给功臣家为奴,家财籍没入官,所写所刻的书一律销毁,就连支持他编《字贯》的封疆大吏也因“失察”而被革职,实属骇人。属于这类的还有雍正四年(1726)江西学政查嗣庭所出考题“维民所止”和乾隆二十年广西学政胡中藻所出考题“乾三爻不象龙”,都因为犯了雍正与乾隆讳,不仅自己被杀,还连累了家人、朋友。而实际上,“维民所止”出自《诗经》,“乾三爻不象龙”出自《周易》,你说他们冤不冤?

《诗经》

避讳这种特殊的文化现象,一直充斥在中国封建时代的日常生活和历代流传的图书文献之中,作为古代文献之一的家谱,虽然是一种私隐性很强的文献,但也不能例外

家谱中的避讳,在汉代就已出现,从保留至今的东汉时所立的《孙叔敖碑》和《三老赵宽碑》就可看出。此二碑为他人所立,在行文中对所叙人物,大部分称字而不称名,这是汉代人避尊者讳常用的一种方式。汉代以后的1000 多年里,修谱中一般需要注意技术处理的仅仅是文字避讳问题,如避当朝皇帝讳、尊者讳等。然而,随着修谱的普遍化和明朝中后期谱书中大量出现的族源上溯到上古的三皇五帝或前代皇帝,或为了高自标誉,谱书中出现大量虚假和僭妄的内容和文字。可由于家谱的私隐性和明后期政权的无力,这种现象得以延续并得到蔓延。

清朝建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异族入主导致的政治嗅觉敏感和政权的强大与清朝统治者在文化、思想领域的刻意所为,修谱就不仅仅是文字上需要注意避讳的问题了,政府对谱书的内容、格式也有了些具体要求,一些内容被严格禁止,不能违背。皇权的触角终于伸向家谱这一纯粹私人的角落中,这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谱禁”。

清政府对私人纂修家谱进行直接干预,主要集中在乾隆年间,大约形成两次高潮。

第一次发生在乾隆二十九年(1764)。前一年,辅德出任江西巡抚,上任后,发现治下江西境内大量出现合族建祠现象,几个本来没有关系或关系不大的同姓家族,在省城或府城合资建立一座祠堂,供奉所谓共同的祖先,借以收敛钱财,导致祠产纠纷不断增多。同时,受当时风气影响,各家族在纂修家谱时大都远攀古代君主作为自己的祖先,如姓周的祖先必是后稷,姓吴的祖先必是泰伯,姓姜的祖先必是姜太公,人人以华族帝胄自居。行文中也经常出现一些僭越之词。(www.xing528.com)

这种不正常的情况引起了他的注意。一年后,他给皇帝上书,希望采取措施,改变这种状况。根据他的奏章,乾隆皇帝觉得这是一个普遍问题,绝不仅仅存在于江西一省,于是,下令各省督、抚和地方官员留心稽查,也就是说对所属地区家谱内容进行审查,并明令禁止不准在省城、府城内合族建祠。辅德深受鼓励,在江西境内全力执行,逐族审查,吊验谱书,果然发现问题很严重:江西各族谱中,始祖推到唐、宋,已属近代,而以两汉之前,三皇五帝为始祖者,比比皆是,甚至已远涉盘古地皇,最荒唐的是一些只见于稗官野史、小说话本中的人物,如雷震子之类,也被奉为始祖。据统计,江西境内家谱中载有荒诞不经始祖的共有1016 姓,足见这种现象的普遍。辅德在清查的基础上,下令所有这些一律删除,并毁其版,而以始迁本地或世系分明者为始祖。家谱修成后,必须经官府审查无误,盖印后方可分发。

清朝初年的顺治、康熙、雍正三帝,原本出于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均是热心鼓励各家族纂修家谱的,是想通过以编修家谱、弘扬宗族伦理来和宗睦族、联络疏远,达到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可万万没想到,最后出现的某些负面后果竟到了不得不采取政治力量进行干预的地步。这一次谱禁,除江西辅德是主动而为之外,其他各地官员大多为被动而为。

乾隆四十年代中叶,是谱禁的第二个高潮。此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各地方官员为了自身利益,大多积极主动而为。这次谱禁的背景是清修《四库全书》和“文字狱”的风行。特点是重点查找、删改家谱中的僭妄、违碍字句。乾隆三十八年(1773),清开四库全书馆,两次下诏求书,真实意思是维护封建文化专制,查禁违碍书籍。之后,又多次发布上谕,叮嘱此事。乾隆四十三年(1778),四库全书拟定的查办违禁书籍条款九则正式颁布,将查缴禁书的时限由晚明提前到宋元,并多次兴起大狱。在这种背景下,各地方官为了自己免受牵连,也都积极、主动地厕身其间,形成一个全国性的“皇上厘定文体”的行动,家谱自然也不能例外。据当时的相关谱序记载,家谱之中,如有僭妄字句,一律须删改,最后还得由地方官审定,方可付梓印行。

在这期间,发生了多起家谱中用词或体例不当而被官员举报的案例,最后的处理也就是将版片和所有家谱尽行销毁,并没有殃及人身。这在当时“文字狱”盛行的大环境下,实属万幸。

清代谱禁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祖先名字如果犯了庙号、御名、亲王名直至孔子名讳的,一律改用同音字以避之。这就是说,很多人要为自己的祖先改名字,这是一件很不舒服的事,可也没办法,现实的脑袋和饭碗要比死去先人的名字重要得多。当然,避讳也不仅是针对一般人家的,即使是皇帝家谱——玉牒,写到皇帝名字时也要避讳,或用一块黄绫盖住名字,或只写庙号、谥号。

第二,在追溯祖先时,不准妄自攀缘,只能以五世祖为始祖,或以带领全家或全族迁至当地的祖先为始祖。在清朝,只有皇家是最高贵的,其他百姓均是治下子民,如果攀缘到几十代、上百代之外的祖先也是皇帝,以帝族自诩,岂不混淆视听,引起混乱吗?以五世祖或始迁当地之祖为本家族祖先的上限,则一切人家最多只能是豪门世家,祖先也是子民,现在仍为子民,心安理得,不存邪念。

第三,谱书结构上不准出现“世表”“传赞”之类名目,以符合庶民身份。世表、传赞等是史书体例,世表在史书中只能用于皇亲国戚、达官显贵,传赞也不是普通庶民之家所应该使用的。为此,世表一律改成世谱,传赞取消。同时,谱中还不准刊载祖先画像。此外,对于明代以来家谱中经常采用的、原先只供形容古代帝王诸侯的用词,如始迁为开基,置业称创业,造屋称启宇,复兴称中兴等僭妄之词,一律恢复原称。

第四,行文中遇到清代的年号,要换行抬一格写,有时考虑到不断换行,太浪费纸张,也可采用在本行空一格再写,以示尊崇。在行文中如有晚明的年号,一律删掉,换算成清朝年号,或直接写明唐王某年或桂王某年。

此外,文人惹祸全在笔端。因此,对于家谱中艺文类的文章要严加审查,只要有违碍文字,一律抽改,更有许多在此时新修的家谱,干脆取消这方面的内容,不要艺文类,以保无虞。

谱禁严格时期,很多家族在家谱修成之后,不顾家谱不外传的规矩,恭恭敬敬地送交地方官员审查,以保安全。就连贵为世代一品的孔府家谱也不例外。如乾隆九年(1744)孔府依例甲子修谱,谱成30 多年后,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又由衍圣公府下令各户,收回原本,改刊重印。由于当时收回得不彻底,至今尚能见到原本,用改刊本对照原本,出入很多,主要是删改和削减,抽去了若干不妥的内容。

然而,宋代以后的家谱都由私人所修和珍藏,很少会流传出去。

再说,子孙给祖先改名字,本身就不符合传统的道德准则;家谱的序、传、艺文,通常是修谱人家用以炫耀家世之所在,不容粉饰,据实而言,又何以能够骄人;先人画像,原也是家谱的特色之一,如果去掉实在也是使人感到遗憾的。因此,即使在谱禁最严厉的时期,除了一些较为谨慎或有人在朝廷做官的家族比较严格遵守之外,一般家族大多没有严格遵守。尤其是嘉庆、道光之后,政权统治力下降,统治者对思想、文化方面的控制逐渐放松,再加上全国新修家谱数量激增,无论是哪方面,都已没有精力或不可能再一部一部地审查所有家谱了,清代的谱禁也就逐步取消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